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3-10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金融大厦东座 38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5 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用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
程》修订本制度,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后《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
程》。修订后《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