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一轨: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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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一轨”或“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
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拟参与投资北京基石智
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本
次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挖掘轨道交通相关产业的潜在优质标的企业,加快推进发行人在轨交新基
建战略布局,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为汇集具有共同投资偏好、愿意共担风
险、追求中长期稳定投资收益的机构和个人,借助专业的股权投资管理团队从事
股权投资,打造多元化投资机制,发行人拟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投资私募基金,
成为有限合伙人之一。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投资私募基金仍处于募集期,最终总认缴出
资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首期规模约为人民币12,501万元,发行人拟
投资2,800万元,作为本次投资私募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占本次投资私募基金首期
份额的22.40%。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达
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已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就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基石管理中心”)已于
记编号为 P1000811,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具备基金管理资
质。
     企业名称           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信用代码               91110106059250100X
     成立时间                  2012 年 12 月 07 日
     合伙期限                 至 2032 年 12 月 06 日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
     经营范围
              下期出资时间为 2016 年 06 月 30 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八区 2 号楼 9 层 901、902(园
     注册地址
                                 区)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10 号 1+1 大厦 1305 室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
公司”)直接持股九州一轨 16.63%股份,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京投公司现持
有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00%股权,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有限
合伙人身份认缴基石管理中心出资总额的 35.00%。基石管理中心拟为本次投资
私募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也是九州一轨股东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于谨慎性判断原则,将基石管理中心视同关
联人。
   截至本次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过去 12 个月内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与京投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15,356.39 万元,其中 15,001.11
万元是以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发行人与京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技
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两年,合同金额合计 547.87 万元,
过去 12 个月发生金额为 251.32 万元,该议案已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经第一届
董事会第 25 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出售商品类、车位租赁费等关联交易金额总
计 103.97 万元。
    (二)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富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丰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587663566P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外环西路 26 号院 205 室 58 号楼(园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贵庆
   注册资金:14,36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07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服务;经济
信息咨询。
   主要股东:北京富丰高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企业名称: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科技”,证券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697684368N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 3 号院交控大厦 1 号楼 1 层 101 室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郜春海
  注册资金:18,868.074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04 月
  经营范围:经营 SMT 生产线(轨道交通列车运行控制系统);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检测、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
  根据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交控科技前三名股东为:北京市基础设施
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6.95%,郜春海 9.60%,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9.30%。
  (3)北京基石睿盈创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该企业尚处
于设立阶段,拟设立信息如下,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10 号 1+1 大厦 1305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4)沧州沧港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港铁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83695867945E
  注册地点:黄骅市羊二庄镇杨庄火车站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刘永亮
  注册资金:34,788.4681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10 月 22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地方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货运代理;货物配送;直销
电力、热力生产企业用煤(直达用户不在沧州境内落地);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化学品)、货物中转、货运站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
销售金属制品、焦炭、钢材、矿石、建筑材料、道路沥青、非金属制品、非金属
矿石;集装箱装箱、货物装卸;铁路线路租赁、维修;自有房屋、场地租赁服务;
土石方工程施工;煤炭筛选、破碎;铁路车辆技术检查、检测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沧州铁运物流有限公司持股 97.00%,普济铁路环球控股有限公
司持股 3.00%。
  除北京基石睿盈创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尚未完成设立外,富丰投资、
交控科技、沧港铁路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三、拟投资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
