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目 录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
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及其他出席、列席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
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
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
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
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
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
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
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将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具体登记及投票方式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益方生物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 9 点 00 分
(二) 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000 弄 63 号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及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益
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
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修订所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
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及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及相关文
件。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
名YAOLIN WANG(王耀林)、YUEHENG JIANG(江岳恒)、XING DAI(代
星)、王质蕙、刘一夫、史陆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49)。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
严嘉、WEN CHEN(陈文)、戴欣苗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
戴欣苗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
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
意提名冯清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名职工
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
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