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盛航股份 股票代码:001205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Nanjing Shenghang Shipping Co., Ltd.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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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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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
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
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
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风险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
要中有关风险因素的内容。
一、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及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合计新增船
舶运力 3.77-4.57 万载重吨,约占公司 2023 年 6 月末内贸液体化学品船舶总运力的
省际化学品船运力的比重将从 10.76%提升至 13.45%-14.0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
济效益数据系依据公司历史运营情况预测得出,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意外情况导致项
目建设延后,或者项目投产后的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导致行业竞争加剧、运价下滑、
下游需求未保持同步协调发展,将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
本次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船舶新置、置换购置、购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投资完
成后发行人新增固定资产较多,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年折旧额 2,966.89 万元,
该折旧额占公司达产后年度预计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73%和 11.20%。
若项目产能及效益不能充分发挥以抵减因固定资产增加而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公司
将面临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截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
舶购置项目”拟购置的 4 艘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中有 1 艘暂未确定购置来源和
交易对手方,存在未能如期购入确定相应二手船舶的风险。如未能如期确定相应二手
船舶,公司可选择将“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中,剩余 1 艘暂未确定
购置来源的船舶变更为新建 1 艘船舶或置换购建 1 艘船舶,若变更为置换购建 1 艘船
舶,税后内部收益率将从 14.91%下降至 11.60%,存在因募投项目变更导致项目税后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内部收益率有所降低,税后投资回报期有所延长的风险。
二、发生安全事故对公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所处液货危险品水上运输业具有一定风险,公司的船舶可能发生因搁浅、火
灾、碰撞、触礁、沉船或者爆炸等引起的运行安全事故,也可能发生因洗舱、装卸等
操作规程不当等引起的人身安全事故。同时,船舶所承运货物主要为具有剧毒、强腐
蚀和急性、慢性人体伤害的特点的危化品货物及成品油,若公司船舶运营过程中出现
重大事故,可能会造成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及人身安全事故,上述因素导致对公司安
全管理方面的要求较高。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海事局等机构也对安全提出了很高的监
管要求,同时下游客户对水上运输服务商认证条件严格,若公司未来出现安全方面的
重大事故,可能面临巨额赔偿或重要客户流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经营业绩受主要客户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集团、恒力石化、浙江石化等化工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0%以上,客
户相对集中。如果公司与重要客户的合作情况发生变化,或该等客户自身经营陷入困
境,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8,001.95 万元、61,271.44 万元、86,819.04 万元
和 57,904.2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1,181.84 万元、12,996.26 万
元、16,907.93 万元和 8,788.64 万元。2020 年至 2022 年,受到下游需求稳定增长和运
力提升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持续提升。2023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和毛
利分别同比增加 47.52%和 17.00%,但因有息负债规模增加,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同比
增加 200.95%,计提股份支付和职工薪酬增加导致管理费用同比增加 97.87%,使得公
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2.63%。
公司未来的发展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下游需求、市场竞争等综合因素的影
响,若公司无法有效应对上述因素对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公司存在业
绩下滑风险。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五、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7.15%、26.67%、46.47%和 49.20%,整
体呈上升趋势。公司业务近年来持续扩张,船舶购置带来的负债增量及新增借款导致
转债发行规模上限 74,000.00 万元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资产负债率
上升至 58.85%。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快速扩张,资产负债率未来可能进一步提
升,将致使公司的生产运营面临一定的财务压力与风险,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造
成不利影响。
六、化工行业政策变动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水上运输业务,下游产
业为化工行业,主要客户为化工生产企业,公司运输业务量与石化品的产销量密切相
关,2018 年至 2022 年,沿海省际化学品运输量复合增长率为 8.34%,保持着稳定增长。
石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国家政策鼓励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能耗双
控与环保政策对产能小、装置落后的炼化企业冲击较大。如果能耗双控以及环保政策
持续收紧,可能对公司下游客户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七、运力调控政策变化风险
目前,交通运输部实施“总量调控,择优选择”的方式宏观调控运力,对新增运
力的审批进行较为严格的管控,2020-2022 年,交通运输部分别批复了 6 艘、8 艘和 11
艘沿海省际化学品船,行业总体运力维持在总量稳定并有序增长的状态下。未来,交
通运输部如对新增运力的审批更趋严格或停止审批新增运力,将对公司未来扩张运力
带来不利影响;如未来交通运输部放松对运力审批的限制,将导致短期内船舶运力大
幅增长,带来公司的竞争优势被削弱,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盛
指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航股份
盛安船务 指 南京盛安船务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4月6日注销
盛德鑫安 指 南京盛德鑫安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盛航时代上海 指 盛航时代国际海运(上海)有限公司
氨氢物流 指 山东氨氢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
安德福能源供应链 指 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安德福能源发展 指 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盛邦物流 指 江苏盛邦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嘉兴纯素 指 嘉兴纯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盛航时代香港 指 盛航时代国际海运(香港)有限公司
盛航时代香港船管 指 盛航时代国际船舶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盛航荣耀 指 盛航荣耀(香港)有限公司
盛航香港 指 盛航海运(香港)有限公司
盛航玛丽亚 指 盛航玛丽亚(香港)有限公司
盛航萨拉 指 盛航萨拉(香港)有限公司
盛航新加坡 指 SHENGHANGSHIPPING(SINGAPORE)PTE.LTD
现代服务业基金 指 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人才三期基金 指 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三期基金(有限合伙)
毅达汇晟基金 指 南京毅达汇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天鼎康华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鼎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炼油厂 指 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
货运帮 指 连云港货运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壳牌 指 荷兰皇家壳牌集团
BP 指 BP p.l.c.(英国石油公司)
BASF 指 BASF SE(巴斯夫股份公司)
福邦特 指 南京福邦特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中石油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中海油 指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石化、中石化系 指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恒力石化、恒力石化系 指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荣盛石化、荣盛石化系 指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浙江石化 指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系荣盛石化控股子公司
招商南油 指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海昌华 指 深圳市海昌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君正船务 指 上海君正船务有限公司
上海鼎衡 指 上海鼎衡船务有限责任公司
兴通股份 指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中远海能 指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子公司 指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比超过5%的控股子公司
中金公司/保荐人/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竞天公诚 指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天衡会计师 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方金诚 指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
指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
期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对象发行不超过7.4亿元(含7.4亿元)可转换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债券的行为
股东大会 指 发行人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发行人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发行人监事会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司章程》 指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0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0号——上市公司
指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
法律、法规、规章、规 中国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
指
范性文件 政府规章等(包括有权解释机关对上述各项所作的解释和说明)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 指
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评级报告 指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评级报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中国之法定货币,除非另有说明
二、专业术语
液货危险品 指 包括原油、成品油、液体化学品、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指散装液体化学品,具有易燃性、易挥发性、毒害
化学品 指
性、腐蚀性等高危险性
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
成品油 指
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是天然气经净化处理,再经-162℃的常压液化形成,体积约为同量气
液化天然气(LNG) 指
态天然气体积的 1/600,主要成分为甲烷
在环境温度和压力适当的情况下,能被液化或以液相贮存和输送的石
液化石油气(LPG) 指 油气体,主要来自于石油加工过程中各种加工装置的副产气体,也有
一部分来自于天然气
船舶所有人将没有配置船员的船舶在约定期间内出租给公司占有、使
光租 指 用和经营,公司利用租入船舶开展运输业务,船舶营运费用均由公司
负担,公司定期与船舶出租人结算光船租赁费用
航运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
期租 指 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
生固定费用(如人员工资、维修费用等)均由船东负责的业务
公司自营船舶运力不足或由于载重吨数、运输航线等因素使用自营船
外租 指 舶运输效益不经济时,公司会选择将运输业务转托运给其他水路运输
公司或其营运的船只,即实际承运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大副、
高级船员 指 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通信人员以及其他
在船舶上任职的高级技术或者管理人员
航次 指 船舶在营运中完成一次运输生产任务的周期
载重吨、DWT 指 一种表示船舶运载能力的计量单位
洗舱 指 对船舱进行冲刷、清理的作业
指供船舶在水上抛锚以便安全停泊、避风防台、等待检验引航、从事
锚地 指
水上过驳、编解船队及其他作业的水域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
据和根据该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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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anjing Shenghang Shipping Co., Ltd.
成立日期 1994 年 11 月 7 日
上市日期 2021 年 5 月 13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001205.SZ
股票简称 盛航股份
总股本 170,977,333 股
法定代表人 李桃元
注册地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
办公地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
董事会秘书 陈延明
联系电话 025-85668787
联系传真 025-85668989
公司网站 http://www.njshsh.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13498587X7
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成品油船、化学品船运输;国际船舶危险品
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内船舶管理;船舶租赁;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的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背景
液货危险品航运行业是我国危险品物流的重要部分。国务院及行业主管部门先后
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和规范液货危险品航运业的发展。2020 年,交通运输部
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5 年,基本建成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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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高质量发展体系”;2021 年,交通运输部发布《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
提出“加快完善海运全球服务网络。优化煤炭、原油、矿石、集装箱、液化天然气等
专业化海运系统”;2022 年,交通运输部发布《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打
造一批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海运企业,鼓励大型港航物流企业与我国石油、铁
矿石、粮食等重点物资进口企业建立紧密合作”。相关政策为液货危险品航运业发展
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广阔的市场空间,带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宏观经济形势总体向好,化工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支柱产业,跟宏观经
济紧密相连,有自身相对稳定的发展周期。而液货危险品航运行业受国内石化产业供
需区域不均驱动,化学品运量持续高增,2018-2022 年国内沿海省际化学品运量复合增
长率达 8.34%,2022 年国内沿海省际化学品运量达 4,000 万吨。此外,目前大量化工
产品进口依赖度仍较高。随着国内产能逐步成熟,化工品国产替代趋势下,多个炼化
项目即将落地,预计将带动液体化学品航运需求持续稳定增长。
在行业需求不断增长的同时,行业运输货种的高危性质决定企业、船舶的准入存
在多重门槛,严监管下行业供给持续紧俏。国家对液货危险品航运行业运力审批制度
严格,由交通运输部对申请参与竞争的企业进行安全管理水平、安全记录、绿色减排、
诚信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择优批准。因此市场运力增长相对滞后于需求,
行业持续保持供需紧平衡的状态。
盛航股份拥有十余年聚焦液货危险品航运业务的丰富经验,长期服务炼化巨头,
拥有良好的客户资源。公司已与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集团、恒力石化、浙江石化、
扬子石化-巴斯夫等大型石化生产企业建立稳固合作关系,合作时长基本在 3 年以上,
其中与中石化的合作时长已达十余年。考虑到大型化工企业对航运企业及其船舶资质
标准要求较高,对物流服务商的选择需经过高标准、严要求、全方位的筛选和考察,
公司服务水平和经营能力已获高度认可。在优质客户资源支持下,公司化学品航运量
及市占率均保持持续提升。同时公司积极进行新客户开发,现有客户如浙江石化、中
化集团等也陆续开拓新的航线或运输品种。
同时得益于多年经营建立的品牌基础,公司已获行业监管部门高度认可,评审排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名持续领先,运力获批能力为公司构建竞争壁垒。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扩充运力,
承接市场需求的增长,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目的
化工产业的发展和物流产业的兴起,带动化工物流规模迅速扩张,沿海省际化学
品运输需求持续增长。行业快速发展及需求增加对于公司的运力规模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新置及购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将进一
步提升公司国内沿海液货危险品水上运输服务能力,为抢占业务增量需求,把握行业
新阶段的新机遇奠定基础。
沿海省际液货危险品航运呈现供不应求的市场环境,船队规模大、船龄较新的龙
头企业具备更大的竞争优势。本次发行致力于扩大船队规模、优化船队结构。首先,
通过运力规模的扩充提升公司船舶调度与航线优化能力,助力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份
额,并与主要客户建立更稳健的合作关系,提升自身盈利水平。其次,船舶数量和运
力越多,运输网络越密集,运营效率越高。公司通过航线网络的优化可以提升装载效
率和运输规模,从而有效摊薄前期船舶投入、船舶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投入等产生的固
定成本和管理费用,构建成本优势。再次,化学品船舶的新置、置换购置及购置有助
于优化公司现有船舶结构、提升船舶运营效率、降低维修成本,高度匹配公司的航线
网络和不同客户对货运的差异化、多元化需求,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当前我国液货危险品航运市场迎来重要历史发展机遇,液货危险品航运企业逐步
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要形成一批专、精、特发展的海运企业,行业集中度将
持续提高。从下游主要客户群体的化工产业来看,伴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对环保、
安全等规范要求的提高,也在促使化工行业集中度提高。只有具备一定规模的船舶运
力、形成比较完善的运输网络和合理运力结构的企业,才能满足大型化工企业安全、
稳定、及时的运输需求。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公司运力建设,符合行业整合发展的趋势。
公司作为细分赛道中率先上市的头部企业,有望把握先发优势,通过扩张提速,不断
提升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液货危险品航运行业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普遍较高,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融资租赁
等形式融资以投入船舶等核心资产的购置,且随着未来业务规模的稳步扩张,公司的
资源投入需求将进一步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有利于
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
险的能力。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可转债基本发行条款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
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4,000 万元(含 7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72,543.68 万元。若本次发行可转债按照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万元,累计债券余额占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为 46.16%,累计
债券余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50%。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3 年 12 月 6 日至 2029 年 12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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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2.2%、第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
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
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日(2023 年 12 月 6 日,T 日)。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
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
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
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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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2 月 12 日,T+4
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6 月 12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12
月 5 日)止。
(1)初始转股价格
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
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
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
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
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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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
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
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
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
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
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之间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
(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
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计算方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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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Q:指可转债的转股数量;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
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
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
息。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
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
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
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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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
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
算方式参见第 11 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
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修正之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
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
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
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
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
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 11 条赎回
条款的相关内容)。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
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
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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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
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
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
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
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
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
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
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法规”)和《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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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本金和利息;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
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化;
有)的主要内容或拟解除受托管理协议(如有);
要依法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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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规定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表决时,需按照“同意”“反对”“弃权”三种类型进行表决,表决意见不可附带相
关条件。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
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并且其代表的本次可转债的张数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有
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张数:
A、公司及其关联方;
B、本次可转债的担保人(如有)或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
(如有)以及关联方;
C、其他与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生效
出席(包括现场及网络、通讯或其他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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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
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任何与本次可转债有关的决议如果导致变更公司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
系的,除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明确规定债券持有人作出的决议对公司有约束力外:
A、如该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的提议作出的,该决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
过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对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B、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公司的提议作出的,该决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
对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4,000
万元(含 7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80,000.00 74,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
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
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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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公司已经制订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
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
会授权的人士)确定。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
(二)债券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债经东方金诚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出具的《南
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
转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级,债券信用评级为 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东方金诚将对本
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
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进行公告。
