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以
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
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若英女士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路维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款项后续
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