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三安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光电”、“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三安光电增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预计 2023 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
交易总额为 39,456.90 万元(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8
月 5 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二)本次增加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Mini LED 芯片国际化拓展取得进展,获得知名日本背光客户批量应用。根据
公司业务规划,公司将向 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Cree Venture
LED”)销售 Mini LED 产品预计金额 100 万美元/月,后续销售金额将随业务进展调增。
Cree Venture LED 为公司参股 49%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行使关联交易决策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并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
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审议且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
是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
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同意公司增加本次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ONG TEIK KOOI
注册资本:USD10,000,000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和电子元件贸易
地址:6/F, Green 18,18 Science Park East Avenue, Hong Kong Science Park, Shatin,
Hong Kong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Cree Venture LED为公司参股49%的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Cree Venture LED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Cree Venture
LED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且产品销售给知名客户,回款有保障,关联
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符
合交易各方自身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
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符合各方经营发生的需要。
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
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也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上述增加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并召开
加 2023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增加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事项是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三安光电增加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3 年度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耀 艾 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