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
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
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孙业全先生、邓家青先生、余少
东先生、赵倩女士、钟勇先生、卢永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同意提名蔡荣鑫先生、陈远志先生、向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同意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独立意见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修订《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
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
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人民币 7.2
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8.0 万元(含税),符合行业、地区的经济
发展水平及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吉争雄 蔡荣鑫 赵永伟
日期:2023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