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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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5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董事长余养朝
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依照《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及修订
后的具体制度。
  该议案中的子议案 1.1、1.2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其中子议案 1.1 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部分委员进行调整,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钱韬先生不再担任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董事夏伟伟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张英明
先生(召集人)、刘芝玉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 于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着股东利益
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河北华绿之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5.4万吨鲜品金针菇工厂化生产项目进行结
项,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 于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人士办
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章程》修订后,应当及时
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人士
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及相关事项备案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0)。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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