(三)本次可转债的违约责任
以下事件构成本次可转债项下的违约事件:
(1)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
(2)公司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公司就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
能力产生重大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公司就本次可转债的还
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3)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公司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
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4)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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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5)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6)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公司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未能
按照规定或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义务、信用风险管理职责等义务与职责以致
对公司对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一直持续二十(20)个连
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或者经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的债券持
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持续合理期限仍未得到纠正;
(7)公司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公司保证按照本次可转债发行条款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次可
转债利息及兑付本次可转债本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可转债利息或本次可转债到期
不能兑付本金,对于延迟支付的本金或利息,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
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上浮百分之十(10%)。
当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
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公司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相应约定在必
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或参与整顿、
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后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
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受托管理人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公司与中金公司签订了《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同意聘任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投资
者,均视同同意《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公司、受托管理人、可转债持有人权利义务
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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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存放专户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
设立的专项账户(即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
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六)本次发行可转债规模合理性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及企业债的情形,亦不存在计入权
益类科目的债券产品、非公开发行及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以及具有资本补充属
性的次级债、二级资本债,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 0 元。同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净
资产为 160,295.32 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4,000 万元(含本
数)。若本次发行可转债按照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74,000.00 万元发行成功,公司按照
合并口径计算的累计债券余额将不超过 74,000.00 万元,累计债券余额占 2023 年 6 月
产的 50%。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在不考虑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
以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负债计算,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将由 49.20%上升至 58.85%,
仍处于合理范围;随着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陆续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
降低。本次发行后公司仍具备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
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债一年的利息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四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十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和债券偿还情况/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据此,本次发行可转债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符合《注册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发行规模具有合理性。
(七)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首次公开发行并募集资金 49,670.13 万元,扣减应承担的上市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44,297.91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前次募集资金已投入 44,153.32 万
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99.67%;尚未使用金额(含利息)为 714.06 万元,
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1.61%,故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本次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船舶新置、置换购置、购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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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规划,符合下游市场发展的需求,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八)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
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
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
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权利能够得
以充分行使;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科学、
高效地进行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
能力。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继续做强、做优、做大主营业务,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
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
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把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
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使用
用途。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
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
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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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规章制度,并
在《公司章程》《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明确了分红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
章程》以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内容,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
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将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加快募投项目实施
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优化投
资者回报机制,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
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承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承销期的起止
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预计总额为 1,456.32 万元,具体包括: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1,015.09
律师费用 160.38
会计师费用 160.38
资信评级费用 51.89
发行手续费用 6.32
信息披露费用 62.26
合计 1,4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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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均为不含税费用。
六、主要日程与停复牌示意性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示意性安排如下:
日期 交易日 事项 停牌时间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募集说明书
告》等
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
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网上申购(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及配号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进
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
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
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
购资金)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
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司将与联席主承销
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七、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可转债上市流通,所有投资者均无持有期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
快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八、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公司: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桃元
联系人:陈延明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 号 7 幢
电话:025-85668787
传真:025-8566898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亮
保荐代表人:刘荃、邢茜
项目协办人:
项目组成员:陈晔、郭思成、章一鸣、徐晛、王佳楠、王明辉、陶家鹏、佟婧、
戎静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三)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项目组成员:唐品、陈胜安、庄宇、于杰、黄思璇、张凌骅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3 楼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9700
(四)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赵洋
经办律师:王峰、吴永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电话:025-87128800
传真:025-8712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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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承销商律师: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负责人:马国强
经办律师:戴文东、臧公庆、梁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7/8 楼
电话:025-89660900
传真:025-89660966
(六)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郭澳
经办注册会计师:邱平、计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电话:025-84711188
传真:025-84724882
(七)资信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 崔磊
经办人员:王璐璐、范新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 3 号兆泰国际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010-84345877
传真:010-62299803
(八)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
账号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851000560004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
(九)申请上市的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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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947
(十)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九、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关系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中金公司通过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持有发行人
关联方不持有发行人股份。
除前述情况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
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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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71,061,333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4,521,675 31.8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6,539,658 68.13
股份总数 171,061,333 100.00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占公司总
序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本比例
号 (股) 数量(股) 数量(股)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恒历(山东)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
三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行
业景气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苏州钟鼎五号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 境内非国有
企业(有限合 法人
伙)
全国社保基金四
零一组合
境内非国有
法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远
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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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司总
序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本比例
号 (股) 数量(股) 数量(股)
(%)
心竞争力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
法人
注 1: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 3 名激励对象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应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4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该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办理完
成,公司总股本由 171,061,333 股减少至 170,977,333 股。
注 2: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共质押 13,300,000 股,
质押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 7.78%。李桃元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
过户的风险,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
注 3: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为同一管理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
理企业(有限合伙)控制下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 3.16%的股份。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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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对子公司的持股架构图如下:
(二)公司境内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盛航股份共有 2 家重要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1)安德福能源供应链
公司名称 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6555514013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1.00 万元
实缴资本 1,001.00 万元
注册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杨路 22 号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劳务服务
经营范围 (不含劳务派遣);企业形象策划;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船舶租赁;陆地管
道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
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
备租赁服务;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0 年 5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2010 年 5 月 20 日至 2030 年 5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 陈伟
股权结构 盛航股份持股 51%,陈伟持股 49%
主要业务 液氨公路运输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苏
安德福能源供应链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6 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总资产 10,919.76 13,659.68
净资产 3,015.53 3,448.53
营业收入 7,531.14 17,174.09
净利润 727.96 1,248.75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上
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盛德鑫安
公司名称 南京盛德鑫安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1MA27758D6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缴资本 2,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 号 7 幢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经营范围 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1 年 10 月 12 日
经营期限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 李广红
股权结构 盛航股份持股 100%
主要业务 液氨贸易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苏
盛德鑫安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6 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总资产 3,821.48 7,747.38
净资产 2,563.50 2,402.24
营业收入 12.25 3,115.18
净利润 161.27 512.20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上
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除重要子公司外,公司共有其他境内子公司 5 家,具体
情况如下:
(1)控股子公司:
序 注册资本 发行人 主要生产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持股比例 经营地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序 注册资本 发行人 主要生产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持股比例 经营地
管理业务;船舶租赁;无
船承运业务
道路普通货物及危险货物
安德福能源供应链
持有 100%股权
通货物仓储服务
(2)参股子公司
序 注册资本 发行人 主要生产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持股比例 经营地
危险化学品经营;普通货
赁;船舶租赁
道路普通货物及危险货物
运输
(三)公司境外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盛航股份共有 7 家境外子公司,于 2022 年末初步开展业
务运营,具体情况如下:
股本/ 发行人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国际船舶运输、国
盛航时代
盛航时代 香港九龙观塘道 348 际船舶管理、船舶
香港 号宏利广场 6 楼 买卖、租赁、航运
咨询
国际船舶管理(含
盛航时代
盛航时代 香港九龙观塘道 348 船员、海务、机
香港船管 号宏利广场 6 楼 务、采购、船舶维
修)、航运咨询
国际船舶运输、船
盛航时代
香港九龙观塘道 348 舶管理、船舶货运
号宏利广场 6 楼 代理、船舶买卖、
船舶租赁
国际船舶运输、船
香港九龙观塘道 348 舶管理、船舶货运
号宏利广场 6 楼 代理、船舶买卖、
船舶租赁
国际船舶运输、船
盛航香港
盛航玛丽 香港九龙观塘道 348 舶管理、船舶货运
亚 号宏利广场 6 楼 代理、船舶买卖、
船舶租赁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股本/ 发行人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国际船舶运输、船
盛航香港
香港九龙观塘道 348 舶管理、船舶货运
号宏利广场 6 楼 代理、船舶买卖、
船舶租赁
盛航新加 新加坡裕廊岛裕廊镇 沿海、远洋船舶货
坡 大会堂路 9 号 2 楼 物运输;船舶租赁
(四)分支机构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设立分支机构。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和最近三年及一期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70,977,333 股,其中,李桃元先生
直接持有 49,245,300 股,持股比例为 28.80%。其实际可支配股份表决权能够对公司股
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李桃元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李桃元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拥有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住所
境外居留权
南京市白下区苜蓿园大
李桃元 321084197105****** 中国 否
街 59 号
(二)主要股东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所持股份
的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质押股数(股) 质押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李桃元 是 13,300,000 7.78%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资信状况
良好,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具体质押情况如下: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质押数量
质押人 质权人 质押用途 质押期限
(万股)
云南国际信托有 2023 年 2 月 17 日至解除质押登
李桃元 600 个人及家庭资金需求
限公司 记之日
深圳华和中金投 为非融资性质押,不 2023 年 3 月 2 日至解除质押登记
李桃元 730
资有限公司 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之日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李桃元先生,未发生变化。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
桃元先生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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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报告期内过往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的重要承诺主要为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及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承诺,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是否严格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自离
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
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
诺。
与首次公 2021 年 5 月 13
开发行相 股份锁定 李桃元、丁宏宝 日至 2024 年 5 是
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
关的承诺 月 12 日
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
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
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
长 6 个月。
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如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
发行价格应做相应调整。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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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严格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
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自离职后半年
内,亦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
除公司原高级
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因发行人
管理人员陈书
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刁建明、宋江涛、 日至 2022 年 5 份违反承诺
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
陈书筛、朱建林、 月 12 日;担任 外,其他人员
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
丁红枝 董监高期间的 正常履行,无
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
法定期限。 违反承诺的情
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
形,无其他追
长 6 个月。
加承诺。
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如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
发行价格应做相应调整。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
诺。
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2021 年 5 月 13
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日至 2022 年 5
吴树民、刘海通 2、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月 12 日;担任 是
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自离职后半年 董监高期间的
内,亦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 法定期限。
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因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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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严格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
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
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
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30 个交易日内召开
董事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
公司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 长期 是
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本
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
的价格。
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
关于招股
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说明书信
息披露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
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将依法购回本人已
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
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发行人
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
李桃元 格。 长期 是
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
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
