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拟审议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子公司国海建设与南昌宝旭拟签署《建设工程合同》并由此产生关联交
易,是基于国海建设实际业务需求,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交易遵循公平、自
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
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孙金云 宋晓刚 朱文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