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3-078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通过公司官网和内部张贴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
励对象的异议。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时披露了《宇
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23 年 11 月 24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 1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0.34 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共 142 人,
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涉及
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数量为 364.00 万股。
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总股本比例
易欣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00 2.75% 0.07%
杨任东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0.00 2.75% 0.07%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44.00 94.51% 2.26%
(共计 140 人)
合 计 364.00 100.00% 2.39%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
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
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五)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以 2022 年为基期,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或净利润增长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 15%
以 2022 年为基期,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或净利润增长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 30%
以 2022 年为基期,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或净利润增长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 60%
注:“净利润”指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合并净利润。
在解除限售期内,如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
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如达成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则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是否可以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取决于激励对象所在部门绩效及个人绩效的考核
结果。
注:本激励计划涉及“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均按以下方法计算。回购价格=
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
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365 天)。从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不满一年按照一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按
照一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按照两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满
三年按照三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在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
核成绩将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依据。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公司内部绩效
考核相关制度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绩效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
定激励对象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标准系数×个人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
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评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8 0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六)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情况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
认为:截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止,公司已收到易欣、杨任东等 142 名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 364 万股股票的股款合计 37,637,600.00 元。其
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叁佰陆肆万元整(?3,640,000.00),计入 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人民币叁仟叁佰玖拾玖万柒仟陆佰元整(?33,997,600.00)。
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 152,235,000.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资报告》(天健验〔2023〕2-18 号)。截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155,875,000.00 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155,875,000.00 元。
四、授予日期及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上
市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
五、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 (%)
一、限售流通股 52,656,201.00 34.59 3,640,000.00 56,296,201.00 36.12
二、无限售流通股 99,578,799.00 65.41 99,578,799.00 63.88
三、股份总数 152,235,000.00 100.00 3,640,000.00 155,875,000.00 100.00
注 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
理结果为准。
六、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155,875,000 股摊薄计算,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52,235,000 股增加至
公司控股股东许世雄持有公司股份 50,534,900 股,持股比例由本次限制性股
票授予前的 33.20%减少至 32.42%;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世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64,438,335 股,持股比例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的 42.33%减少
至 41.3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未有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用途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