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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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严格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
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
作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
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董事、监事、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长期 是
高级管理人员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
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发行人在召开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回购
股份作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事宜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中投赞
成票。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李桃元 日至 2024 年 5 是
人有权责令本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如仍未履行的,发行人有权将本人
月 12 日
履行增持义务相对应金额的现金分红或应领取薪酬直接用于执行本人的增持义
务。
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
稳定股价
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
措施的承
诺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需进行股份回购时,本人承
李桃元、刁建明、 2021 年 5 月 13
诺在相关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尹军平、厉永兴、 日至 2024 年 5 是
丁宏宝 月 12 日
人有权责令本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如仍未履行的,发行人有权将本人
履行增持义务相对应金额的现金分红或应领取薪酬直接用于执行本人的增持义
务。如情节严重的,实际控制人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
请股东大会同意免除本人担任的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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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
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
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李桃元、丁红枝、 2021 年 5 月 13
行人有权责令本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如仍未履行的,发行人有权将本
宋江涛、陈书筛、 日至 2024 年 5 是
人履行增持义务相对应金额的现金分红或应领取薪酬直接用于执行本人的增持义
朱建林、陈延明 月 12 日
务。如情节严重的,董事会有权解聘本人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本人保证有权签
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
束力的承诺。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021 年 5 月 13
公司 3、对于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日至 2024 年 5 是
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承诺将要求其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 月 12 日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承诺。
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
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
份以确保本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违反本人
持股意向 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及减持意 李桃元 行的股票: 长期 是
向的承诺 (1)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股份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承诺的持股
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
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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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严格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
(2)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份应符合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期限为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人拟继续
减持股份,则须符合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要求,并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4)本人承诺,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行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届时有
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要
求。
(5)如本人违反以上减持承诺,本人转让发行人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发
行人。
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李桃元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
的相关措施;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李桃元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长期 是
填补被摊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薄即期回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报措施的
诺;
承诺
(4)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李桃元、刁建明、 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尹军平、厉永兴、 人员承诺如下:
长期 是
丁宏宝、刘蓉、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学锋、周友梅、丁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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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严格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
红枝、宋江涛、陈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书筛、朱建林、陈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延明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
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公
开承诺事项,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
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
未能履行
(2)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承诺的约
公司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长期 是
束措施的
(4)本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职务降级等形式的处
承诺
罚;
(5)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
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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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
因;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公
开承诺事项,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
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如下程序(不分先后顺序)进行赔偿:
李桃元 长期 是
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公司、投资者的
损失为止;
资、奖金和津贴等报酬,并将该部分报酬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
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
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是否严格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
的权益。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公
开承诺事项,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
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李桃元、刁建明、 (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尹军平、厉永兴、 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如下程序(不分先后顺序)进行赔偿:
丁宏宝、刘蓉、王 1)本人若从公司处领取工资、奖金和津贴等报酬的,则同意公司停止向本人发放
学锋、周友梅、丁 工资、奖金和津贴等报酬,并将该部分报酬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 长期 是
红枝、宋江涛、陈 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书筛、朱建林、陈 2)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则将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
延明 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公司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
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
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
者的权益。
避免同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 (1)本人和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中,不存在从事与盛航
长期 是
竞争的承 制人李桃元 海运及其分支机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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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严格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
诺 (2)在本人作为盛航海运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和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盛航海运及其分支机构现有相同或相似业
务,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盛航海运及其分支机构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
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若盛航海运及其分支机构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和本人近亲属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从事与盛航海运及其分支机构新的业务领域有
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盛航海运及其分支机构今后从
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如若本人和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出现与盛航海运及
其分支机构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盛航海运及其分支机构有权以优先收
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盛航海运及其分支机构经营,否则本
人和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停止经营与盛航海运及其分
支机构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或将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5)本人承诺不以盛航海运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盛航海
运其他股东的权益。
(6)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不再为盛航海运
的股东为止。
一、本人将善意履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与其他股东一样平
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会利用本人拥有的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身份权利操纵、指示发行人或者发
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使得发行人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
规范关联
李桃元 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长期 是
交易
二、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发行人之间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将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
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的章
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
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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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严格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
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海运”)的控股股东暨实
际控制人,特此向盛航海运作出如下声明、承诺与保证,本人确认目前没有占用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在本人作为盛航海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
间,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盛航海运资金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行为:
一、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不要求且不会促使盛航海运为其代垫费用,也不互相
关于避免
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资金占用 李桃元 长期 是
二、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盛航海运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
的承诺
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使用:
增持股份
期间及法
李桃元、李广红、 增持主体于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 增持股份期间
定期间内 是
宋江涛、陈延明 诺,减持股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及法定期间内
不减持股
份的承诺
在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及上市后的任何期间内,若由于发行人
社会保险
及其子公司上市申报报告期内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存在或可能
和住房公
李桃元 存在的瑕疵或问题,从而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及/或因此产生 长期 是
积金缴纳
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被有权部门要求补缴、被处罚或其他损失)的,本人将
事宜
无条件地予以全额承担和补偿。
在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及上市后的任何期间内,若由于发行人
劳务派遣 上市申报报告期内的劳务派遣用工事宜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问题,从而给发
李桃元 长期 是
用工 行人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及/或因此产生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被有权部门处罚
或其他损失)的,本人将无条件地予以全额承担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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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严格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涉及的房产没有权属证书事宜,
如因上述租赁房产权属瑕疵而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法继续使用而必须搬迁,
固定资产
李桃元 从而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及/或因此产生相关费用(包括但不 长期 是
权属瑕疵
限于搬迁费用、装修费用)的,本人将无条件地予以全额承担和补偿。此项承诺
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其他 公司 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长期 是
与 2021 年 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
度限制性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
股票激励 司。
计划相关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 2、不会未经公司许可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第三方财物或向第三方索要财物、侵占公
其他 长期 是
承诺 对象 司财产,以权谋私或以不正当手段以权谋私。
合授予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按照所作承诺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因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
还公司。
不减持股 李桃元、李广红、 增持主体于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 增持股份期间
其他承诺 是
份的承诺 宋江涛、陈延明 诺,减持股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及法定期间内
(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
关于本次发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填补回报措施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能够得到切实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
控制人
履行所作出的 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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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填补
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相挂钩;
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成功认购,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的规定,自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前六个月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六个月内,本人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及本次认购的可转债。
控制人
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如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
关于本次发行
担赔偿责任。
认购事项承诺
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
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鼎康华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成功认购,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
恒历(山东)私募基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的规定,自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前六个月至本次可转债发
金管理有限公司
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企业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及本次认购的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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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因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如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亦保证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也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
转债的认购。
时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成功认购,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
董 事 ( 不 含 独 立 董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的规
事)、监事、高级管 定,自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前六个月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不减持
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票及本次认购的可转债。
购的可转债,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因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如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行认购,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独立董事
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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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均来自公司经审计的 2020 年度、2021 年度、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募集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财务
资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类型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公司
计报告。
公司提醒投资者,若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等进行更详细
的了解,请阅读备查文件之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二)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所处行业,从项目性质及金额两方面判断与财务会计信
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在判断项目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的
性质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显著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是否会引起
特别的风险。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综合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营业
收入、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是否较大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是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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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438.86 13,494.63 7,563.87 2,607.3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7,552.67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12,092.24 17,926.45 9,085.08 7,675.18
应收款项融资 4,139.89 5,720.36 2,619.29 1,636.52
预付款项 580.91 1,155.79 1,307.83 531.74
其他应收款 1,442.99 1,836.01 2,026.45 1,456.35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3,807.57 4,131.48 3,031.06 3,177.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37.00 237.00 237.00 99.00
其他流动资产 1,750.35 642.70 611.02 298.36
流动资产合计 41,489.81 45,144.42 34,034.27 17,482.29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366.23 476.05 559.60 -
长期股权投资 14,275.29 13,479.83 475.5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00.00 1,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845.10 857.13 83.95 -
固定资产 195,599.99 188,973.44 73,679.84 78,278.26
在建工程 37,825.18 12,944.49 47,095.39 -
使用权资产 4,781.28 5,084.97 - -
无形资产 11.44 18.27 25.47 35.14
商誉 3,743.26 3,743.26 - -
长期待摊费用 2,320.37 2,233.98 1,412.42 624.6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6.95 103.16 65.90 72.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118.99 5,701.15 21,347.04 4,821.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4,024.08 234,615.73 144,745.15 83,831.62
资产总计 315,513.89 279,760.15 178,779.42 101,3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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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7,047.96 27,658.44 10,813.73 2,918.11
应付票据 892.08 4,443.78 - -
应付账款 14,226.40 17,510.23 11,570.62 2,102.87
预收款项 3.82 3.82 832.20 -
合同负债 289.03 317.48 - -
应付职工薪酬 1,686.65 2,185.48 1,362.83 1,165.97
应交税费 768.62 399.68 530.51 497.86
其他应付款 2,204.21 2,342.37 235.11 243.68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48.20 21.3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9,496.93 21,274.61 9,473.51 7,530.58
其他流动负债 0.00 4.13 - -
流动负债合计 86,615.70 76,140.02 34,818.52 14,459.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840.90 29,259.51 10,061.80 7,524.19
租赁负债 3,974.20 4,112.54 - -
长期应付款 32,699.36 19,141.55 2,774.67 5,527.05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88.41 1,364.67 26.6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8,602.87 53,878.28 12,863.13 13,051.24
负债合计 155,218.57 130,018.30 47,681.65 27,510.3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7,106.13 17,106.13 12,026.67 9,020.00
资本公积 74,994.58 73,975.88 75,288.13 33,996.89
减:库存股 2,194.39 2,221.27 - -
其他综合收益 217.08 -49.96 - -
盈余公积 5,983.11 5,983.11 4,383.28 3,075.39
未分配利润 60,201.04 53,123.01 39,399.70 27,711.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987.77 1,824.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160,295.32 149,741.85 131,097.77 73,8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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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7,904.22 86,819.04 61,271.44 48,001.95
其中:营业收入 57,904.22 86,819.04 61,271.44 48,001.95
二、营业总成本 48,761.05 66,863.61 47,137.29 34,940.58
其中:营业成本 40,026.53 54,803.05 39,417.63 28,034.75
税金及附加 112.61 150.90 213.12 80.64
销售费用 248.36 461.47 485.45 354.95
管理费用 4,053.36 5,755.86 3,174.43 2,538.83
研发费用 1,326.25 2,743.60 2,412.37 1,882.06
财务费用 2,993.94 2,948.73 1,434.30 2,049.35
其中:利息费用 3,137.85 3,075.05 1,487.20 2,073.04
利息收入 73.02 146.30 58.70 30.22
加:其他收益 22.01 8.91 3.69 4.9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95.46 289.13 446.6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 - 52.67 -
填列)
信用 减值损失 (损失以“ -” 号填
列)
资产 处置收益 (损失以“ -” 号填
- 6.97 112.46 -
列)
三、 营业利润 (亏损以“ -”号填
列)
加:营业外收入 226.20 329.97 502.05 50.37
减:营业外支出 54.06 159.72 69.96 27.3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351.77 2,802.29 2,078.10 1,798.46
五、 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填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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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号填列)
-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填列)
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15.10 -50.4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
- - -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
- - -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67.04 -49.96 - -
