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 2023-051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上海黄浦法院拍卖竞拍成交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司法处置标的为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路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比例将变为 7.83%,有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 由于本次拍卖股份为特定股份,特定股东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采取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的总数分别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一、竞拍成交情况
司部分股份被上海黄浦法院拍卖竞拍成交确认暨继续拍卖的公告》(临 2023-
至 2023 年 12 月 3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
卖中路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8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自然人陈新凯以最高价人民币 114,353,250 元竞拍成功 887.5 万股公司 A
股,每股折价 12.88 元。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平台(网址:
www.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本次拍卖最终成交以黄浦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下称《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
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其中,《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第四条: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第五条: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大宗交易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应
当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数量、性质、种类、价格,并遵守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化。
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保持独立性。中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
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