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扬州亚星客
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提名委员会,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对公司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事项进行审核,
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审核意见
鉴于董长江先生辞职,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在全面考虑公司业务
经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和其他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需要,保证公司董事会能有效实
现对公司的管理,稳定有序地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基础上,公司控股股东推荐了公司
董事相关人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选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任职资质、
专业经验和职业操守等情况进行了审查,符合董事任职条件,会前也征求了被提名人
的意见,当事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
行董事职责。本次聘任的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提名胡海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委员:温德成、陈留平、丁迎东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O二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