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 115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众水务”)
租赁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所属的“三
供一业”及“天富通达物资平台”项目资产并续签相关合同,年租金
合计 2,157.22 万元,其中“三供一业”项目租金 2,056.45 万元/年,
“天富通达物资平台”项目租金 100.77 万元/年(土地使用税由承租
方承担)。租期三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房产”)续签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石河子
市北一东路 2 号(天富春城办公楼)部分办公室及地下停车位,租赁
面积 24,257.91 平方米,地下停车位 53 个,年租金合计 1,435.74 万元。
租期三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
交易,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均回避表决。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
项外,过去 12 个月内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天富
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31,229.74 万元,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租赁“三供一业”及“天富通达物资平台”项目资产
为保证石河子全市供电、供热、供水业务正常供应,公司及其全
资子公司泽众水务租赁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所属的“三供一业”及“天
富通达物资平台”项目资产并续签相关合同,年租金合计 2,157.22 万
元。租赁价格以资产折旧额确定,租金以项目资产原值为基础,按照
资产类别以十五年至三十年计算折旧,外加相关税、费计算,其中“三
供一业”项目租金 2,056.45 万元/年,“天富通达物资平台”项目租
金 100.77 万元/年(土地使用税由承租方承担)。租期三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租赁期间项目资产所产生的水、
电、气、看护、维护、保养、检修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租赁办公室、地下停车位相关资产
为满足日常集中办公需要、提高办公效率,公司及部分分子公司
与天富房产续签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石河子市北一东路 2 号(天
富春城办公楼)部分办公室及地下停车位,年租金合计 1,435.74 万元。
其中办公室合计建筑面积 24,257.91 平方米,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
租金按照 300 元/个/月计算,租金合计 19.08 万元/年。租期三年,自
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
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刘伟
先生、王润生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认真审查,并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外,过去 12 个月内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天富集
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31,229.74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
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关联租赁(作为承租方)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达到
情况。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企业类型:新疆石河子市 52 小区北一东路 2 号
注册地址: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 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电力能源资产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
融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
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
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
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富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470,532.41 5,935,796.87
负债总额 4,093,106.91 4,369,621.58
所有者权益总额 1,377,425.50 1,566,175.29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460,568.59 2,333,542.87
净利润 -18,549.84 39,687.56
数据来源:天富集团 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数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天富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
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33.49%
的股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一东路 52 小区 2 号
法定代表人:田万明
注册资本:5,800 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中
介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及场地出租等。
天富房产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47,113.64 254,348.24
负债总额 50,472.53 77,055.58
所有者权益总额 196,641.11 177,292.66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1,779.27 11,227.06
净利润 2,531.82 651.55
数据来源:天富房产 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天富房产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全资
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及“天富通达物资平台”项目资产,由天富集团立项改造建设,公司
为资产的使用方,具体包括公司所属区域的供电、供热、供水和物资
平台项目相关设备及构筑物,项目资产原值合计 457,609,030.71 元;
(2)租赁天富房产位于石河子市北一东路 2 号(天富春城办公楼)
部分办公室及地下停车位,年租金合计 1,435.74 万元。其中办公楼合
计建筑面积 24,257.91 平方米,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 1.60 元/天/平
方米,租金合计 1,416.66 万元/年;地下停车位 53 个,租金按照 300
元/个/月计算,租金合计 19.08 万元/年。租期三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1)租赁天富集团所属的“三供一业”及
“天富通达物资平台”项目资产关联交易价格以资产折旧额确定。
“三
供一业”及“天富通达物资平台”项目资产,租金以项目资产原值为
基础,按照资产类别以十五年至三十年计算折旧,外加相关税、费计
算,年租金合计2,157.22万元,其中“三供一业”项目租金2,056.45
万元/年,“天富通达物资平台”项目租金100.77万元/年(土地使用
税由承租方承担)。租期三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看护、维护、保养、检修等费用由承
租方承担;(2)租赁天富房产位于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天富春城
办公楼)部分办公室及地下停车位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同区域同类型相
关资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三供一业”及“天富通达物资平台”项目资产,是为
保证石河子全市供电、供热、供水业务正常供应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有利于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同时也进一步体现公司社会责任,具
有必要性;本次租赁办公房屋,可满足公司集中办公的需要,有利于
公司降低综合运营成本,提高办公效率,提升公司整体形象。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关
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均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三供一业”及“天富通达物资平
台”项目资产组、办公室、地下停车位等资产,租赁费共计 3,592.96
万元/年,租赁期限 3 年,即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先全面了解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十三次会议拟审议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经认真审查,我们认
为: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其中:租赁
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三供一业”、“天富通达物资平台”项目资
产,租赁期限三年,租金合计 2,157.22 万元/年,租金以项目资产原
值为基础,按照资产类别以十五年至三十年计算折旧,外加相关税、
费计算;租赁天富集团下属全资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部分房屋及停车位,租赁期限三年,租金合计 1,435.74 万元
/年,价格通过参考同类物业市场租赁价格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已全面了解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公司相
关资产,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供
应以及满足日常办公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参考资产账面价值及市场
价,定价依据合理,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
的要求。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此项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监事会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三供一业”及“天富通达物资平
台”项目资产组、办公室、地下停车位等资产,租赁费共计 3,592.96
万元/年,租赁期限 3 年,即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六、中介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富能源及子公司租赁控股股东天富集
团及所属全资公司天富房产等关联方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天富能源
及子公司租赁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所属全资公司天富房产等关联方
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