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3 证券简称:聚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晓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
件;
(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罗晓光先
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及声明
如下:
罗晓光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出生,博士研究
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注册会员。1982 年至 2022 年 12 月担任哈尔滨
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已退休)。曾任中
国高校市场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黑龙江市场学会副会长,黑龙江省“诚信龙江”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黑龙江省科技顾问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现任黑龙
江管理学会常务理事,黑龙江五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
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晓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
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征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系基于其作为独立董事的
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
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
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
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Focus Hotmelt Co., Ltd.
(3)股票简称:聚胶股份
(4)股票代码:301283
(5)法定代表人:陈曙光
(6)董事会秘书:廖燕桃
(7)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新塘镇仙村东区工业园沙滘村岗谷山(厂
房 A1)首层
(8)邮政编码:511335
(9)联系电话:020-82469198(818)
(10)传真:020-82469698
(10)电子信箱:secretaryoftheboard@focushotmelt.com
三、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 1:《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2:《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
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
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
为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0)。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相
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1)征集期限:2023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期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3:30-17:30)。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3 年 12 月 12 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对象:截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
体股东。
(5)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表决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表决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① 委托表决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
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
章;
② 委托表决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③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
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
间为准。
委托表决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邮寄地址:广州市增城新塘镇仙村东区工业园沙滘村岗谷山(厂房 A1)首
层
收件人: 廖燕桃(收)
联系电话:020-82469198(818)
公司传真:020-82469698
邮政编码:51133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第四步: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
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表决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 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 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表决。出现多次表决的(含现
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7)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① 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
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② 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
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③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
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罗晓光
附件: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全文、
《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
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公告
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
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晓光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聚胶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
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
关事项的议案》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 √
关联交易的议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增设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 √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
案》
《关于修订<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 √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注:
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
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
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
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征集表决权,若委托人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
见的,由征集人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若委托人未委托征集人对其他提案代
为表决的,由委托人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委托人未另行表决将
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3 年 12 月 12 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
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按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