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子
公司签署建设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子公司国海建设在经营过程中与关
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与交易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合理地协商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
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 孙金云 宋晓刚 朱文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