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翔股份: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3-1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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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三)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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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定,
特制定本须知,望全体股东及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
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将无法参加现场会议。
  二、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
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
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四、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五、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
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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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不能重复投票。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
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
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七、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
照及录像。
  八、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交通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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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 2887 号四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出席人员:全体股东
  列席人员: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卜晓华
  大会议程:
  一、 参会股东(股东代表)登记;
  二、 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 大会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资格审
查情况;
  四、 由主持人指定人员宣读以下议案,由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发言讨论:
  (一)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五、 审议表决前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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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计票人及监票人统计表决票。
  七、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 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决议。
  九、 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十一、 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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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杨庆忠先生已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向董事会递交辞呈,为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
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推选王宏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宏宇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宏宇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宏宇先生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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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宏宇先生简历
  王宏宇先生,198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江苏远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
任江苏宏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同时任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江苏永成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宏宇先生及其近亲属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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