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3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3 年第十次
临时会议已对提交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完成审议及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
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及
签署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
董事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
于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黄新建 张旺霞 杨翼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