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63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9,312,310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11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建研院”)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冯国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293 号)核
准,向冯国宝、吴庭翔、丁整伟等 11 人发行股份 15,837,276 股。上述发行股份
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共涉及冯国宝、丁整伟
等 11 名股东。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之后,若在盈利承诺期
内当年实现盈利承诺,或者虽未实现盈利承诺但已履行完毕盈利补偿义务,按照
分别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股份的 25%、25%、25%、25%的比例分四期进行股
票解禁。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苏公 W[2023]E1099),中测行完成了 2022 年度业绩承诺,
可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第四期 25%部分进行股票解禁。本次解禁涉及股
份 9,312,310 股,将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发行上市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限 公 司 向 冯 国 宝 等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9]2293 号)的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4 股。截至 2021 年 4 月 8 日,公
司总股本 298,280,07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 119,312,030 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增加至 417,592,105 股。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 5 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22,813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由 41,759.2105 万股减少至 41,736.9292 万股。
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2 股。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
总股本 417,369,29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 83,473,85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增加至 500,843,151 股。
排:第一期期权自 2022 年 11 月 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由被激励对象自主行权,
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为 204,000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01,047,151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对其所持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冯国宝、丁整伟、吴庭翔、龚惠琴、姚建阳、颜忠明、潘文卿、陈尧江、房
峻松、乐嘉麟、吴容承诺:
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
任何形式转让。
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之后,若在盈
利承诺期内当年实现盈利承诺,或者虽未实现盈利承诺但已履行完毕盈利补偿义
务,按照分别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股份的 25%、25%、25%、25%的比例分四
期进行股票解禁。
第一期应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满 12 个月且实现盈利承诺或已充分履行补偿义
务后方可解除限售;
第二期应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满 24 个月且实现盈利承诺或充分履行补偿义务
后方可解除限售;
第三期应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满 36 个月且实现盈利承诺或充分履行补偿义务
后方可解除限售;
第四期应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满 48 个月且实现盈利承诺或充分履行补偿义务
(含减值补偿,若有)后方可解除限售;
相应股份解禁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在盈利承诺期内未实现业绩承诺,则本人在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时不
受上述股份锁定的限制。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
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9,312,31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11 日;
本次申请解禁的限售股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数量 公司股份的比
通数量 量
例(%)
总计 9,312,310 1.86 9,312,310 0
注:以上合计数差异系尾差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9,312,310 -9,312,310
无限售条件的流 A 股 491,734,841 9,312,310 501,047,151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91,734,841 9,312,310 501,047,151
股份总额 501,047,151 501,047,151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