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
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
意见如下: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
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截至目前,李灵辉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了规范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李灵辉先生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
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力等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并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沈振山、方谷钏、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