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爱普香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阅,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章孝棠先生的相关材料进行了
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章孝棠先生的任职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我们同意章孝棠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委员签字:
陶宁萍 徐耀忠 卢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