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轮股份: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7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元(不含印花费、交易佣金等交易税费)。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2)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为18.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11,600元(不含印花费、交易佣金等交易税费)。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
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77,516,600 股。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
交量的 25%。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
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银轮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