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0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特光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蓝特光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蓝特
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29 号)同
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9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513.6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
[2020]37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由于公司
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募集资金净额 55,513.60 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将“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
集资金 23,538.86 万元(其中,项目尚未使用余额 21,284.3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历年理财与利息累计 2,254.56 万元)变更用途,用于公司“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
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计划          已使用/计划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26,782.89      59,145.70
注 1: “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金额已全部使用完毕,表中列
示的 22,230.59 万元、7,839.83 万元为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注 2:“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了变更,5,535.67 万元(该数据尚未经审计)
是该项目变更前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该项目已变更为“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项目”            ,
注 3: “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项目”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3,539.61 万元与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中“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
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3,538.86 万元存在差异 0.75 万元系后续理财收益到账。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
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
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
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
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使用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时   锐       李   伟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蓝特光学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