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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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新材”或“公司”)重大资产
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2023 年 8 月修订)》
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创新新材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部分采用美元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
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增加了公司经营的不确定性。同时,随着公司海外业务
的开展,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成果可能带来一定影响。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系为规避海外业务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一)交易金额: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和应对行情变化的风
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57.5 万元。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二)交易期限:授权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期权交易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与前述金融
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三、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一)价格波动风险:当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对应汇率
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
易损益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
在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三)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的金融机构存在出现重大不可控风险的
可能,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四)其它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
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价格波动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通过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
适时调整交易方案,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
施、内部风险报告流程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履约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
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
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控风险管理,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其它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
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
报,并执行应急措施。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
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开
展衍生品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
能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公司竞争力。
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
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
务相关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在保证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有效运行的前
提下,公司开展该项业务可有效控制经营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开展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拟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
的风险控制措施,但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
险等相关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杨倩         贾明            张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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