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3-058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及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
立非执行董事郭永清先生的辞职报告,根据 2023 年 8 月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为满足监管要求,同时考虑其工作精力及实际情况,郭永清先生申请辞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各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郭
永清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郭永清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成员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郭永清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郭永清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各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对郭永清先生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
事会同意提名沈红波先生(简历见附件内容)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
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沈红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红波先生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
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沈红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查沈红波先生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沈红波先生具备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
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得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因此,一致同意《关于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沈红波先生,男,1979 年 11 月生,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自 2007 年 3 月至 2009 年 3 月于清华大学金融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9
年 1 月至 2009 年 2 月于哈佛大学商学院担任访问学者。自 2014 年 10 月至 2020
年 6 月,曾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16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曾任申通
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002468)独
立董事;自 2020 年 4 月至今,任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1008)独立董事。沈先生于 2007 年 1 月自
上海财经大学取得管理学博士学位(会计专业),自 2015 年 1 月起为英国特许公
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
沈红波先生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