(7)其他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408.50 17,229.39 12,996.26 11,181.8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1.00 0.86 0.8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1.00 0.86 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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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0,067.57 111,442.40 64,075.22 46,851.40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38.1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8.02 1,149.20 614.92 719.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695.59 113,929.71 64,690.14 47,570.9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450.15 55,566.49 28,355.48 18,609.14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274.73 19,161.98 12,319.31 8,841.4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04.35 4,249.43 3,560.23 2,065.5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33.27 2,282.44 1,863.41 1,442.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462.50 81,260.34 46,098.43 30,958.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233.09 32,669.37 18,591.71 16,612.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577.50 52,961.1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9.57 13,657.96 54,294.44 733.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740.00 60,49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4,359.85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61 828.38 6,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768.39 96,686.59 120,881.16 9,305.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618.82 -83,028.63 -66,586.72 -8,572.5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810.00 150.00 46,724.32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7,078.20 61,591.18 20,300.00 2,914.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180.81 33,353.84 4,680.00 4,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069.02 95,095.02 71,704.32 6,914.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3,245.14 23,579.40 7,949.50 7,827.72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940.89 11,684.53 9,224.97 4,310.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526.49 40,768.02 18,631.45 14,112.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542.52 54,327.00 53,072.87 -7,198.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12.85 3,956.82 5,076.51 840.0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520.70 7,563.87 2,487.36 1,647.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833.54 11,520.70 7,563.87 2,487.36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
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公司还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
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取得方式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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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取得方式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1)合并范围增加
序号 名称 变动情况 变更原因
(2)合并范围减少
纳入合并范围。
(1)合并范围增加
序号 名称 变动情况 变更原因
(2)合并范围减少
无。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1)合并范围增加
序号 名称 变动情况 变更原因
(2)合并范围减少
无。
(1)合并范围增加
无。
(2)合并范围减少
无。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表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流动比率(倍) 0.48 0.59 0.98 1.21
速动比率(倍) 0.44 0.54 0.89 0.99
资产负债率(合并) 49.20% 46.47% 26.67% 27.1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7.00% 41.02% 26.48% 26.9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年)
存货周转率(次/年) 10.08 15.30 12.70 11.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每股净资产(元/股)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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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4.33 7.53 11.14 7.26
注:上述指标除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使用权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扣 除 非 经 常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1.00 0.86 0.89
损益前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1.00 0.86 0.89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扣 除 非 经 常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0.99 0.80 0.89
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 0.99 0.80 0.89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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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 年 4 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为保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
性,已将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列示。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38 6.97 112.4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 24.83 513.78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25 94.73 35.83 -3.39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45 32.76 160.25 2.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77 3.71 - -
合计 137.37 165.59 898.08 6.65
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1.56% 0.98% 6.91% 0.06%
五、报告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重要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
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的执行对发行人报告期财务报表科目未产生影
响。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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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
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
调整。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
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
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
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之间的核算流程,公司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各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归并至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应收款项组合,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测试后未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测试后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减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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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估计变更增
加了 2022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 31,340.70 元,对 2022 年度合并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差错更正。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41,489.81 13.15% 45,144.42 16.14% 34,034.27 19.04% 17,482.29 17.26%
非流动资
产
合计 315,513.89 100.00% 279,760.15 100.00% 178,779.42 100.00% 101,313.9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101,313.90 万元、 178,779.42 万元、
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务增长较快所致。
从总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82.74%、
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低的特点,主要由于公司从事运输业务所使用的专用设备构成
了总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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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7,438.86 42.03% 13,494.63 29.89% 7,563.87 22.22% 2,607.36 14.9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7,552.67 22.19% - -
应收账款 12,092.24 29.15% 17,926.45 39.71% 9,085.08 26.69% 7,675.18 43.90%
应收款项融资 4,139.89 9.98% 5,720.36 12.67% 2,619.29 7.70% 1,636.52 9.36%
预付款项 580.91 1.40% 1,155.79 2.56% 1,307.83 3.84% 531.74 3.04%
其他应收款 1,442.99 3.48% 1,836.01 4.07% 2,026.45 5.95% 1,456.35 8.33%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
存货 3,807.57 9.18% 4,131.48 9.15% 3,031.06 8.91% 3,177.77 18.18%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750.35 4.22% 642.7 1.42% 611.02 1.80% 298.36 1.71%
流动资产合计 41,489.81 100.00% 45,144.42 100.00% 34,034.27 100.00% 17,482.2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 17,482.29 万元、34,034.27 万元、
应收账款占比较高,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3.90%、
(1)货币资金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8.20 0.05% 9.84 0.07% 14.78 0.20% 15.26 0.59%
银行存款 16,825.34 96.48% 11,510.85 85.30% 7,467.51 98.73% 2,472.10 94.81%
其他货币资 605.31 3.47% 1,973.94 14.63% 81.58 1.08% 120.00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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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
合计 17,438.86 100.00% 13,494.63 100.00% 7,563.87 100.00% 2,607.36 100.00%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分 别 为 2,607.36 万 元 、 7,563.87 万 元 、
期占货币资金比例均超过 85%。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 - 7,552.67 -
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其中:银行理财
- - 7,552.67 -
产品
合计 - - 7,552.67 -
司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经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后,使用闲
置资金所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账面交易
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0 元。
(3)应收账款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12,733.82 18,871.53 9,563.24 8,079.14
坏账准备 641.58 945.08 478.16 4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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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2,092.24 17,926.45 9,085.08 7,675.18
营业收入 57,904.22 86,819.04 61,271.44 48,001.95
应 收 账 款 余 额/营 业
收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7,675.18 万元、9,085.08 万元、
及贸易业务快速发展,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8,079.14 万 元 、 9,563.24 万 元 、
情况良好。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403.96 万元、478.16 万元、945.08 万元及
所示:
单位:万元
种类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2,733.82 100.00 641.58 5.04 12,092.24
合计 12,733.82 100.00 641.58 5.04 12,092.24
种类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8,871.53 100.00 945.08 5.01 17,926.45
合计 18,871.53 100.00 945.08 5.01 17,926.45
种类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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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9,563.24 100.00 478.16 5.00 9,085.08
合计 9,563.24 100.00 478.16 5.00 9,085.08
种类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079.14 100.00 403.96 5.00 7,675.18
合计 8,079.14 100.00 403.96 5.00 7,675.18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 - 30.14 0.16% - - - -
年)
合计 12,733.82 100.00% 18,871.53 100.00% 9,563.24 100.00% 8,079.14 100.00%
龄较短,回收风险较低。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期末应收账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余额 账龄
款余额的比例 余额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3,338.90 1 年以内 26.22% 16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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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福能源发展 2,797.35 1 年以内 21.97% 139.87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915.79 1 年以内 7.19% 45.79
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 729.60 1 年以内 5.73% 36.48
沙伯基础(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708.00 1 年以内 5.56% 35.40
合计 8,489.64 - 66.67% 424.48
占期末应收账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余额 账龄
款余额的比例 余额
安德福能源发展 9,031.77 1 年以内 47.86% 451.59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3,304.22 1 年以内 17.51% 165.21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
公司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066.38 1 年以内 5.65% 53.32
江苏锦洋能源有限公司 472.41 1 年以内 2.50% 23.62
合计 15,182.31 - 80.45% 759.12
占期末应收账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余额 账龄
款余额的比例 余额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
公司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1,371.58 1 年以内 14.34% 68.58
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 1,060.95 1 年以内 11.09% 53.05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926.08 1 年以内 9.68% 46.30
舟山凯辰物流有限公司 363.77 1 年以内 3.80% 18.19
合计 7,345.56 - 76.80% 367.28
占期末应收账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余额 账龄
款余额的比例 余额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760.71 1 年以内 21.79% 88.04
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 1,465.74 1 年以内 18.14% 73.29
东营市旭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999.48 1 年以内 12.37% 49.97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795.53 1 年以内 9.85% 39.78
东营威联化学有限公司 452.64 1 年以内 5.60% 22.63
合计 5,474.10 - 67.75% 273.7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占比为 67.75%、76.80%、80.45%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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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前十名的客户,与主要客户基本匹配。上述主要应收账款方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应
收账款质量较高,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情况如下:
计提比例(%)
账龄
兴通股份 海昌华 招商南油 中远海能 发行人
注:坏账计提比例来源于可比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合理、谨慎,可以有效覆盖坏账发生风险。公司的应收账
款账龄基本在一年以内,与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
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同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销售回款制度,加大催收回款
力度。公司主要欠款客户经营情况正常,信用良好,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4,139.89 5,720.36 2,619.29 1,636.52
合计 4,139.89 5,720.36 2,619.29 1,636.52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
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
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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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1,636.52 万元、2,619.29 万元、5,720.36 万元及 4,139.89 万
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款项融资余额逐年增加。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531.74 万元、1,307.83 万元、1,155.79 万元及
主要为预付液氨采购款、预付燃油采购款、高速费用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按账龄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金额 占比
合计 580.91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预付账款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占比达到 97.65%,账龄较短,符合
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预付款项余额中无预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款项,亦无预付其他关联方款项。
(6)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余额 1,545.88 1,946.85 2,140.63 1,537.41
坏账准备 102.89 110.84 114.19 81.05
其他应收款净额 1,442.99 1,836.01 2,026.45 1,456.3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 1,456.35 万元、2,026.45 万元、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因业务需要而支付的往来款、保证金、押金等,报告期各期内
随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而呈上升趋势。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明细如下: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往来款等 405.91 830.90 890.82 129.61
保证金、押金 798.75 838.78 1,115.01 1,305.00
备用金 341.23 277.17 134.81 102.8
合计 1,545.88 1,946.85 2,140.63 1,537.41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 跌价 账面 账面 跌价 账面 账面 跌价 账面 账面 跌价 账面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合同履
约成本
燃润料 1,954.26 - 1,954.26 2,602.17 - 2,602.17 2,163.11 - 2,163.11 2,549.66 - 2,549.66
备品配
件
合计 3,807.57 - 3,807.57 4,131.48 - 4,131.48 3,031.06 - 3,031.06 3,177.77 - 3,177.7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177.77 万元、3,031.06 万元、4,131.48
万元及 3,807.57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8.18%、8.91%、9.15%及 9.18%。
报告期内,公司合同履约成本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未完成航次的已发生成本,随
着公司运输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报告期内合同履约成本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燃润料包括轻油、重油和润滑油。公司 2021 年末燃润料账面价值
较 2020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于 2020 年结合业务需求及市场状况以固定价格提前
采购的部分燃油逐渐被消耗使用所致。公司 2022 年末燃润料账面价值较 2021 年有所
上升,主要系当期公司运营船舶数量增加所致。公司 2023 年 6 月末燃润料账面价值有
所下降主要系燃油价格下跌所致。
备品配件为船舶所需配套物资,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船舶备品配件的管理力度,
提高备品配件的采购及管理效率,在满足船舶正常运营的情况下适度控制备品配件规
模,减少备品配件采购资金占用。报告期内公司运营船舶数量不断增加,备品配件余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额呈现逐年增加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燃润料、备品备件均为船
舶运营所需要的配套物资,根据实际需求和耗用情况进行采购。合同履约成本在相应
航次结束后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财产保险费 935.48 149.63 41.32 36.17
房租 58.01 43.75 6.20 15.53
留抵税金 613.75 289.73 526.97 11.20
船舶检验成组
费用
车辆检测费 123.74 95.30 - -
船舶租赁费 - - - 197.29
其他 14.15 27.74 - -
合计 1,750.35 642.70 611.02 298.36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由财产保险费,留抵税金、车辆检测费组成。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298.36 万元、611.02 万元、642.70 万元及 1,750.35 万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71%、1.80%、1.42%及 4.22%,占比较小。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
资
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
投资性房地
产
固定资产 195,599.99 71.38% 188,973.44 80.55% 73,679.84 50.90% 78,278.26 93.38%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在建工程 37,825.18 13.80% 12,944.49 5.52% 47,095.39 32.54% - -
使用权资产 4,781.28 1.74% 5,084.97 2.17% - - - -
无形资产 11.44 0.00% 18.27 0.01% 25.47 0.02% 35.14 0.04%
长期应收款 366.23 0.13% 476.05 0.20% 559.60 0.39% - -
商誉 3,743.26 1.37% 3,743.26 1.60% - - - -
长期待摊费
用
递延所得税
资产
其他非流动
资产
非流动资产
合计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分 别 为 83,831.62 万 元 、 144,745.15 万 元 、
资产所致。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在建工程构成,其中,固定资
产占比较高,主要由于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固定资产持续增加所致。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货运帮 - - 475.53 -
盛邦物流 2,016.67 2,152.99 - -
安德福能源发展 12,258.61 11,326.84 - -
合计 14,275.29 13,479.83 475.5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分别为 0.00 万元、475.53 万元、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和 5.21%。
因为:一方面,公司从货运帮按实缴出资减资,同时受让其所持盛邦物流 49%股权;
另一方面,公司新增投资安德福能源发展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增加 11,326.84 万元。
盛邦物流和安德福能源发展均为公司围绕产业链进行的投资,其中盛邦物流主营
为危化品公路运输,安德福能源发展主营为液氨贸易,上述投资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目
标和发展规划,是公司落实“布局危化品公路运输业务,开展多式联运,打造一站式
服务体系”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经营范围,优化调整运输结构,不断增
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195,599.99 188,973.44 73,679.84 78,278.26
固定资产清理 - - - -
合计 195,599.99 188,973.44 73,679.84 78,278.26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不含固定资产清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 246,194.29 233,081.75 104,021.31 104,393.74
房屋建筑物 21,886.80 21,820.26 2,947.11 3,039.96
专用设备 222,446.90 209,538.11 99,980.59 100,284.14
运输设备 1,040.34 912.81 578.69 578.69
其他设备 820.25 810.57 514.91 490.95
二、累计折旧 50,594.30 44,108.31 30,341.47 26,115.48
房屋建筑物 901.58 602.98 282.32 218.74
专用设备 48,557.91 42,494.83 29,367.09 25,361.62
运输设备 492.78 401.02 248.27 125.72
其他设备 642.04 609.47 443.79 4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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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减值准备 - - - -
房屋建筑物 - - - -
专用设备 - - - -
运输设备 - - - -
其他设备 - - - -
四、账面价值 195,599.99 188,973.44 73,679.84 78,278.26
房屋建筑物 20,985.22 21,217.28 2,664.80 2,821.22
专用设备 173,888.99 167,043.28 70,613.50 74,922.52
运输设备 547.57 511.79 330.42 452.97
其他设备 178.21 201.10 71.11 81.55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78,278.26 万元、73,679.84 万元、
及 71.38%,固定资产占比较大,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固定资产由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构成,其中,专用
设备即船舶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与公司主要从事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
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水上运输业务相匹配。2022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21
年末同比增加 156.48%,主要原因系公司扩大规模,购置、新建船舶以及购置新建办
公楼转固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各艘船舶均正常运营,不存在自营船
舶停运闲置的情形,无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
