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9 证券简称:长白山 公告编号:2023-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振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
监事 5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5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参与
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一
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实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规同时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和条件等相关要求,公司对自身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
后认为,公司仍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3 年 2 月 17 日正式实施的《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
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 2023 年 2 月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规同时废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部分内容及“非公开发行”等文字表述进行
了相应的修订。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
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
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
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
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
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 30%,即不超过 80,001,000 股(含 80,001,000 股)
,最终发行数
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
内,具体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取得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在募集资金总额范围内,结合发行价格,
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股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监
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的
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70,040.55 50,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实际需求,
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
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
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
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若国家法律、法规
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
行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 2023 年 2 月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规同时废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原预案
中的部分内容及“非公开发行”等文字表述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制订
了《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
》。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 2023 年 2 月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规同时废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原报告
中的部分内容及“非公开发行”等文字表述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制订
了《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
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
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
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
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作出了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且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
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修订)》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修订稿)。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
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景区运营部补充购买车辆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