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3-052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孟亚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派专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查后认为:《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告内容符合《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增强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审查后认为: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监事会审查后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