(3)在建工程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盛航化 2 - - 9,071.39 -
盛航化 3 - - 8,219.32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
产业园 A7 幢 165.16 - 18,324.66 -
油船
船(CMYZ0097)
造
船(CMYZ0110)
(盛航 005)
(盛航 003)
重要在建工程原值合计 37,825.18 12,944.49 47,095.39 -
重要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 - -
重要在建工程净值合计 37,825.18 12,944.49 47,095.39 -
重要在建工程净值占比 100.00% 100.00%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0.00 万元、47,095.39 万元、
和 13.80%。2022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 2021 年末减少 34,150.90 万元,主要系盛航化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新增在建工程主要系向东莞丰海海运有限公司购置的 6 艘正
在办理交接改造的船舶。该等项目建成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运力水平,优化船
队结构,满足客户定制化、差异化的运输需求,有利于持续增强主营业务经营能力,
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4)使用权资产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适用新租赁准则,在租赁期开始日,发行人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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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
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
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
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
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
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2022 年末和
为房屋建筑物和专用设备。
(5)商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 3,743.2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公司于每年末对因收购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评估公
司对各期末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项目涉及的资产组可收回价值进行评估,以确保商誉减
值测试的准确性及合理性。经测试,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商誉未发生减值。商誉减值
测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商誉账面余额① 3,743.26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
商誉的账面价值③=①-② 3,743.26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④ 3,596.47
包含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⑤=④+③ 7,339.73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⑥ 4,467.25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⑦=⑥+⑤ 11,806.98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⑧ 13,011.00
商誉减值损失(大于 0 时)⑨=⑦-⑧ -
截至 2022 年末,经测试,公司因收购安德福能源供应链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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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4,821.51 万元、21,347.04 万元、
及 4.79%,为公司预付长期资产款项,主要系固定资产采购款。2021 年末,公司其他
非流动资产较 2020 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固定资产投入增长,预
付的固定资产采购款相应增长。2023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增长较多,
主要系公司船舶购建预付款增加所致。
(二)负债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86,615.70 55.80% 76,140.02 58.56% 34,818.52 73.02% 14,459.06 52.56%
非流动负
债
合计 155,218.57 100.00% 130,018.30 100.00% 47,681.65 100.00% 27,510.30 100.00%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的 负 债 总 额 分 别 为 27,510.30 万 元 、 47,681.65 万 元 、
原因:(1)业务增长及收入规模增加导致经营性负债增加;(2)公司业务规模不断
扩大,为支持业务增长导致债务融资增加。
从负债结构来看,公司流动负债占比较高,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
债比例分别为 52.56%、73.02%、58.56%和 55.80%,报告期内占比有所上升,主要系
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经营性负债和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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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7,047.96 42.77% 27,658.44 36.33% 10,813.73 31.06% 2,918.11 20.18%
应付票据 892.08 1.03% 4,443.78 5.84% - - - -
应付账款 14,226.40 16.42% 17,510.23 23.00% 11,570.62 33.23% 2,102.87 14.54%
预收款项 3.82 0.00% 3.82 0.01% 832.20 2.39% - -
合同负债 289.03 0.33% 317.48 0.42% - - - -
应付职工薪酬 1,686.65 1.95% 2,185.48 2.87% 1,362.83 3.91% 1,165.97 8.06%
应交税费 768.62 0.89% 399.68 0.52% 530.51 1.52% 497.86 3.44%
其他应付款 2,204.21 2.54% 2,342.37 3.08% 235.11 0.68% 243.68 1.69%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
应付股利 48.20 0.06% 21.32 0.03%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4.13 0.01% - - - -
流动负债合计 86,615.70 100.00% 76,140.02 100.00% 34,818.52 100.00% 14,459.0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 14,459.06 万元、34,818.52 万元、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经营性负债和银行借款规模上升,流动负债
规模持续上升。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借款 - - - 114.12
保证借款 37,047.96 27,658.44 9,011.53 1,001.46
保证+抵押借款 - - 1,802.20 1,802.52
合计 37,047.96 27,658.44 10,813.73 2,9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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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由保证借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
持业务增长而增加银行借款。
(2)应付票据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892.08 4,443.78 - -
合计 892.08 4,443.78 - -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余额为 4,443.78 万元,
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 5.84%,主要原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所从事的销售商品
业务规模增长,公司考虑营运资金管理等因素,使用应付票据支付采购货款规模增加
所致。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2,102.87 万元、11,570.62 万元、17,510.23 万
元及 14,226.4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4.54%、33.23%、23.00%及 16.42%,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货款及固定资产购置款,报告期内规模上升主要系公司运营规模
扩大所致。
公司应付账款按性质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货款 5,582.86 4,718.48 2,659.44 1,366.50
固定资产购置款 8,643.53 12,791.75 8,911.18 736.36
合计 14,226.40 17,510.23 11,570.62 2,102.87
(4)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243.68 万元、235.11 万元、2,342.3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万元及 2,204.21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48.20 21.32
其他应付款 2,156.01 2,321.05 235.11 243.68
合计 2,204.21 2,342.37 235.11 243.68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不含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南京炼油厂有限
- - 196.80 196.80
责任公司往来
其他往来款 31.82 99.78 38.31 46.88
限制性股票回购
义务
合计 2,156.01 2,321.05 235.11 243.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不含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分别为 243.68 万元、
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
负债
合计 29,496.93 21,274.61 9,473.51 7,530.5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7,530.58 万元、9,473.51 万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元、21,274.61 万元及 29,496.93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2.08%、27.21%、
期的长期应付款构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30,840.90 44.96% 29,259.51 54.31% 10,061.80 78.22% 7,524.19 57.65%
租赁负债 3,974.20 5.79% 4,112.54 7.63% - - - -
长期应付款 32,699.36 47.66% 19,141.55 35.53% 2,774.67 21.57% 5,527.05 42.3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88.41 1.59% 1,364.67 2.53% 26.65 0.21%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8,602.87 100.00% 53,878.28 100.00% 12,863.13 100.00% 13,051.2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 13,051.24 万元、12,863.13 万元、
(1)长期借款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抵押借款 28,540.90 28,659.51 10,061.80 7,524.19
保证借款 2,300.00 600.00 - -
合计 30,840.90 29,259.51 10,061.80 7,524.1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 7,524.19 万元、10,061.80 万元、29,259.51 万
元及 30,840.90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7.65%、78.22%、54.31%及 44.96%。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规模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融资购建船舶所致。
(2)租赁负债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租赁负债系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现值。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金额分别为 0.00 万元、0.00 万元、4,112.54 万元
和 3,974.20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较低。
公司租赁负债对应使用权资产情况,详见本节“六、财务状况分析/(一)资产情
况/3、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分析/(4)使用权资产”。
(3)长期应付款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 5,527.05 万元、2,774.67 万元、
及 47.66%。2022 年末和 2023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增长较快,主要系融资租赁
项目增加,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流动比率(倍) 0.48 0.59 0.98 1.21
速动比率(倍) 0.44 0.54 0.89 0.99
资产负债率(合并) 49.20% 46.47% 26.67% 27.15%
资产负债率(母公
司)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4.33 7.53 11.14 7.2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股)
注:上述指标除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使用权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待摊费用摊销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7.15%、26.67%、46.47%和
负债增加,以及报告期内公司扩大运力规模,银行借款等外部融资相应增长。本次发
行可转债转股后将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减少公司融资成本,改善资产负债
结构。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21、0.98、0.59 及 0.48,速动比率分
别为 0.99、0.89、0.54 及 0.44,2021 年末流动比率、速动比例下降的原因为当期公司
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增加因而流动负债大幅增加。2022 年末流动比例、速动比例较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大幅增加。
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较低,针对此情形,公司将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和业
务拓展能力,从而提高公司收入及盈利水平,逐步改善债务结构,采用稳健的方式进
行公司船队规模的扩张,减少通过短期借款的方式实现公司规模的扩张,降低短期负
债的占比,使得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得以提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7.26 倍、11.14 倍、7.53 倍及 4.33 倍,
较好地覆盖公司的利息支出。2023 年 1-6 月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下降较大的原因主要系
当期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82.74%、80.96%、83.86%和
重较低的特点,与公司所处行业的行业特点相符合,公司资产结构合理,为偿债能力
提供较好的保障。
此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金占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6月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流动资金占用 5,209.28 6,658.77 3,640.43 10,918.34
营业收入 57,904.22 86,819.04 61,271.44 48,001.95
占比 9.00% 7.67% 5.94% 22.75%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流动资金占用=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存货
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预收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金占用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整体处于较低水平,流动资
金创造营业收入的效率较高。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6,612.18 万元、18,591.71
万元、32,669.37 万元及 22,233.09 万元,现金流量整体情况良好,为有息负债的偿还
提供较好的保障。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授信额度为 129,216.25 万元,主要授
信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国有银行及招商银行等股份制商业
银行,公司建立了良好的资信记录,与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存在逾期偿还
贷款及债务违约的情况。
综上,公司未来到期有息负债的偿付能力较强,有息负债无法偿付的风险较低。
公司选取航运业上市公司兴通股份、海昌华、招商南油、中远海能作为可比公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兴通股份 2.56 3.23 2.10 1.89
海昌华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1.17
招商南油 3.29 2.52 1.68 2.32
流动比率
(倍) 中远海能 0.99 0.79 0.49 0.80
可比公司平
均值
本公司 0.48 0.59 0.98 1.21
兴通股份 2.44 2.55 1.94 1.53
海昌华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1.03
招商南油 3.00 2.25 1.42 2.08
速动比率
(倍) 中远海能 0.88 0.63 0.37 0.64
可比公司平
均值
本公司 0.44 0.54 0.89 0.99
资产负债 兴通股份 36.12% 30.84% 30.75% 36.34%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
率(合 海昌华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14.55%
并)
招商南油 24.56% 28.39% 32.58% 32.95%
中远海能 48.87% 50.81% 49.62% 46.02%
可比公司平
均值
本公司 49.20% 46.47% 26.67% 27.15%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等公开信息披露
付账款等流动负债科目增长较快所致。公司 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资产负债率水平略
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 年末资产负债率水平略高于可比公司,公司整体资产负债
结构较好,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随着本次可转债的转股,公司净资产规模将进一
步扩大,资产负债率水平将进一步降低。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86 6.43 7.31 7.22
存货周转率(次/年) 10.08 15.30 12.70 11.22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 7.22、7.31、6.43 和 3.86,2022 年度公司应
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系当期公司销售商品业务规模增加,应收主要客户款项因未至
信用期未回款,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大幅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
率分别为 11.22、12.70、15.30 和 10.08,整体保持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兴通股份 5.54 11.37 15.36 10.00
应收账款
海昌华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8.44
周转率
招商南油 17.71 41.91 29.27 16.64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
中远海能 12.67 41.12 24.80 20.58
可比公司平
均值
本公司 3.86 6.43 7.31 7.22
兴通股份 10.67 21.36 30.04 29.56
海昌华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34.16
招商南油 6.10 13.63 12.65 12.52
存货周转
率 中远海能 6.49 13.26 12.57 14.23
可比公司平
均值
本公司 10.08 15.30 12.70 11.22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等公开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和市场环境、
业务区域、客户群体、发展阶段等多方面因素相关。招商南油、中远海能的应收账款
周转率较高,主要原因系两家公司主要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结算方式与国内业务不同,
国际业务中应收账款较少。
公司存货周转率报告期内整体呈上升趋势,与招商南油、中远海能的存货周转率
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兴通股份,主要原因为兴通股份的存货规模较
小。
(五)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财务性投资的财务报表项目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和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项目 金额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嘉兴纯素 1,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安德福能源发展 12,258.61
合计 13,258.61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司对该笔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持有及退出。公司与专业机构
等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合伙企业,旨在依托基金管理人的行业经验、管理和资源优势,
拓展公司综合盈利渠道,探索新的市场机遇,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和更好的回报股东
奠定良好基础,未来公司计划继续持有。
为打造清洁能源液氨的物流供应链业务,发行人于 2021 年开始从事液氨贸易业务,
于 2022 年布局液氨公路运输业务,并正在新建 5,500 m?液氨船。而江苏安德福能源发
展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液氨贸易,公司通过参股该公司以协同公司原有的液氨贸易和
液氨公路运输业务,为公司最终形成液氨贸易经营、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码头仓储
四位一体的经营格局助力。公司本次参股投资符合战略发展方向,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将该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上述投资账面价值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
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七、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营业总 占营业总 占营业总 占营业总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营业收入 57,904.22 100.00% 86,819.04 100.00% 61,271.44 100.00% 48,001.95 100.00%
营业利润 10,273.03 17.74% 19,911.84 22.93% 14,642.27 23.90% 12,957.31 26.99%
利润总额 10,445.17 18.04% 20,082.09 23.13% 15,074.37 24.60% 12,980.30 27.04%
净利润 9,093.40 15.70% 17,279.80 19.90% 12,996.26 21.21% 11,181.84 23.29%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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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57,876.25 99.95% 86,781.15 99.96% 61,264.31 99.99% 47,816.69 99.61%
其他业务收入 27.97 0.05% 37.89 0.04% 7.13 0.01% 185.27 0.39%
营业收入合计 57,904.22 100.00% 86,819.04 100.00% 61,271.44 100.00% 48,001.95 100.00%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8,001.95 万元、61,271.44 万元、86,819.04
万元及 57,904.22 万元,分别同比增长 25.54%、27.64%、41.70%及 47.52%(较 2022
年 1-6 月),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主要由于:(1)公司通过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以及通过自筹资金购置、租赁船舶的方式,进一步扩展运力规模,实现
船舶运力较大幅度的增长。凭借“安全、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实现了较为稳定
的业务增长;(2)不断开发新区域、挖掘新客户,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及沉淀,拥有
高标准、专业化的安全运输管控体系,与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集团、恒力石化、浙
江石化、扬子石化-巴斯夫等大型石化生产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安
全、优质、高效的水上运输服务,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积累了良好的行业口碑与
影响力,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客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3)合理布置运力结构、优化
船队调配、提升运营效率,持续推进船舶技改及技术研发保障船舶运输安全,提高管
理经营效率,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贡献了支撑与保障;(4)及时把握市场动向,不断
拓展主营业务,发展危化品多式联运,打造清洁能源物流供应链,以保障公司持续、
健康、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产品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化学品运输 52,977.88 91.54% 74,862.77 86.27% 49,084.72 80.12% 37,171.83 7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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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油品运输 4,887.02 8.44% 8,676.46 10.00% 8,973.23 14.65% 10,644.86 22.26%
销售商品 11.36 0.02% 3,115.18 3.59% 3,206.36 5.23% - -
其他 - - 126.74 0.15% - - - -
合计 57,876.25 100.00% 86,781.15 100.00% 61,264.31 100.00% 47,816.69 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化学品运输业务收入,占比分别
为 77.74%、80.12%、86.27%和 91.54%。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各类业务收入变动情
况如下:
(1)化学品运输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化学品运输业务收入分别为 37,171.83 万元、49,084.72 万元、
资项目的实施以及通过自筹资金购置、租赁船舶的方式,进一步扩展运力规模,完善
运力结构,实现船舶运力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凭借“安全、优质、高效”的运输服
务,实现了较为稳定的化学品运输业务收入增长。
(2)油品运输
公司油品运输业务收入最近三年及一期金额分别为 10,644.86 万元、8,973.23 万元、
和 8.44%。报告期内公司油品运输业务收入整体有所下降主要受油品运输市场变化及
公司自身经营重心调整所致。
(3)销售商品业务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于 2021 年设立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主要从事清洁能源
液氨的经营贸易,通过以经营贸易为突破点,后续配合公司新造液氨船开展液氨水路
运输业务,为公司布局清洁能源液氨的贸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码头仓储一体化
发展、一站式服务打下基础。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公司销售商品业务分别实现收
入 3,206.36 万元和 3,115.1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5.23%和 3.59%。
(4)其他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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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2 年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为 126.74 万元,主要由船舶管理费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收入地区结构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 46,870.36 80.98% 84,207.86 97.03% 61,264.31 100.00% 47,816.69 100.00%
境外(含中
国港澳台地 11,005.89 19.02% 2,573.29 2.97% - - - -
区)
合计 57,876.25 100.00% 86,781.15 100.00% 61,264.31 100.00% 47,816.6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内地区,占比分别为 100.00%、
营的方式,购置外贸化学品船舶的方式,开展国际危化品船舶运输业务,航线主要分
布在东南亚、东北亚区域,因此于 2022 年产生境外地区收入。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布
局和推进国际危化品水路运输业务,平衡国内、国际危化品市场的综合发展,增强企
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因此于 2023 年 1-6 月境外地区收入占比有所提升。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性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29,219.09 50.49% 18,057.74 20.81% 14,294.41 23.33% 11,177.06 23.37%
第二季度 28,657.16 49.51% 20,596.35 23.73% 14,219.48 23.21% 10,316.15 21.57%
第三季度 / / 22,573.58 26.01% 14,340.88 23.41% 12,701.93 26.56%
第四季度 / / 25,553.48 29.45% 18,409.54 30.05% 13,621.55 28.49%
合计 57,876.25 100.00% 86,781.15 100.00% 61,264.31 100.00% 47,816.69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每个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较为均衡,公司业务不存在显著的季
节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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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28,034.75 万元、39,417.63 万元、54,803.05 万元
和 40,026.53 万元,整体趋势和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类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40,004.02 99.94% 54,776.45 99.95% 39,411.24 99.98% 27,850.08 99.34%
其他业务成本 22.51 0.06% 26.59 0.05% 6.40 0.02% 184.67 0.66%
合计 40,026.53 100.00% 54,803.05 100.00% 39,417.63 100.00% 28,034.7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27,850.08 万元、39,411.24 万元、54,776.45
万元及 40,004.02 万元,占比均超过 99%。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绝对比重,与主营业务
收入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化学品运输 35,341.75 88.35% 45,363.23 82.82% 29,984.06 76.08% 21,320.68 76.56%
油品运输 4,662.27 11.65% 7,919.51 14.46% 6,299.85 15.98% 6,529.40 23.44%
销售商品 - - 1,447.47 2.64% 3,127.32 7.94% - -
其他 - - 46.24 0.08% - - - -
