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对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
理和财务状况,并确认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将《2023 年第三季
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史庆兰、朱沪生、俞金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