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 博众精工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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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72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众精工”)第二届董事会、
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吕绍林先生、王欣华女士、蒋健先生、
宋怀良先生、李晓先生、宫玉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
孔德扬先生、邵玉兵先生、秦非女士(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秦非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
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
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吕军
辉先生、邓锦榆女士担任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相关监事候选人简历附
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
行投票选举。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任
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
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
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航空动力机械公司工学院,大专学历。2014 年至今,均担任博众精工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绍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52,687 股,通过江苏博众智能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4,224,260 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监事吕军
辉先生为兄弟关系,除前述情况之外,吕绍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立大学,硕士学历。曾就职于苹果中国、施耐德电气、通用电气等世界五百强企业,担
任技术及运营管理工作。2022 年 11 月起加入博众精工,现任公司首席运营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欣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空动力机械公司工学院,大专学历。曾任无锡实益达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3 年
加入公司工作,现任博众精工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000 股,通过苏州众十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32,08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科学历。2009 年 7 月至 2010 年 8 月,担任兴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IE 助理工程师。
博众精工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BU 总经理、3C 事业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怀良先生通过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532,08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博士学历,教授。2003 年至今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现任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安特威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战略研究部,博士生学历,教授。2004 年至今担任北京大学国家发
展研究院 BiMBA 商学院教授。出版有《定力:变局时代管理的底层逻辑》、《铁马秋风
集:企业如何向军队学打胜仗》、《善战者说:孙子兵法与取胜法则十二讲》、《中国
战略文化解析》、《取胜之道》、《大道至拙》、《管理的历史维度》等专著。先后获
国家图书奖特别奖、军事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中国大学出版社学术著作一等奖、中
国孙子兵法研究会优秀成果奖、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双学位优秀教学奖、
EMBA 优秀教学奖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宫玉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大学,本科学历。1982 年 7 月至 1995 年 4 月,担任核工业总公司 267 高级工程师。1995
年 4 月至今,担任苏州钧和伺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德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明达学院,大专学历。2007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担任江苏群峰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首席咨询顾问。出版了《大学释义》、《中庸释义》、《论语孟子十二讲》、《致良知
—王阳明修身六讲》、《决胜未来—企业永续发展的领导力模型》等作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玉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加拿大注册会计师。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4 月,先后任普华永道会
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1998 年 5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
埃克森美孚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润滑油部财务经理。2005 年 1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赛
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预算及财务共享中心财务高级经理。2005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大家电财务业务总监。2014 年 4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亿滋(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控制总监。现任博众精工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商管理硕士。2006 年起进入上海莘翔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上海莘翔
执行董事、深圳鸿士锦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乔岳软件监事、博众机器人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军辉先生通过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 4,027,730 股,与董事吕绍林先生为兄弟关系,除前述情况之外,吕军辉
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要求的任职条件。
大学,大专学历。1999 年 9 月至 2001 年 1 月,担任吴江华生服装有限公司财务会计。
月至今,担任博众精工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锦榆女士通过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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