合计 40,004.02 100.00% 54,776.45 100.00% 39,411.24 100.00% 27,850.0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变化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化基本一致,成本结构与收
入结构保持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类别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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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运输业务
直接人工 10,942.91 27.35% 15,791.07 28.83% 9,518.99 24.15% 6,928.62 24.88%
燃油成本 11,581.23 28.95% 15,217.27 27.78% 8,532.85 21.65% 7,009.10 25.17%
折旧及租赁
费
港口费 2,497.14 6.24% 2,639.10 4.82% 2,359.37 5.99% 3,260.40 11.71%
车辆通行费 1,174.24 2.94% 1,769.30 3.23% - - - -
其他 7,105.85 17.76% 8,944.70 16.33% 7,130.81 18.09% 4,403.81 15.81%
销售商品业
- - 1,447.47 2.64% 3,127.32 7.94% - -
务
其他业务 - - 46.24 0.08% - - - -
合计 40,004.02 100.00% 54,776.45 100.00% 39,411.24 100.00% 27,850.08 100.00%
公司运输业务成本主要构成为人工成本、燃油成本、折旧及租赁费、港口费等,
上述成本占运输业务成本比例均在 80%以上,除上述成本以外的其他成本,主要为修
理、备件物料、保险等成本。报告期内新增主营业务成本车辆通行费为 2022 年 6 月份
公司收购安德福能源供应链后所产生的车辆通行费,销售商品业务成本主要为销售液
氨产品所产生的公路运输费。
(三)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化学品运
输
油品运输 224.75 1.26% 756.94 2.37% 2,673.38 12.23% 4,115.46 20.61%
销售商品 11.36 0.06% 1,667.71 5.21% 79.03 0.36% - -
其他 - - 80.50 0.25% - - - -
主营业务
毛利合计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19,966.61 万元、21,853.07 万元、32,004.70
万元及 17,872.24 万元,整体呈稳步增长趋势,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其中,化学品
运输业务毛利金额分别为 15,851.15 万元、19,100.66 万元、29,499.54 万元及 17,636.13
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的 79.39%、87.40%、92.17%和 98.68%,为公司主营业务
毛利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业务类别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化学品运输 33.29% 39.40% 38.91% 42.64%
油品运输 4.60% 8.72% 29.79% 38.66%
销售商品 100.00% 53.53% 2.46% -
其他 - 63.52% - -
主营业务毛利率 30.88% 36.88% 35.67% 41.76%
(1)化学品运输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化 学 品 运 输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42.64% 、 38.91% 、 39.40% 和
化学品运输业务 2021 年毛利率较 2020 年下降 3.73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包括:①
燃油价格上涨,提高了燃油成本;②公司更加注重员工激励,为了提高员工积极性,
公司船员工资水平有所提高,人工成本上升,使得化学品运输业务毛利率水平有所降
低。
化学品运输业务 2022 年毛利率较 2021 年小幅上涨 0.49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包括:
①化学品运输市场受行业供需等因素的影响,2022 年内贸化学品运输行业整体运价较
体危险货物船舶已陆续于 2022 年投入运营,公司运力在 2022 年得到进一步释放,且
由于部分船舶由租赁改为自有,折旧成本低于租赁费从而盈利水平得以提升。
化学品运输业务 2023 年 1-6 月毛利率有所下滑,主要原因包括:①受地缘政治、
原油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主要大宗化工产品价格出现不同程度的下跌,进而压缩了
化工企业盈利空间,由于液货危险品航运行业发展与下游化工产品的市场供需情况紧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密关联,液货危险品水路运输量及运价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②公司于 2023 年 1-6 月
外贸运输收入比例有所提升,由于国际运输市场运力供给更为充分以及运营效率相对
内贸运输较低等因素影响外贸运输的毛利率一般相较于内贸运输更低。
(2)油品运输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受油品运输市场变化及自身经营重心调整影响,公司油品运输收入整
体呈下降趋势。在油品运输收入规模下降的影响下,公司油品运输航次利用率下降,
但船员薪资、船舶折旧等固定成本依然保持不变,导致油品运输毛利率整体呈下滑趋
势。
(3)销售商品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销售商品业务系公司自 2021 年起开始经营的清洁能源液氨贸易业务,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销售商品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2.46%、53.53%和
对销售商品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剔除了主要的采购成本,因此毛利率上涨较多。
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水平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兴通股份 34.42% 41.63% 51.59% 51.92%
海昌华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40.49%
招商南油 35.03% 30.01% 18.14% 34.85%
中远海能 34.59% 18.58% 7.24% 29.09%
可比公司平均值 34.68% 30.07% 25.66% 39.09%
本公司 30.88% 36.88% 35.67% 41.76%
资料来源:Wind 资讯。
公司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差异主要来自于运输内容侧重不同、业务布局不同,一般
来说,化学品运输业务的毛利率相较于油品运输业务的毛利率偏高,内贸运输的毛利
率相较于外贸运输的毛利率偏高;同时,船舶结构差异、航线差异等亦会导致不同公
司之间同类业务存在一定的毛利率差异。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招商南油、中远海
能主要以油品运输为主且内外贸兼营,海昌华专注国内运输并以油品运输为主,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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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运输类别上看,公司与兴通股份最具有可比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略低于兴通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原因为:
①运营区域差异。公司运营区域主要为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兴通股份运
营区域主要为国内沿海。船舶在沿海航行时一般使用重油,在长江内航行时,受长江
水域监管要求,航行时只能使用轻油,轻油采购成本较高。同时,长江区域港口费用
较高;②船舶获取成本差异。公司报告期内运力规模快速发展,部分系通过直接购买
国内具有运力指标的船舶及租赁的方式取得,兴通股份的船舶多依靠自建的方式取得
因此船舶购入成本相较于公司存在一定优势,因此公司成本构成中重要组成部分折旧
与租赁费相较于兴通股份偏高;③船舶结构差异。大型船舶相较于一般船舶,载货能
力显著提升,增收比例明显高于相应的燃油、船员工资、船舶折旧提升比例,因此大
型船舶毛利率通常高于一般船舶。根据兴通股份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关于兴通海运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相关披露,截至
于 9,000 载重吨级以下。综上,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兴通股份,具有合理性。
(四)利润主要来源及经营成果变化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总
金额 金额 总收入 金额 总收入 金额 总收入
收入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营业总收入 57,904.22 100.00% 86,819.04 100.00% 61,271.44 100.00% 48,001.95 100.00%
营业总成本 48,761.05 84.21% 66,863.61 77.01% 47,137.29 76.93% 34,940.58 72.79%
其中:营业
成本
税金及附加 112.61 0.19% 150.90 0.17% 213.12 0.35% 80.64 0.17%
销售费用 248.36 0.43% 461.47 0.53% 485.45 0.79% 354.95 0.74%
管理费用 4,053.36 7.00% 5,755.86 6.63% 3,174.43 5.18% 2,538.83 5.29%
研发费用 1,326.25 2.29% 2,743.60 3.16% 2,412.37 3.94% 1,882.06 3.92%
财务费用 2,993.94 5.17% 2,948.73 3.40% 1,434.30 2.34% 2,049.35 4.27%
其中:利息
费用
利息收入 73.02 0.13% 146.30 0.17% 58.70 0.10% 30.22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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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总
金额 金额 总收入 金额 总收入 金额 总收入
收入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加:其他收
益
投资收益
(损失以“- 795.46 1.37% 289.13 0.33% 446.64 0.73% - -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
- - - - 52.67 0.09% - -
失以“-”号
填列)
信用减值损
失(损失以
“-”号填
列)
资产处置收
益(损失以
- - 6.97 0.01% 112.46 0.18% - -
“-”号填
列)
营业利润
(亏损以“- 10,273.03 17.74% 19,911.84 22.93% 14,642.27 23.90% 12,957.31 26.99%
”号填列)
加:营业外
收入
减:营业外
支出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号填
列)
减:所得税
费用
净利润(净
亏损以“-” 9,093.40 15.70% 17,279.80 19.90% 12,996.26 21.21% 11,181.84 23.29%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净 8,788.64 15.18% 16,907.93 19.47% 12,996.26 21.21% 11,181.84 23.29%
亏损以“-”
号填列)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变动情况及分析参见本节之“七、经营成果分析”之
“(一)营业收入分析”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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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变动情况及分析参见本节之“七、经营成果分析”之
“(二)营业成本分析”的相关内容。
(1)期间费用整体占比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销售费用 248.36 0.43% 461.47 0.53% 485.45 0.79% 354.95 0.74%
管理费用 4,053.36 7.00% 5,755.86 6.63% 3,174.43 5.18% 2,538.83 5.29%
研发费用 1,326.25 2.29% 2,743.60 3.16% 2,412.37 3.94% 1,882.06 3.92%
财务费用 2,993.94 5.17% 2,948.73 3.40% 1,434.30 2.34% 2,049.35 4.27%
合计 8,621.91 14.89% 11,909.66 13.72% 7,506.54 12.25% 6,825.19 14.22%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规模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不断扩大。报告期内,公
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22%、12.25%、13.72%及 14.89%,期间费用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总体趋稳。
(2)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01.96 41.05% 264.91 57.41% 289.23 59.58% 180.24 50.78%
业务招待费 94.87 38.20% 131.27 28.45% 122.61 25.26% 114.55 32.27%
差旅费 16.86 6.79% 25.18 5.46% 29.15 6.00% 29.12 8.20%
租赁费 5.40 2.17% 10.80 2.34% 10.80 2.22% 15.71 4.43%
物料消耗 1.44 0.58% 6.12 1.33% 4.97 1.02% 4.13 1.16%
其他 27.82 11.20% 23.19 5.02% 28.69 5.91% 11.20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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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248.36 100.00% 461.47 100.00% 485.45 100.00% 354.95 100.00%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及差旅费组成。报告期内,公司销售
费用分别为 354.95 万元、485.45 万元、461.47 万元及 248.3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0.74%、0.79%、0.53%和 0.43%。2021 年度,销售费用同比上升 36.77%,主要
系公司为了扩大业务规模,销售团队规模增加所致。2022 年销售费用与 2021 年相比
变动不大。
(3)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769.42 43.65% 2,131.99 37.04% 1,508.13 47.51% 1,349.96 53.17%
股份支付 1,018.70 25.13% 1,524.62 26.49% - - - -
业务招待费 248.82 6.14% 340.65 5.92% 463.25 14.59% 346.16 13.63%
宣传费 21.78 0.54% 9.46 0.16% 267.01 8.41% - -
折旧费 441.07 10.88% 546.47 9.49% 202.83 6.39% 125.41 4.94%
差旅费 104.63 2.58% 182.95 3.18% 183.97 5.80% 117.10 4.61%
物料消耗 34.28 0.85% 118.55 2.06% 73.64 2.32% 108.22 4.26%
中介机构费用 116.54 2.88% 210.58 3.66% 72.60 2.29% 115.49 4.55%
技术服务费 23.97 0.59% 41.53 0.72% 83.42 2.63% 68.55 2.70%
办公费 145.86 3.60% 221.14 3.84% 73.13 2.30% 69.45 2.74%
船员教育委托培
- - 25.61 0.44% 70.99 2.24% 65.85 2.59%
养款
租赁费 42.25 1.04% 61.47 1.07% 23.24 0.73% 57.97 2.28%
修理费 3.72 0.09% 21.65 0.38% 33.74 1.06% 22.14 0.87%
场地修缮费 3.90 0.10% 67.43 1.17% - - - -
其他 78.42 1.93% 251.75 4.37% 118.49 3.73% 92.53 3.64%
合计 4,053.36 100.00% 5,755.86 100.00% 3,174.43 100.00% 2,538.8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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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2,538.83 万元、3,174.43 万元、5,755.86 万元及
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和股份支付费用等。2021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同比上升
业务招待费等随之增长;2)公司于 2021 年实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加强对外宣传
和公司品牌建设,产生对应的宣传费用。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公司管理费用呈上
升趋势,主要原因为:1)公司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股份支付费用;2)随
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等随之增长。
(4)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915.13 69.00% 1,772.08 64.59% 1,342.68 55.66% 905.49 48.11%
材料费等 294.68 22.22% 707.12 25.77% 667.33 27.66% 603.92 32.09%
折旧及租赁费 116.44 8.78% 264.40 9.64% 402.36 16.68% 372.65 19.80%
合计 1,326.25 100.00% 2,743.60 100.00% 2,412.37 100.00% 1,882.0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882.06 万元、2,412.37 万元、2,743.60 万元及
要由研发技术人员薪酬和材料费构成。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研发费用分别同比增长
社保等职工薪酬增加。
(5)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财务费用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利息支出 3,137.85 3,075.05 1,487.20 2,073.04
减:利息收入-银行利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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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减:利息收入-未确认
融资收益
金融机构手续费 13.50 21.20 4.45 5.73
汇兑损益 -84.40 -1.22 1.36 0.80
合计 2,993.94 2,948.73 1,434.30 2,049.3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2,049.35 万元、1,434.30 万元、2,948.73 万元及
司财务费用主要是利息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和汇兑损益。2021 年度,财务费用同比
下降 30.01%,主要原因是公司于 2021 年加强融资渠道管理,借入较低利率的融资贷
款,从而当期利息支出减少。2022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 2021 年度增长 105.59%,主
要原因系短期借款随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从而导致相关利息费用增加。2023 年 1-6 月,
公司财务费用金额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为购建船舶新增较大金额的银行贷款及融资租
赁款。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6月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795.46 264.30 -14.47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83 461.11 -
合计 795.46 289.13 446.64 -
注:负号表示损失。
持有的结构性存款所产生的投资收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应收票据等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再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而是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108.99 万元、-107.34 万元、-348.59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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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及 312.39 万元,主要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组成。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呈上
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导致应收账款规模增加,相应坏账计提增加所致。
款收回所对应的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政府补助 200.00 75.52 396.26 26.37
赔偿款 6.68 8.31 80.37 -
无需支付的款项 13.09 197.77 - -
其他 6.42 48.38 25.43 24.00
合计 226.20 329.97 502.05 50.37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50.37 万元、502.05 万元、329.97 万元及 226.20
万元。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来自于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21 年度公司政府补助
金额较高,主要为公司于 2021 年实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所获取的上市奖励。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罚款 9.22 0.12 - 6.30
赔款等其他款项 44.84 159.60 69.96 21.09
合计 54.06 159.72 69.96 27.3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27.39 万元、69.96 万元、159.72 万元及 54.06
万元。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运输业务所产生的货损赔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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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38 6.97 112.4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 24.83 513.78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25 94.73 35.83 -3.39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45 32.76 160.25 2.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77 3.71 - -
合计 137.37 165.59 898.08 6.65
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1.56% 0.98% 6.91% 0.06%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损益净额分别为 6.65 万元、898.08 万
元、165.59 万元及 137.37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0.06%、
取得的投资收益所致。
(六)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税率情况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提供应税商品、劳务 13%、9%、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20%、17%、16.5%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情况如下: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15%
盛安船务 20%
盛德鑫安 25%
盛航香港 16.5%
盛航玛丽亚 16.5%
盛航萨拉 16.5%
盛航时代上海 25%
盛航时代香港 16.5%
盛航时代香港船管 16.5%
安德福能源供应链 25%
氨氢物流 25%
盛航新加坡 17%
盛航荣耀 16.5%
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氨氢物流、盛航新加坡、盛航荣耀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1)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①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为“GR202032002394”,有效期为 3 年,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②根据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相关规
定,公司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2)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
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盛安船务适用 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八、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38.1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
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
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04.35 4,249.43 3,560.23 2,065.51
支付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6,612.18 万元、18,591.71
万元、32,669.37 万元及 22,233.09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由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构成,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由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构成。
公司经营活动的产生现金流情况较好,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持续增长,
主要系公司业务发展态势良好,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大幅增加。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
- 7,577.50 52,961.11 -
现金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
- 6,000.00 - -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740.00 60,49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
他营业单位支付 - 4,359.85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
-47,618.82 -83,028.63 -66,586.72 -8,572.53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用于支付购建固定资产及增加理财投资。报告期内,公司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分别为-8,572.53 万元、-66,586.72 万元、-83,028.63 万元
及-47,618.82 万元。
增幅为 676.75%。2022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较 2021 年度增长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
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
收少数股东投资 1,810.00 150.00 - -
收到的现金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
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
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
或偿付利息支付 4,340.46 5,504.10 1,456.98 1,974.21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
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主要源自银行贷款净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制性股权
激励募集资金和融资租赁款。2021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较 2020
年大幅增长,主要为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到位所致。2022 年度公司筹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金额较 2021 年度大幅增长,主要系当期借款增加和收到融资租
赁款所致。
九、资本性支出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资本性支出主要系为满足主营业务增长需求而进
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报告期内,公司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金额分别为 9,305.55 万元、54,391.16 万元、77,758.35 万元及 47,667.78 万元。
(二)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细情况请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五节 本次募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集资金运用”。除上述事项外,截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来可预见
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经过多年的船舶技改以及信息技术研发的沉淀和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
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50 项,软件著作权 66 项,自主研发软件、硬件产品十余
项,其中软件系统平台产品包括盛航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危化品船舶安全监管平台、
危化品船舶智能安全行为识别平台、数字船舶健康监控系统等,硬件产品包括危化品
船舶北斗语音视频终端、数据采集仪、数据分析仪等,各项信息技术在船舶上的广泛
试验和应用,有力保障了船舶运输安全,提高了管理经营效率。公司在 2019 年同南京
邮电大学合作,并与江苏产业技术研究院合作,成立联合创新中心,在智能船舶方面
江苏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了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同时通过和网络通信与安全紫金山
实验室在通信方面合作,随着新一代宽带 CMOS 毫米波相控阵卫通终端落户“盛航化
过与在通信以及科研能力较强的单位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打造智能船舶。公司
坚定信息化建设道路,设立研创中心,聚焦于危化品智能船舶与物联网、工业互联网、
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业务方向的研究,致力于提供绿色智能船舶高效安全运输等信息
技术的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打造危化品多式联运大数据服务平台。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研发项目主要包括盛航集团船管业务数字化改造、盛航
安全运输管控系统优化项目等,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研发进展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公司作为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按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不断进行
技术创新。公司坚定信息化建设道路,将技术创新作为公司长期发展的核心竞争能力。
未来公司会持续进行信息化投入,实现公司业务以及管理流程信息化的全覆盖。公司
保持技术创新的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设立研创中心,负责研发项目的统筹安排。研创中心聚焦于危化品智能船舶
与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业务方向的研究,致力于提供绿色智能
船舶高效安全运输等信息技术的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打造危化品多式联运大数据
服务平台。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研创中心与操作部、安全监督部、机务部、海务部等
职能部门的有效沟通机制,使研发部门以需求为导向,有力保障船舶运输安全,提高
管理经营效率。
公司注重对技术人才的吸引和培养,一方面吸引优秀人才补充到现有的研发团队,
提升公司整体的技术研发水平;另一方面,公司正积极推进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
合作和交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技术交流,使之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公司坚持自我培养与引进人才相结合的研发人员团队建设策略,打造多专业、多层次
相配合的研发人员团队。
为进一步提高研发人员创新的积极性,公司建立和完善了鼓励创新的研发激励制
度。将鼓励员工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公司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以此保持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营造积极创新的企业文化氛围。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及重要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主体担保的情形。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二)重大诉讼、仲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一、合规经营情况”之“(一)报告期内与生产经营相关的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的资
