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3-055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及部分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方式发
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
其通过苏州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芯诚”)、苏州
芯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芯同”)间接持有的部分公
司股份变更为其本人直接持有,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
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苏州芯诚、苏州芯同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
心,同时为了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暨核心
技术人员闵大勇先生、副董事长及常务副总经理暨核心技术人员王俊先生、核心
技术人员廖新胜先生、董事会秘书叶葆靖女士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以大宗交易
方式受让其通过苏州芯诚与苏州芯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副总经理刘锋先生、
财务总监郭新刚先生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苏州芯诚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监事会主席张玉国先生、监事谭少阳先生于 2023 年 11 月
林先生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苏州芯同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东及相关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
份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苏州芯诚持有公司股份 2,79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变动后,苏州芯诚持有公司股份 1,665,5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苏州芯
同持有公司股份 892,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
公司相关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合计
直接 合计持 本次权 持股
所任公 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持 股占总 益变动 直接持 间接持 合计持股 占总
姓名
司职务 数量 数量 股数量 股本比 数量 股数量 股数量 数量 股本
(股 (股) (股) 例 (股) (股) (股) (股) 比例
) (%) (%
)
董事
长、总
闵大勇 经理、 0 3,734,484 3,734,484 2.12 238,290 238,290 3,496,194 3,734,484 2.12
核心技
术人员
核心技
廖新胜 0 7,028,840 7,028,840 3.99 287,300 287,300 6,741,540 7,028,840 3.99
术人员
副董事
长、常
务副总 13,424,84 13,424,84 13,169,52 13,424,84
王俊 0 7.62 255,320 255,320 7.62
经理、 0 0 0 0
核心技
术人员
董事会
叶葆靖 0 203,970 203,970 0.12 203,970 203,970 0 203,970 0.12
秘书
监事会
张玉国 0 260,000 260,000 0.15 260,000 260,000 0 260,000 0.15
主席
谭少阳 监事 0 105,040 105,040 0.06 105,040 105,040 0 105,040 0.06
财务总
郭新刚 0 57,200 57,200 0.03 57,200 57,200 0 57,200 0.03
监
副总经
刘锋 0 390,000 390,000 0.22 390,000 390,000 0 390,000 0.22
理
副总经 1,040,0 1,040,00
吴真林 0 1,040,000 1,040,000 0.59 0 1,040,000 0.59
理 00 0
合计 0 14.89 14.89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合规性
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
承诺,刘锋先生、张玉国先生、叶葆靖女士、谭少阳先生、王俊先生、郭新刚先
生、闵大勇先生、廖新胜先生分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苏州芯诚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吴真林先生、廖新胜先生、闵大勇先生、王俊先生、叶葆靖女士
分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苏州芯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上市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闵
大勇先生、王俊先生、廖新胜先生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作出如下承诺:“在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
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
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
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计使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发行人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上市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真林先生、刘锋
先生、郭新刚先生、叶葆靖女士以及监事张玉国先生、谭少阳先生于本公司招股
说明书作出如下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
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
内,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
行人的股份。”
本次变动系上述人员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的方式从间接持有变更为直
接持有,不构成实际增持或减持股份,未违反上述承诺。本次受让公司股份后,
刘锋先生、张玉国先生、叶葆靖女士、谭少阳先生、王俊先生、郭新刚先生、闵
大勇先生、廖新胜先生、吴真林先生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
其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向市场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
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生、张玉国先生、叶葆靖女士、谭少阳先生、王俊先生、郭新刚先生、闵大勇先
生、廖新胜先生、吴真林先生)将合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五条关于减持比
例的规定,即持续共用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 1%、大
宗交易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 2%的减持额度。
心技术人员持股及变动的有关规定与其个人做出的有关承诺。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