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3-091
债券代码:127097 债券简称:三羊转债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7)。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30 日 9:15 至
《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5756%。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1,686,325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64.5756%。
占公司股份总数 1.3611%。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 0.000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89,45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1.3611%。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物兴物流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过网络投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和监事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传琦、黄莹出席并见证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686,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9,3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686,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9,3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686,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9,3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相关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686,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9,3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会议的律师事务所: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传琦、黄莹
(3)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