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四)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沿海省际液体危险
货物船舶新置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置换购置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
物船舶购置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符合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公司的
业务规划,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
生变化,亦不产生业务及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概览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4,000.00 万元(含 74,000.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80,000.00 74,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
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
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投向主业,符合主板板块定位
发行人主要从事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水上运输业务,本次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及购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
部门意见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对化学品航运行业出台多项鼓励和支持政策,对
推动化学品航运行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政策主要集中在行业产业规划、鼓励产业
发展、推动行业标准的建立等多方面。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具体政策 发布时间 发布部门 主要内容
《关于国(境)外进口船舶和中国籍国际航行
《交通运输部关于延 船舶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政策》、《关于沿
续国内水路运输有关 2023.06 交通运输部 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宏观调
政策的公告》 控政策》、《关于国内水路运输企业自有船舶
运力管理政策》延续实施
航运公司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与防止污染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 责任,建立、健全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制度,对
舶安全监督规则》 船舶及其设备进行有效维护和保养,确保船舶
(交通运输部令 2020 处于良好状态,保障船舶安全,防止船舶污染
年第 6 号) 环境,为船舶配备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适
任船员等
提高海运船队国际竞争力,优化海运船队规模
结构,提升船舶装备技术水平,建设规模适
应、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绿色智能的海运船
《水运“十四五”发 队。积极发展 LNG 船队,进一步提高集装
展规划》 箱、原油、干散货、特种运输船队国际竞争
力。明确到 2025 年,安全、便捷、高效、绿
色、经济的现代水运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水运基础设施补短板取得明显成效
加快完善海运全球服务网络。优化煤炭、原
油、矿石、集装箱、液化天然气等专业化海运
系统,鼓励企业完善全球海运干线网络,进一
《综合运输服务“十
四五”发展规划》
国际竞争力。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
设”,优化进出境船舶与货物监管流程,支持
口岸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促进海运便利化
全面履行“三保一维护”职责,提升依法履
职、服务社会和船员权益保障能力,推动“陆
《海事系统“十四 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
五”发展划》 设,到 2025 年,初步形成全要素“水上大交
管”动态管控格局,为建成“五个一流”海事
打下坚实基础
加快智能航运服务、江海联运、集疏运体系、
水路运输风险预防预控和事故应急救助等标准
《交通运输标准化 制定,加强船型标准化等重点标准实施推广,
“十四五”发展规 2021.01 交通运输部 高标准打造“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推进绿色
划》 集约循环发展,建设绿色交通,落实“碳达
峰”目标任务为着力点,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
保强制性标准
积极发展液化天然气船、邮轮船队,进一步提
高集装箱、原油、干散货、特种运输船队国际
《关于大力推进海运
交通运输部等 竞争力。突破大型邮轮设计建造技术,全面提
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 2020.02
七部门 升液化天然气船等高技术船舶设计建造国际竞
意见》
争力,掌握重点配套设备智能化、集成化设计
制造核心技术
相关政策为液货危险品航运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带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新置及购置化学品船舶,提升船舶运输
服务质量,顺应了行业良好的发展契机。
业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除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外,全部用于新置、置换和
购置化学品船,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行业,符合产业政策。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投向主业,符合主板板块定位。
“沿海省际液体危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
项目 险货物船舶新置项
船舶置换购置项目” 物船舶购置项目”
目”
是(公司作为国内液体化学品航运龙头企业之一,主要从事国内沿
海、长江中下游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水上运输业务。本项目将扩充公
司运力,从而提升公司业务规模,提高公司液体化学品船运服务质
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
的扩产 量。因此,本项目将从事的业务和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以及前次募集资
金投向均保持一致,有利于持续增强主营业务经营能力,提升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
否 否 否
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否 否 否
(横向/纵向)延伸
本次发行致力于扩大公司船队规模,系对现有业务的扩产。首先,通过运力规模
的扩充提升公司船舶调度与航线优化能力,助力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并与主要
客户建立更稳健的合作关系,提升自身盈利水平。其次,船舶数量和运力越多,运输
网络越密集,运营效率越高。公司通过航线网络的优化可以提升装载效率和运输规模,
从而有效摊薄前期船舶投入、船舶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投入等产生的固定成本和管理费
用,构建成本优势。再次,化学品船舶的购置有助于优化公司现有船舶结构、提升船
舶运营效率、降低维修成本,高度匹配公司的航线网络和不同客户对货运的差异化、
多元化需求,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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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项目情况
本项目计划新置 1 艘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项目建设周期为 1 年,项目实
施主体系盛航股份。
公司将根据船舶建设进度在一年内逐步投入。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内部各项管
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内外部程序,预计主要工作阶段包括项目准备、交易
协商、船舶建造、船舶验收等。
本船舶新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12,000.00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12,000.00 万
元,以上投入为资本性支出。
本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6.13%,税后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为 5.73 年,
总体经济效益良好。
(1)项目收入
本项目计划新置 7,450 载重吨的化学品船舶,收入主要为航线运输收入,通过参
考公司现有的类似吨位船舶在各航线运输的收入情况,得到本项目预测期各年营业收
入数据。计算方式如下:
单船年度收入=航次载重量×单吨运价×(365/航次天数)/(1+增值税率);
选取现有的类似吨位船舶航次载重量、单吨运价和航次天数的均值,同时从谨慎
性角度考虑,假设未来本项目船舶航次载重量是现有船舶均值的 95%,并假设在 22 年
的运营期内收入保持稳定,从而得到一般情况下项目年度运输收入为 4,247.86 万元。
进一步考虑船舶需每两年进行一次中检、每五年进行一次特检(如遇特检则无需
中检)的影响,扣除因遇检查导致减少的航行时间以及对应收入,得到中检当年的年
度运输收入为 4,047.56 万元、特检当年的年度收入为 3,980.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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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本费用
① 人工成本
按每船配备 12 名船员计算,依据现有人员平均工资水平预测人工成本。
② 船舶折旧
根据船舶造价 12,000 万元,并加入资本化的检测费、物料等成本,考虑增值税进
项税额因素后按照 22 年折旧、预计残值比例 5%计算。
① 港口使用费
港口使用费主要包含停泊费、代理费、围油栏费用、拖轮费、引航费等,根据现
有船舶的费用标准,结合预计年度航次预测港口使用费。
② 燃油成本
公司船舶燃油包括重油和轻油,根据年度预计航次数、重油和轻油的预计耗用量、
以及重油和轻油的单位价格,预计本项目对应的年度燃油成本。
本项目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根据公司现有船舶运营经验和
每艘船舶对应的船员人数,预测本项目对应的费用分摊
(3)项目存续期
项目存续期间预计为 22 年。
(4)财务测算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序
项目
营业收入 4,248 4,048 4,248 4,248 3,981 4,248 4,048 4,248 4,248 3,981 4,248 4,048
固定成本 1,262 1,343 1,265 1,266 1,307 1,308 1,390 1,311 1,312 1,313 1,315 1,396
变动成本 828 828 828 828 828 828 828 828 828 828 828 828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税金附加 5 5 5 5 5 5 5 36 36 33 36 33
费用分摊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利润总额 1,873 1,592 1,871 1,869 1,561 1,827 1,545 1,793 1,792 1,526 1,789 1,511
所得税 281 239 281 280 234 274 232 269 269 229 268 227
净利润 1,592 1,353 1,590 1,589 1,327 1,553 1,313 1,524 1,523 1,298 1,521 1,285
毛利率 51% 46% 51% 51% 46% 50% 45% 50% 50% 46% 50% 45%
年序
项目
营业收入 4,248 4,248 3,981 4,248 4,048 4,248 4,248 3,981 4,248 4,048 91,383
固定成本 1,317 1,319 1,320 1,321 1,402 1,324 1,325 1,326 1,328 1,329 29,099
变动成本 828 828 828 828 828 828 828 828 828 828 18,210
税金附加 36 36 33 36 33 36 36 33 36 34 559
费用分摊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6,160
利润总额 1,787 1,785 1,520 1,783 1,505 1,780 1,779 1,514 1,776 1,577 37,356
所得税 268 268 228 267 226 267 267 227 266 237 5,603
净利润 1,519 1,518 1,292 1,515 1,279 1,513 1,512 1,287 1,510 1,341 31,753
毛利率 50% 49% 46% 49% 45% 49% 49% 46% 49% 47% 48%
以税后净现金流量和初始投资金额测算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6.13%,税后投资回
收期(不含建设期)为 5.73 年。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项目拟新建一艘 7,450 载重吨的化学品船舶,属
于现有船舶中体量较大、运载效率较高的船型。公司于 2022 年新建并投入运营的“盛
航化 1”和“盛航化 6”载重吨较为接近,与本项目具有较强可比性。上述船舶 2022
年毛利率情况如下:
船舶名称 载重吨(DWT) 2022 年毛利率/募投项目预测毛利率
盛航化 1 7,461 42.69%
盛航化 6 7,469 68.57%
现有船舶平均值 7,465 55.63%
新建 7,450 载重吨船舶 7,450 48.23%
根据上表,公司现有同体量新建船舶毛利率均值为 55.63%,新建 7,450 载重吨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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舶预计实现的毛利率略高于“盛航化 1”,同时低于“盛航化 6”,主要原因系“盛航
化 1”和“盛航化 6”分别于 2022 年 6 月和 2022 年底投入运营,初期部分航次的运营
指标尚不稳定。本项目主要基于“盛航化 1”运营成熟后的航次数据进行参照测算,
毛利率低于现有船舶平均值,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上述测算中,收入端运输量和单价测算充分参考了现有船舶运营情况和行业市场
情况,具有公允性,各项成本费用均予以充分考虑,回报率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本项目已取得交通运输部出具的《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 SYJD2023-
(7,450 载重吨),从事国内沿海各港间散装化学品运输。
本项目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宁新区管审备〔2023〕17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环保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亦不需要取得主管环保部门对上述项目的审批文件。
综上,本项目已完成相关审批及备案。
(二)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置换购置项目情况
本项目计划购置 1 艘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用于置换公司现有的“凯瑞 1”
化学品船舶。项目建设周期为 2 年,项目实施主体系盛航股份。
公司将根据船舶建设进度在两年内分批投入。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内部各项管
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内外部程序,预计主要工作阶段包括项目准备、交易
协商、船舶建造、船舶验收等。
本船舶购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11,000.00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11,000.00 万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元,以上投入为资本性支出。
本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1.60%,税后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为 7.55 年,
总体经济效益良好。
(1)项目收入
本项目计划购置 1 艘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收入主要为航线运输收入,通
过参考公司现有的类似吨位船舶在各航线运输的收入情况,得到本项目预测期各年营
业收入数据。计算方式如下:
单船年度收入=航次载重量×单吨运价×(365/航次天数)/(1+增值税率);
选取现有的类似吨位船舶航次载重量、单吨运价和航次天数的均值,同时从谨慎
性角度考虑,假设未来本项目船舶航次载重量是现有船舶均值的 96.5%,并假设在 22
年的运营期内收入保持稳定,从而得到一般情况下项目年度运输收入为 3,566.95 万元。
进一步考虑船舶需每两年进行一次中检、每五年进行一次特检(如遇特检则无需
中检)的影响,扣除因遇检查导致减少的航行时间以及对应收入,得到中检当年的年
度运输收入为 3,401.37 万元、特检当年的年度收入为 3,346.18 万元。
(2)成本费用
① 人工成本
按每船配备 12 名船员计算,依据现有人员平均工资水平预测人工成本。
② 船舶折旧
根据船舶造价 11,000 万元,并加入资本化的检测费、物料等成本,考虑增值税进
项税额因素后按照 22 年折旧、预计残值比例 5%计算。
① 港口使用费
港口使用费主要包含停泊费、代理费、围油栏费用、拖轮费、引航费等,根据现
有船舶的费用标准,结合预计年度航次预测港口使用费。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② 燃油成本
公司船舶燃油包括重油和轻油,根据年度预计航次数、重油和轻油的预计耗用量、
以及重油和轻油的单位价格,预计本项目对应的年度燃油成本。
本项目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根据公司现有船舶运营经验和
每艘船舶对应的船员人数,预测本项目对应的费用分摊。
(3)项目存续期
项目存续期间预计为 22 年。
(4)财务测算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序
项目
营业收入 3,567 3,401 3,567 3,567 3,346 3,567 3,401 3,567 3,567 3,346 3,567 3,401
固定成本 1,218 1,298 1,218 1,218 1,258 1,265 1,345 1,265 1,265 1,265 1,271 1,351
变动成本 830 830 830 830 830 830 830 830 830 830 830 830
税金附加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费用分摊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利润总额 1,235 989 1,235 1,235 974 1,188 943 1,188 1,188 968 1,182 936
所得税 185 148 185 185 146 178 141 178 178 145 177 140
净利润 1,049 841 1,049 1,049 828 1,010 801 1,010 1,010 822 1,005 796
毛利率 43% 37% 43% 43% 38% 41% 36% 41% 41% 37% 41% 36%
年序
项目
营业收入 3,567 3,567 3,346 3,567 3,401 3,567 3,567 3,346 3,567 3,567 76,928
固定成本 1,271 1,271 1,271 1,277 1,357 1,277 1,277 1,277 1,284 1,364 28,164
变动成本 830 830 830 830 830 830 830 830 830 830 18,256
税金附加 4 4 4 4 4 4 4 4 4 4 91
费用分摊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280 6,160
利润总额 1,182 1,182 961 1,176 930 1,176 1,176 955 1,169 1,089 24,257
所得税 177 177 144 176 140 176 176 143 175 163 3,638
净利润 1,005 1,005 817 999 791 999 999 812 994 926 20,618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毛利率 41% 41% 37% 41% 36% 41% 41% 37% 41% 39% 40%
以税后净现金流量和初始投资金额测算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1.60%,税后投资回
收期(不含建设期)为 7.55 年。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项目拟新建一艘 7,450 载重吨的化学品船舶,属
于现有船舶中体量较大、运载效率较高的船型。公司于 2022 年新建并投入运营的“盛
航化 1”和“盛航化 6”载重吨较为接近,与本项目具有较强可比性。上述船舶 2022
年毛利率情况如下:
船舶名称 载重吨(DWT) 2022 年毛利率/募投项目预测毛利率
盛航化 1 7,461 42.69%
盛航化 6 7,469 68.57%
现有船舶平均值 7,465 55.63%
新建 7,450 载重吨船舶 7,450 48.23%
根据上表,公司现有同体量新建船舶毛利率均值为 55.63%,新建 7,450 载重吨船
舶预计实现的毛利率略高于“盛航化 1”,同时低于“盛航化 6”,主要原因系“盛航
化 1”和“盛航化 6”分别于 2022 年 6 月和 2022 年底投入运营,初期部分航次的运营
指标尚不稳定。本项目主要基于“盛航化 1”运营成熟后的航次数据进行参照测算,
毛利率低于现有船舶平均值,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上述测算中,收入端运输量和单价测算充分参考了现有船舶运营情况和行业市场
情况,具有公允性,各项成本费用均予以充分考虑,回报率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交通运输部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沿海省际散装液体
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8 年第 67 号)第三条
规定“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企业以“退一进一”或“退多进一”方式,
申请将自有的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退出市场后新增同类型船舶运力,且新
增船舶运力比退出市场运力增加的总吨位不超过 50%的,可免于综合评审。”本次置
换新购运力不超过“凯瑞 1”载重的 1.5 倍,可免于运力审批,仅需按照《国内水路运
输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向交通运输部履行常规的新增运力行政许可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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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同意发行人采取“退一进一”方式,在国内新建 1 艘油化两用船(6,195.24 载
重吨,且不得超过此数),替换“凯瑞 1”轮(船舶识别号:CN20066371074,被替
换后卖至境外),从事国内沿海各港间散装化学品运输。发行人“凯瑞 1”轮“退一
进一”运力置换已取得交通运输部新增运力行政许可。
本项目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宁新区管审备〔 2023〕176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环保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亦不需要取得主管环保部门对上述项目的审批文件。
综上,本项目已完成相关审批及备案。
(三)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情况
本项目计划通过购买市场上现有船舶的方式,购置 4 艘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
舶。本项目无建设期,项目实施主体系盛航股份。
截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本项目已确定向东莞市丰海海运有限公司购置船名为
“丰海 23”轮、“丰海 26”轮、“丰海 27”轮三艘内贸化学品二手船舶。公司将根
据法律法规及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内外部程序,预计主要工作
阶段包括项目准备、船舶考察、交易协商、船舶验收、船舶所有权变更等。
该等船舶均持有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入级证书及船舶
检验证书等船舶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 船舶名称 编号 证书名称 核发单位 有效期
交粤 SJ
广东省交通运 至 2024 年 11
输厅 月 26 日
登记号码: 船舶所有权登记
证书
丰海 23 中华人民共和
船舶识别
国广东海事局
号: 至 2027 年 10
CN20092324 月 25 日
GZ22SSS004 至 2026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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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船舶名称 编号 证书名称 核发单位 有效期
国际防止生活污 至 2026 年 5 月
水污染证书 19 日
国际防止油污证 至 2026 年 5 月
书 19 日
至 2026 年 5 月
国际散装运输危
至 2026 年 5 月
书
国际防止空气污 至 2026 年 5 月
染证书 19 日
交粤 SJ
广东省交通运 至 2025 年 7 月
输厅 29 日
登记号码:
船舶所有权登记
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
船舶识别
国广东海事局
号: 至 2027 年 10
CN20095786 月 25 日
至 2026 年 3 月
国际防止生活污 至 2026 年 3 月
水污染证书 27 日
国际防止油污证 至 2026 年 3 月
至 2026 年 3 月
国际散装运输危
至 2026 年 3 月
书
国际防止空气污 至 2026 年 3 月
染证书 27 日
交粤 SJ
广东省交通运 至 2025 年 3 月
输厅 26 日
登记号码: 船舶所有权登记
丰海 27 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
船舶识别
国广东海事局
号: 至 2027 年 10
CN20102444 月 25 日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序号 船舶名称 编号 证书名称 核发单位 有效期
至 2026 年 8 月
国际防止生活污 至 2026 年 8 月
水污染证书 3日
国际防止油污证 至 2026 年 8 月
至 2026 年 8 月
国际散装运输危
至 2026 年 8 月
书
国际防止空气污 至 2026 年 8 月
染证书 3日
发行人上述所购二手船舶船舶证书主要换发程序如下:
(1)船舶出卖人注销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船舶营业运输证等船舶证书,
并将取得的注销证明原件交付发行人;
(2)经中国船级社检验后,由中国船级社向船舶核发新的入级证书及船舶检验证
书;
(3)发行人凭借船舶买卖合同、船舶检验证书及出卖人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
原件等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并取得新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4)发行人凭借船舶检验证书、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出卖人船舶国籍证书注
销证明原件等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核发新的船舶国籍证书;
(5)发行人凭借已取得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入级证书及相应船舶检验证书、
国籍证书,出卖人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证明原件以及发行人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等,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申领核发新的船舶营业运输证。
截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发行人已经取得“丰海 23”轮(现已更名为“盛航化
质证书;发行人已取得“丰海 26 轮”及“丰海 27 轮”出卖人船舶所有权和船舶营业
运输证的注销登记证明书,“丰海 26 轮”及“丰海 27 轮”二手船舶相关船舶证书转
移登记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经审阅船舶证书资料等文件并经检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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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事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及通过百度、必应等公开搜索引擎查询,未查询到
“丰海 23”轮、“丰海 26”轮及“丰海 27”轮发生过安全事故的纪录,亦不在海事
管理机构重点跟踪船舶名单内。同时,出卖人丰海海运已确认,“在实体交付日,标
的船舶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行政处罚,也不存在被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大陆
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间以及境外各港口、码头)列入“黑名单”、“重点跟踪船
舶”、“不良信用行为”等情形”。
“丰海 23”轮、“丰海 26”轮及“丰海 27”轮交付发行人后,将由中国船级社
进行上船检验并核发新的入级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取得中国船级对船舶的安全性能、
适航状态的法定认可。同时,发行人将针对上述船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纳入发行人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并经海事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核发船舶安全管理证
书,该证书证明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经审核符合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规则的要
求。就船舶营运而言,发行人在取得船舶营业运输证后,按照船舶营业运输证以及国
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载明的范围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同时,就船舶营运
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发行人将在中国船东互保协会购买保赔险等船舶保险,
保赔险的承保范围包括船员责任、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货物责任;油污责任;清除残骸
责任;船舶险除外的碰撞责任和触碰责任。其中,根据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保险条款规定,
与泄漏或排放油有关的任何索赔(不包括油的灭失或损害)的最高赔偿责任,为每船
每事件十亿美元。
综上,上述二手购置的 3 艘化学品船舶相关资质证书的变更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后续该等船舶将纳入发行人自身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运营。
毅达汇晟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8,60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
份总数的 5.0274%)转让给天鼎康华。双方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天鼎康华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由于丰海海运与天鼎
康华均属于宁波信合鼎一投资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主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6.3.3 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
行动人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丰海海运自 2023 年 4 月起成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本次向丰海海运购置船舶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如下:2023 年 5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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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丰海海运购置化学品船舶等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董事会已审议同意向丰海海运购置化学品船舶等关联交易事项,发行人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丰海海运购置化学品船舶等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2023 年 5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向丰海海运购置化学品船舶等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发行人已与丰海海运签订正式合同,签订的船舶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①船舶价款
根据评估报告,上述“丰海 13”等 6 艘散装化学品船/油船在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含税收购总价款为 50,367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亿零叁佰陆拾柒万元整)。其中,内
贸化学品船舶“丰海 23”轮的收购价款为 9,993.00 万元,“丰海 26”轮的收购价款为
轮的收购价款为 4,733.00 万元,“丰海 15”轮的收购价款为 4,918.00 万元,“丰海 33”
轮的收购价款为 12,670.00 万元。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税率为 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本合同项下标的船舶价款的支付方式为:
首期款:自本合同项下标的船舶收购事项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工
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27,000 万元;
第二期款:自甲方向乙方完成交付“丰海 23”轮所有权注销证书原件、船舶营业
运输证注销证明原件以“丰海 15”轮、“丰海 33”轮所有权注销证书原件之日起三个
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12,000 万元;
第三期款:就剩余的船舶价款 11,367 万元,按照剩余船舶“丰海 26”轮、“丰海
有权注销证书原件、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证明原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
支付 4,500 万元;甲方向乙方交付“丰海 27”轮所有权注销证书原件、船舶营业运输
证注销证明原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4,500 万元;甲方向乙方交付
“丰海 13”轮所有权注销证书原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2,367 万元。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甲方应当自乙方支付首期款之日起 45 个日历天内,办理完毕“丰海 23”轮所有
权注销登记手续与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手续以及“丰海 15”轮、“丰海 33”轮所
