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3 年
年第一次会议,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王运鹏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丁日佳、夏宁、张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