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雅股份: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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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49     证券简称:奥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在公司 302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宝章先生主持,
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董事李方悦(Li Fangyue)、王拥军、赵振、吴胜
涛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本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
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达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考核体系,具
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至本激励
计划实施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配股、缩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
配股、缩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事项;
票的,授权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做出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者在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相关事 项,包括
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
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回购注销事项;
资格;
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 等修改行
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项之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李方悦(Li Fangyue)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赵振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变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黄跃刚、吴胜涛、赵振,其中黄跃刚为
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及修订<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
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董事会制
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并决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部分制度
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 14:30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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