有权注销登记手续,并向乙方交付所有权注销证书、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证明原件。
甲方应当自乙方支付第二期款之日起 45 个日历天内,办理完毕“丰海 26”轮、
“丰海 27”轮所有权注销登记手续与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手续以及“丰海 13”轮
所有权注销登记手续,并向乙方交付所有权注销证书原件、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证明
原件。
本合同项下标的船舶实体交付日时间安排如下:(1)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向盛航
股份完成交付“丰海 23”轮、“丰海 15”轮及“丰海 33”轮;(2)2023 年 7 月 31
日前向盛航股份完成交付“丰海 13”轮、“丰海 26”轮及“丰海 27”轮。(具体日
期可以由乙方选择,但乙方应当至少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公司向丰海海运购置的 3 艘内贸化学品二手船舶具体船舶情况如下:
(1)丰海 23
船舶名称 丰海 23
船舶类型 内贸散装化学品船/油船
IMO 号 9594688
船级社 CCS
建造时间 2011 年 5 月
总吨/净吨 5,614 /2,538
载重吨 8,074.67
建造厂家 浙江海丰造船有限公司
现持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编号为交粤 SJ(2022)000097 的《船舶营
船舶营业运输证
业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国内沿海各港间散装化学品、成品油运输
(2)丰海 26
船舶名称 丰海 26
船舶类型 内贸散装化学品船/油船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IMO 号 9604574
船级社 CCS
建造时间 2011 年 3 月
总吨/净吨 4,522 /2,139
载重吨 6,525.28
建造厂家 浙江东鹏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现持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编号为交粤 SJ(2022)000099 的《船舶营
船舶营业运输证
业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国内沿海各港间散装化学品、成品油运输
(3)丰海 27
船舶名称 丰海 27
船舶类型 内贸散装化学品船/油船
IMO 号 9618422
船级社 CCS
建造时间 2011 年 8 月
总吨/净吨 4,522 /2,139
载重吨 6,531.00
建造厂家 浙江东鹏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现持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编号为交粤 SJ(2022)000100 的《船舶营
船舶营业运输证
业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国内沿海各港间散装化学品、成品油运输
本次交易涉及的 3 艘内贸化学品二手船舶定价公允性分析如下:
(1)船舶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丰海 23”轮(8,075 载重吨)、“丰海 26”轮(6,525 载重吨)、“丰海 27”
轮(6,531 载重吨)的交易定价以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为依据,并结合内贸化学品船舶的市场价值,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盛航股份拟收购的“丰海 13”等 6 艘散装化学
品船/油船在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4 月 20 日时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采用市场法评
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经评估,“丰海 23”轮市场价值为 9,992.61 万元,较其
账面价值 5,566.41 万元增值 4,426.20 万元,增值率 79.52%;“丰海 26”轮市场价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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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27”轮市场价值为 9,237.79 万元,较其账面价值 5,369.37 万元增值 3,868.42 万元,
增值率 72.05%。
船舶账面价值仅仅反映了其建造成本,但随着近年来内贸化学品航运市场的稳步
发展,同时交通运输部对内贸化学品新船数量实施严格的运力评审制度,行业内龙头
公司多采用购买二手内贸化学品船舶的方式获得运力指标以实现运力的快速扩充,因
此上述三艘内贸化学品船舶的评估溢价率较高。
根据以上评估结果,并结合内贸化学品船舶的市场价值,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
“丰海 23”轮、“丰海 26”轮、“丰海 27”轮的交易价格分别为人民币 9.993.00 万
元(含 3%增值税)、8.815.00 万元(含 3%增值税)、9.238.00 万元(含 3%增值税)。
本次购置二手船舶关联交易价格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认,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2)本次交易价格与市场二手船交易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
据交易评估机构出具的《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上海中船重
工万邦航运有限公司 51%股权所涉及的上海中船重工万邦航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资产评估说明》,本次转让涉及的散装化学品/成品油船“善时轮船”为 6,943.00
载重吨,评估价值为 8,737.92 万元。
买其名下内贸化学品船舶“丰海 32”。
载重吨 船舶类 交易/评估价格
船舶 买方 卖方 评估方法
(DWT) 型 (万元)
散装化
学品船
善时轮 兴通股份 万邦航运 6,943 8,738 重置成本法
/成品
油船
散装化
丰海 32 兴通股份 丰海海运 27,356 学品船 20,600 未披露
/油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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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本次购入三艘内贸化学品船舶的交易价格与可比公司不存在显
著差异。
(3)本次交易价格与公司 2022 年购置的二手船舶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于 2022 年共购入 7 艘相似吨位的二手船舶,船舶各项参数及购置价格与本次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 3 艘船舶对比如下:
主机功 核定运输
载重吨 建成 货舱 货泵 购置价格
项目 船舶 交易对方 率(千 范围及货
(DWT) 时间 材质 类型 (万元)
瓦) 物
茂名市祥源 国内沿海
盛航化 2 船舶运输有 6,711 2,720 9,270 成品油、
月 钢 单泵
限公司 化学品
国内沿海
盛航化 3 丰海海运 8,092 碳钢 2,795 成品油、
化学品
国内沿海
盛航化 5 丰海海运 8,045 碳钢 2,720 成品油、
化学品
元,平均单
年购 盛航化 7 丰海海运 6,548 2,380 成品油、
入 化学品
国内沿海
盛航化 8 丰海海运 8,131 碳钢 2,380 成品油、
化学品
国内沿海
盛航化 9 丰海海运 8,131 碳钢 2,380 成品油、
化学品
元,平均单
国内沿海
盛航化 2009 年 单舱 船价格为
丰海海运 8,125 碳钢 2,795 成品油、
化学品
国内沿海
丰海 23 丰海海运 8,075 碳钢 2,720 9,993 成品油、
月 单泵
化学品
国内沿海
本次 2011 年 3 不锈 单舱
丰海 26 丰海海运 6,525 2,380 8,815 成品油、
购入 月 钢 单泵
化学品
国内沿海
丰海 27 丰海海运 6,531 2,380 9,238 成品油、
月 钢 单泵
化学品
根据上表,公司 2022 年购置的 6,500-8,500 载重吨的二手船舶价格均在 8,000 万元
-10,000 万元之间。船舶购置价格受交易船舶类型(化学品船或油船)、船舶载重吨数、
船龄、材质、货物操作和控制系统的设备配置、当时的运输市场行情等多方面因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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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而略有差异。
具体来看,丰海 23 和盛航化 9、盛航化 10 的载重吨、货舱材质、货泵类型、主机
功率较为相似,具有较强可比性。丰海 23 的交易价格为 9,993 万元,盛航化 9 和盛航
化 10 的平均交易价格为 8,755 万元,丰海 23 的价格略高的原因主要系其建造时间较晚、
船龄较短且维护状况较好,同时近年来二手船交易市场整体价格呈上升趋势,也对最
终交易价格产生一定影响。
丰海 26、丰海 27 和盛航化 2 载重吨、货舱材质、货泵类型较为相似,具有较强
可比性。丰海 26、丰海 27 的交易价格分别为 8,815 万元和 9,238 万元,盛航化 2 的交
易价格为 9,270 万元。盛航化 2 的价格略高的原因主要系其建造时间较晚、船龄较短,
且其主机功率略高。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关联方丰海海运(因与持有上市公司 5.0274%股份的股东
天鼎康华属于同一控制下而构成关联方,不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购入的 3 艘二手船舶价格与历史购入的材质及性能相近、载重吨位类似的船
舶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价格具有合理性,且上述购入船舶事项属于偶发关联交易,
购入的船舶投入业务运营后不会因此持续发生关联交易。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导致不
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船舶购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36,000.00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30,000.00 万
元,以上投入为资本性支出,剩余 6,000 万元拟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本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4.91%,税后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为 6.73 年,
总体经济效益良好。
(1)项目收入
本项目计划购买 4 艘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收入主要为航线运输收入,通
过参考公司现有的类似吨位船舶在各航线运输的收入情况,得到本项目预测期各年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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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收入数据。计算方式如下:
四艘船舶年度收入=航次载重量×单吨运价×(365/航次天数)/(1+增值税率)
×船舶数量;
选取现有的类似吨位船舶航次载重量、单吨运价和航次天数的均值,同时从谨慎
性角度考虑,假设未来本项目船舶航次载重量是现有船舶均值的 96.5%,并假设在 15
年的运营期内收入保持稳定,从而得到一般情况下 4 艘船舶年度运输总收入为
进一步考虑船舶需每两年进行一次中检、每五年进行一次特检(如遇特检则无需
中检)的影响,扣除因遇检查导致减少的航行时间以及对应收入,得到中检当年的年
度运输总收入为 13,213.35 万元、特检当年的年度收入为 12,998.95 万元。
(2)成本费用
① 人工成本
按每船配备 12 名船员计算,依据现有人员平均工资水平预测人工成本。
② 船舶折旧
根据每艘船舶购买价格 9,000 万元,并加入资本化的改造费、检测费、物料等成
本,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因素后按照 15 年折旧、预计残值比例 5%计算。
① 港口使用费
港口使用费主要包含停泊费、代理费、围油栏费用、拖轮费、引航费等,根据现
有船舶的费用标准,结合预计年度航次预测港口使用费。
② 燃油成本
公司船舶燃油包括重油和轻油,根据年度预计航次数、重油和轻油的预计耗用量、
以及重油和轻油的单位价格,预计本项目对应的年度燃油成本。
本项目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根据公司现有船舶运营经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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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艘船舶对应的船员人数,预测本项目对应的费用分摊。
(3)项目存续期
项目存续期间预计为 15 年。
(4)财务测算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序
项目
营业收入 13,857 13,213 13,857 13,857 12,999 13,857 13,213 13,857
固定成本 5,115 5,440 5,125 5,130 5,295 5,300 5,625 5,310
变动成本 3,493 3,493 3,493 3,493 3,493 3,493 3,493 3,493
税金附加 5 5 5 5 5 5 5 27
费用分摊 1,120 1,120 1,120 1,120 1,120 1,120 1,120 1,120
利润总额 4,124 3,155 4,114 4,109 3,086 3,938 2,970 3,906
所得税 619 473 617 616 463 591 446 586
净利润 3,505 2,682 3,497 3,492 2,623 3,348 2,525 3,321
毛利率 38% 32% 38% 38% 32% 37% 31% 36%
年序
项目
营业收入 13,857 12,999 13,857 13,213 13,857 13,857 12,999 203,346
固定成本 5,315 5,320 5,325 5,650 5,336 5,341 5,346 79,974
变动成本 3,493 3,493 3,493 3,493 3,493 3,493 3,493 52,394
税金附加 27 25 27 24 27 27 25 243
费用分摊 1,120 1,120 1,120 1,120 1,120 1,120 1,120 16,800
利润总额 3,901 3,041 3,891 2,926 3,881 3,876 3,016 53,935
所得税 585 456 584 439 582 581 452 8,090
净利润 3,316 2,585 3,308 2,487 3,299 3,295 2,563 45,844
毛利率 36% 32% 36% 31% 36% 36% 32% 35%
以税后净现金流量和初始投资金额测算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4.91%,税后投资回
收期为 6.7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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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拟购买 4 艘 6,000-8,000 载重吨的化学品船舶,
属于现有船舶中体量适中的船型。公司共拥有 7 艘 6,000-8,000 载重吨的二手化学品船
舶,与本项目具有较强可比性。上述船舶 2022 年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船舶名称 载重吨(DWT) 2022 年毛利率/募投项目预测毛利率
南炼 7 7,308 45.66%
南炼 201 6,213 53.07%
南炼 202 6,213 45.88%
南炼 16 7,849 42.00%
南炼 203 6,764 55.55%
盛航化 7 6,548 33.27%
盛航化 2 6,711 44.32%
现有船舶平均值 6,801 45.68%
二手 6,000-8,000 载重吨船舶 6,000-8,000 34.90%
根据上表,公司现有同体量二手船舶毛利率均值为 45.68%,除“盛航化 7”外,
其他船舶毛利率均高于本次募投项目。本项目效益测算从谨慎性考虑,选取了“盛航
化 7”的运营情况进行参照预测。本项目毛利率略低于公司现有船舶平均值,主要系
因充分考虑二手船舶体量偏小,对收入进行了谨慎估计,同时二手船保养、检修及油
耗等成本均较新船略高。因此本项目毛利率预测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上述测算中,收入端运输量和单价测算充分参考了现有船舶运营情况和行业市场
情况,具有公允性,各项成本费用均予以充分考虑,回报率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根据原交通部于 2002 年 10 月 14 日发布的《交通部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
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的通知》(交水发〔2002〕476 号),本项目购置上述 4
艘船舶关键程序包括原船舶所有人转让所有权时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
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船舶所有权证注销证明》。发行人作为受让人,应当办理
《船舶营业运输证》以及《船舶所有权证》。以上均为常规手续,不存在审批事项。
本项目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宁新区管审备〔2023〕17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名录》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环保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项目环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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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评价,亦不需要取得主管环保部门对上述项目的审批文件。
综上,本项目已完成相关审批及备案。
(四)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除用于新置、置换购置及购置沿
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外,拟投入 21,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经营规模
日益扩大带来的资金需求,提升短期偿债能力。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大,经营性负债和银行借款有所增加,流动负债规模
由 2021 年末的 3.48 亿元上升至 2023 年 6 月末的 8.66 亿元,对于发行人流动性要求进
一步上升。因此,公司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五)募集资金运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项目必要性分析
我国是全球化工品市场规模最大的国家,化工产业的发展和物流产业的兴起,带
动化工物流规模迅速扩张。我国化工产品生产、加工与销售的区域分布不均衡,多数
化学品都需要进行异地运输。如长三角、东南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基础化学品的需求
量较大,存在供给缺口,是主要的液化品流入地,而渤海湾地区是主要的液化品流出
地,我国沿海省际化学品运输需求持续增长,2018-2022 年国内沿海省际化学品运量复
合增长率达 8.34%,2022 年国内沿海省际化学品运量达 4,000 万吨。随着我国内需持
续释放,化工品国产替代稳步推进,沿海炼化新增项目陆续投产,行业需求仍然具有
较高的增长确定性。
市场需求的日益增长带动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公
司内贸液体化学品水路运量分别为 316.69 万载重吨、395.34 万载重吨和 472.71 万载重
吨,复合增长率达 22.17%。同时,需求增加对于公司的运力规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现有的自有船舶无法完全满足运营需求,因此本次新置、置换购置及购置沿海省
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输服务能力,为抢占业务增量需求,把握行
业新阶段的新机遇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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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大型化工企业产品种类多、运输需求量大、运输时限要求高,生产基地遍布
全国从而运输航线也多,不同航线、不同距离、不同运输产品对公司船舶的需求各异,
船队规模大、船龄较新的企业具备更大竞争优势。一方面,船队规模的扩大有助于提
升公司船舶调度与航线优化能力,助力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并与主要客户建立
更稳健的合作关系,提升自身盈利水平。另一方面,船舶数量和运力越多,运输网络
越密集,运营效率越高。公司通过航线网络的优化可以提升装载效率和运输规模,从
而有效摊薄前期船舶投入、船舶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投入等产生的固定成本和管理费用,
构建成本优势。
截至 2022 年末,全国沿海省际化学品船运力为 139.90 万载重吨,公司控制化学
品船运力 15.05 万载重吨,运力市占率为 10.76%。公司将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投入,进一步扩大公司船队规模,提高公司的服务能力和市场份额;并发挥规模效
应,降本增效,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随着沿海省际化学品运输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和服务质量要求的不断提升,化学
品船舶呈现出大型化、专业化的趋势。散装液体化学品船舶的船龄、类型、吨位等因
素对于运输公司的服务能力具有重要影响。新建船舶通常满足最新的安全技术指标,
并配备更为先进的船用设备,更具安全环保优势。未来随着散装液体化学品航运市场
进一步扩大,平均船龄更小、船舶运载更大的企业将更具有持续竞争力。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拟新置 1 艘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并以“退一进一”方
式置换 1 艘船龄较老的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从而有助于优化公司现有的船舶
结构,提升船舶运营效率、降低维修成本,高度匹配公司的航线网络和不同客户对货
运的差异化、多元化需求,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当前我国液货危险品航运市场迎来重要历史发展机遇,液货危险品航运企业逐步
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要形成一批专、精、特发展的海运企业,行业集中度将
持续提高。从下游主要客户群体的化工产业来看,伴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对环保、
安全等规范要求的提高,也在促使化工行业集中度提高。只有具备一定规模的船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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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形成比较完善的运输网络和合理运力结构的企业,才能满足大型化工企业安全、
稳定、及时的运输需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公司运力建设,符合行业整合发展的趋势。公司作为细分赛道
中率先上市的头部企业,有望把握先发优势,通过扩张提速,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
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综上所述,本次新置、置换购置及购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项目具备必要
性。
(2)项目可行性分析
液货危险品航运行业是我国危险品物流的重要部分。国务院及行业主管部门先后
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和规范液货危险品航运业的发展。2020 年,交通运输部
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5 年,基本建成海运
业高质量发展体系”;2021 年,交通运输部发布《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
提出“加快完善海运全球服务网络。优化煤炭、原油、矿石、集装箱、液化天然气等
专业化海运系统”;2022 年,交通运输部发布《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打
造一批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海运企业,鼓励大型港航物流企业与我国石油、铁
矿石、粮食等重点物资进口企业建立紧密合作”。
相关政策为液货危险品航运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带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新置、置换购置及购置化学品船舶,提
升船舶运输服务质量,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政策要求,顺应了行业良好的发展契机。
自 2006 年以来,行业运力审批标准不断提升。2018 年《关于加强沿海省际散装
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8 年第 67 号)实
施,至 2023 年,交通运输部将根据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相关市场供求
状况,采取专家综合评审的方式,有序新增国内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船舶
运力。公司在历次运力中评审均取得较高名次。本项目已取得交通运输部出具的《交
通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SYJD2023-4665),根据 2022 年新增运力综合评审结果,
同意公司在国内新建 1 艘散装化学品船(7,450 载重吨),从事国内沿海各港间散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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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品运输。因此本次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项目具有可行性。
此外,根据 2018 年《关于加强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宏观调控
的公告》,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企业以“退一进一”或“退多进一”
方式,申请将自有的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退出市场后新增同类型船舶运力,
且新增船舶运力比退出市场运力增加的总吨位不超过 50%的,可免于综合评审。本次
募投项目将通过退出 1 艘原有化学品船舶,新建 1 艘化学品船舶,船舶运力比退出市
场运力增加的总吨位不超过 50%,因此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置换购置项目无需
进行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力综合评审,项目实施可行。
公司拥有十余年聚焦液货危险品航运业务的丰富经验,长期服务炼化巨头,拥有
良好的客户资源。公司已与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集团、恒力石化、浙江石化、扬子
石化-巴斯夫等大型石化生产企业建立稳固合作关系,合作时长基本在 3 年以上,其中
与中石化的合作时长已达十余年。考虑到大型化工企业对航运企业及其船舶对资质标
准较高,对物流服务商的选择需经过高标准、严要求、全方位的筛选和考察,公司服
务水平和经营能力已获高度认可。在优质客户资源支持下,公司化学品航运量及市占
率均保持持续提升。同时公司积极进行新客户开发,现有客户如浙江石化、中化集团
等也陆续开拓新的航线或运输品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良好的客户合作关系和市场开拓能力将有力保障
新增运力得到有效消化。新增船舶能够更好满足下游大型客户对于运输服务的需求,
并加强公司与大型石化行业客户的合作关系。
公司拥有十余年聚焦液货危险品航运业务的丰富经验,通过严格的航运管理和充
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为客户提供安全、优质的化学品航运服务。公司高度重视运
输安全风险管理,建立了高标准、专业化的安全运输管控体系,成为交通运输部认定
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级达标企业,被江苏海事局评定为“安全诚信
等级 A 级公司”,多条船舶被海事部门评为“安全诚信船舶”,至今未发生过等级以上
的安全事故。高标准、专业化的安全运输管控体系成为公司运力提升的基础。
同时,公司近年来持续致力于运力提升,对于船舶购置及新增船舶的运营已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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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一套成熟、稳健的操作模式。一方面,公司对航运市场敏感度高,熟知船舶购置
相关法律法规和实务操作中各个关键环节要点;另一方面,公司经常采取先光船租赁
运营一段时间再购置的操作方式,有效降低经营风险,从而可以保证新增船舶成本、
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实现良好的经营效益。
综上所述,本次新置、置换购置及购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项目具备可行性。
(1)项目必要性分析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的营运资金需求;增强上
市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服务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长远战略
的实现。
随着国内沿海省际化学品航运需求的稳定增长、公司船舶数量及船舶运力的持续
增加、以及市场集中度的提升,公司业务规模于近年来保持稳步增长态势。最近三年
及一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8,001.95 万元、61,271.44 万元、86,819.04 万元和
性强劲;同时化工品国产替代趋势下,多个炼化项目即将落地,预计带动液体化学品
航运需求持续稳定增长,行业需求仍然具有较高的增长确定性。随着公司市场占有率
的不断提升、业务及收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进一步增加。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液体化学品航运行业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普遍较高,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融资租赁
等形式融资以投入船舶等核心资产的购置。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模的稳步扩张,公司的资源投入需求将进一步扩大,若公司大规模通过银行贷款、融
资租赁等融资渠道获取资金,公司的负债规模及资金成本可能将会进一步上升。
本次通过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以补充流动资金,将推动公司资金储备水平显著提高,
进一步提高公司短期偿付能力,降低资金成本,确保债务结构更为合理,为公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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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面对我国液体化学品航运行业规范化、集约化的新发展需求,为把握内贸化学品
运输需求的增长机遇、拓展国际危化品水路运输市场、并稳步探索清洁能源物流供应
链新增长点,公司持续投入化学品船舶购置、信息化建设,致力于持续增强主营业务
经营能力,提升运营效率,增强服务能力,培育市场核心竞争力。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更为充足的流动资金储备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财务安全水平和财务灵活性。在此基础上,公司能够更为主动、灵活地推进核心资产
投入计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加密航线航次、深化核心竞争力;同时,
为公司布局清洁能源供应链,发展液氨公路运输、贸易经营业务,开展国际危化品水
路运输市场等业务体系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保障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综上所述,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备必要性。
(2)项目可行性分析
公司建立健全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募集资金管理方
面,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包含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
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
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
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综上所述,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备可行性。
(六)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沿海省际液
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置换购置项目、沿海省际液体
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相关产业规划以及公司战略发展
方向。预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化学品船舶运输规模和服务效率都将
得到进一步的提升,能够助力公司提升自身的资金实力,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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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竞争能力,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巩固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实现公司
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与总负债规模将
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升。可转债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的财务成本较低。随着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渐降低,
资本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未来随着募投项目的投产,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盈利水平均将得以提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得以增加,
从而相应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为公司后续发展
提供有力支持,未来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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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
具的鉴证报告;
自募集说明书摘要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募集说明
书摘要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
体查阅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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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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