以工商核定为准)
  (二)基金管理人: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
核定为准)
  (三)基金定位:成长性投资,主要挑选具有高成长性、核心竞争力突出并
在未来具有潜力成长为细分行业龙头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四)投资领域:核心围绕轨道交通等新基建相关核心产业,重点关注新一
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与新材料等领域的成长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五)募集规模:募集总规模目标为 5 亿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实际募集情
   ,本次募集规模为 1.2501 亿元。
况为准)
  (六)基石智盈首批拟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拟认缴
  类别       拟出资人                  证照或证件号             出资额       占比
                                                   (万元)
  普通   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合伙人   (有限合伙)
       北京富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1110106587663566P   4,000    31.9974%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110106697684368N   3,000    23.9981%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合伙   有限公司
  人    北京基石睿盈创业咨询服务中
       心 (有限合伙)(暂定名,                设立中            1,600    12.7990%
       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
       沧州沧港铁路有限公司             91130983695867945E   1,000    7.9994%
                  合   计                            12,501   100.00%
  (七)管理模式:合伙人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基金的成立解散、投资
范围及原则、入伙退伙等重要事项。本次投资私募基金委托基石管理中心管理运
营。
  (八)基金存续期:9 年,其中投资期 4 年,退出期 5 年。
  (九)管理费:在基金投资期,管理费按实缴出资总额的 2%/年收取。在基
金退出期,管理费按实缴出资总额的 1.5%/年收取。
  (十)投资策略:本次投资私募基金主要围绕轨道交通等新基建相关产业,
重点关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与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
业,主要挑选相关产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突出并在未来具有潜力成为细分行业龙头
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一般对单个企业投资 2,000-6,000 万元,通常投资占股不
超过 20%,成为企业非控股的主要股东之一,对单一企业的投资期限通常在 5-7
年。
  (十一)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管理团队
提交的投资项目(及退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
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人一票,每次投资决策时,对于投资金额在 3,000 万
元及以下的投资项目,拟决议事项需经 3 名或以上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对于
投资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不含)的投资项目,拟决议事项需经 4 名或以上委
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十二)现金收入分配:来源于某一投资项目所得的现金收入(无论是来自
项目公司的红利分配、还是处置项目公司股权的回笼资金),应在合伙人间按以
下顺序进行分配:
金已做出的全部投资组合投资的资本出资额部分;
于其成立以来已经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的所有管理费、营运费、筹建费等);
缴出资额的年化收益率达到8%/年(单利)(“优先回报”);
的优先回报金额除以80%再乘以20%,即:普通合伙人获得的部分回报=(有限合
伙人获得的优先回报金额)/80%*20%;
人应得部分在有限合伙人之间根据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
  (十三)风控机制:坚持稳健的投资理念,以国家经济、产业发展为指导选
择投资赛道。从运营层面上,基金管理坚持:1、严格履行投资决策程序;2、投
资核心条款一般要求包含回购条款等约定;3、强化投后管理和重大事项报告机
制;4、对经营异常或违约企业,移交资产管理部专门处理等。主要风险控制机
制包括项目专人负责、风控全程跟踪、项目评审组关键环节评审和投委会最终决
策等。所有项目确定专人全程管理负责,风险控制团队全程介入,在项目投资及
投后管理的各环节提出独立的财务、法律风险提示意见。内部项目评审组在重要
节点进行评审决策,控制投资风险,确保投资质量。投委会最终对投资项目进行
审议决策。
  (十四)投后管理:跟进投资企业的运营管理,进行季度运营及财务分析、
年度战略和预算总结,定期开展企业访问,关注行业新闻并及时研读研究报告,
把握企业成长趋势和估值变化;外派董、监事等方式参与企业治理,与投资企业
管理层和行业专家积极沟通,帮助企业梳理发展战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适
时协助进行资本运作,为企业发展起到实质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十五)基金投资退出:投资的退出渠道包括投资企业 IPO、股权转让、回
购、兼并收购及破产清算等。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发行人的影响
  本次投资完成后,本次投资私募基金不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对外
投资有利于调整发行人的资产结构,拓展发行人的投资渠道,使发行人的投资方
式更为多样化,有利于分散单一渠道投资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不会影响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
计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
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主要风险
  (一)本次关联交易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定
性;
  (二)由于私募类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性质较为特殊,本次投资私募基金主
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尽管发行人已对
本次投资私募基金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评估,但本次投资私募基金未来可能面临
宏观经济环境风险、行业发展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风险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上述风险因素对发行人未来投资收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但发行人作为基金的
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发行人出资额。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
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本次对外投资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
,交易价格及条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发行人以自有资金出资2,800万元参与本次投资私募
基金,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拟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
经发行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发行人股东大
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发行人本次拟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具有相
关性和协同性,符合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会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
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拟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尹百宽           赵培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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