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生态: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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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勤万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
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中勤万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2023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徐守浩       刘伟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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