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99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最高价为 17.38 元/股,最低价为 12.9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22.15 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后 3 年内完成授予或转让,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使用完毕,未使用的已回购
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下:
回购公司股份 1,611,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642,380,414 股的比例为 0.251%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7.38 元/股,最低价为 14.2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25,902,093.61 元(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613,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642,380,414 股的比
例为 0.4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7.38 元/股,最低价为 12.92 元/股,支付
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0,259.66 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