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
主任委员召集,已于 2023 年 10 月 15 日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会委员 3
名,实际到会委员 3 名。本次会议由主任委员张鸣主持,与会委员审议并以书面
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出席委员签名:
张 鸣 袁 丽 娜 钱 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