康弘药业: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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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文贤
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及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2023 年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3 年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鉴于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设计并不
涉及专业事项,我们认为公司可以不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 2023 年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2023 年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符合《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
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
激励机制,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实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如下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
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
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
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
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
事规则(2023 年 12 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修订内容,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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