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第八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资
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鲁篱先生、刘用明先
生、余振先生、张擎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历。同意鲁篱先生、刘用明先生、余振先生、张
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张东辉、鲁 篱、杨 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