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仅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股份发行,募集配
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将另行发行。
二、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10.17 元/股。
三、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 1,285,418,199 股。
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仍满足 《公司法》《证券法》及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公
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各参与方保
证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
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
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承诺本公告书及其
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脱利成 刘 燕 刘继彬
蔡军恒 杨 虎 刘志军
薄立新 赵新民 强建国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四、交易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
释 义
本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重组报告书 指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公告书、本公告书 指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
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祁连山、公司、上市公司 指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交建 指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城乡 指 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集团 指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规院 指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公院 指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公院 指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南院 指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东北院 指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能源院 指 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 指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集团 指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祁连山建材控股 指 甘肃祁连山建材控股有限公司
天山股份 指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
交易对方、拟置出资产承接方 指
限公司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置出资产的归集主
祁连山有限、祁连山水泥 指
体
置出资产、拟置出资产 指 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
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100%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置入资
指 股权、西南院 100%股权、东北院 100%股权、能源
产、拟置入资产
院 100%股权
标的公司、六家标的公司、六家
指 公规院、一公院、二公院、西南院、东北院、能源院
设计院
评估基准日(不包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至拟置入资产
置入资产过渡期 指
交割日(含当日)
评估基准日(不包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至拟置出资产
置出资产过渡期 指
交割日(含当日)
大华审字[2023]0019676 号《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
《拟置出资产审计报告》 指
限公司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拟置入资产审计报告》 指 众环审字(2023)0205414 号《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
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0205409 号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审计报
告》、众环审字(2023)0205410 号《中交第二公路
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
(2023)0205411 号《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
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0205326
号《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审计
报告》、众环审字(2023)0205408 号《中交城市能
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模拟合并审计报告》、
《拟置 众环审字(2023)0205412 号的《拟置入资产模拟合
指
入资产模拟合并审计报告》 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3)0205413 号的《甘肃祁连山水泥集
《备考审计报告》、
《备考报告》 指
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天兴评报字(2022)第 1545 号的《甘肃祁连山水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所涉及甘肃祁连
《拟置出资产评估报告》 指
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
告》
天兴评报字(2022)第 1514 号的《甘肃祁连山水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项目涉及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2)第 1515
号的《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
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涉及中交第一公路
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
告》、天兴评报字(2022)第 1516 号的《甘肃祁连
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项目涉及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
《拟置入资产评估报告》 指
(2022)第 1517 号的《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拟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涉
及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2)第 1518
号的《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
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涉及中国市政工程
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报告》、天兴评报字(2022)第 1519 号的《甘肃祁
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涉及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23)第 1178 号的《甘肃祁连山水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所涉及甘肃祁连
《拟置出资产加期评估报告》 指
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
告》
天兴评报字(2023)第 0994 号的《甘肃祁连山水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价值核实项目涉及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
《拟置入资产加期评估报告》 指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3)
第 0996 号的《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值核实项目涉
及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3)第 0997
号的《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
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值核实项目涉及中交
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3)第 0998 号的《甘
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出售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值核实项目涉及中国市政工程
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报告》、天兴评报字(2023)第 0999 号的《甘肃祁
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价值核实项目涉及中国市政工程东北
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
告》、天兴评报字(2023)第 1000 号的《甘肃祁连
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价值核实项目涉及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
计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交通建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指 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资
买资产协议》
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交通建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指 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资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交通建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指 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资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交通建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指 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业
绩承诺补偿协议》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乡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天
《托管协议》 指
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
公司托管协议》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乡控股集团
《托管意向协议》 指 有限公司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托管意向协
议》
祁连山拟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式,取得中国交建持有的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购买资产、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指 100%股权、二公院 100%股权和中国城乡持有的西
行股份购买资产 南院 100%股权、东北院 100%股权、能源院 100%股
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
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指
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资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组 包含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
指
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募集配套资金的整体交易方案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
并购重组委 指
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 1-3 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法》、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
《监管问答》 指
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
《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
指
则》 订)》
《首发管理办法》、 《首发注册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财务顾问业务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准则》 指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 2 月修
订)》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监管指引第 9 号》 指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预案、重组预案 指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
上交所《关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问询函、审核问询函 指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
请的审核问询函》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嘉源、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拟置入资产及上市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备考报表审计机构
大华、拟置出资产审计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 指 中审众环、大华
天健兴业、评估机构、资产评估
指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机构
若本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除特别标
注外,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重组方案概况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交易形式
金暨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三个部分。其中,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前提,同
时生效,如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
括但不限于相关各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
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则本次交易其他项均不
予实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置换、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
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实施。
上市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置
出上市公司,并与中国交建下属公规院 100%股
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100%股权和中
交易方案简介 国城乡下属西南院 100%股权、东北院 100%股
权、能源院 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
换。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取得置出资产后,
将根据市场情况及置出资产经营管理需求,对置
出资产进行委托经营管理,交易对方、祁连山有
限已与天山股份签署《托管协议》。
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拟
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
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
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25,603.93 万元,不超过本
次交易中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行前总股本的 30%。
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
金金额)
名称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一 主营业务 水泥、商品混凝土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
所属行业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符合板块定位 不适用,为拟置出资产
其他(如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
为拟购买 不适用,为拟置出资产
行业或上下游
资产)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
不适用,为拟置出资产
务具有协同效应
名称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公路、市政、建筑工程专业领域的设计咨询业务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交易标的二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适用
其他(如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
为拟购买 □是 √否
行业或上下游
资产)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
□是 √否
务具有协同效应
名称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公路、市政、建筑工程专业领域的设计咨询业务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交易标的三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适用
其他(如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
为拟购买 □是 √否
行业或上下游
资产)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
□是 √否
务具有协同效应
名称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公路、市政、建筑工程专业领域的设计咨询业务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交易标的四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适用
其他(如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
为拟购买 □是 √否
行业或上下游
资产)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
□是 √否
务具有协同效应
名称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公路、市政、建筑工程专业领域的设计咨询业务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交易标的五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适用
其他(如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
为拟购买 □是 √否
行业或上下游
资产)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
□是 √否
务具有协同效应
交易标的六 名称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公路、市政、建筑工程专业领域的设计咨询业务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适用
其他(如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
为拟购买 □是 √否
行业或上下游
资产)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
□是 √否
务具有协同效应
名称 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公路、市政、建筑工程专业领域的设计咨询业务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交易标的七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适用
其他(如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
为拟购买 □是 √否
行业或上下游
资产)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
□是 √否
务具有协同效应
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
交易性质 法》第十二条规定 √是 □否
的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有 □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有 □无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无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单位:万元
本次拟交
增值率/
交易标的名称 基准日 评估方法 评估结果 易的权益 交易价格
溢价率
比例
祁连山有限 资产基础法 1,043,042.98 25.86% 100% 1,043,042.98
日
公规院 收益法 720,029.98 259.30% 100% 720,029.98
日
一公院 收益法 618,326.70 232.68% 100% 618,326.70
日
二公院 收益法 677,984.59 305.44% 100% 677,984.59
日
西南院 收益法 227,852.40 268.80% 100% 227,852.40
日
东北院 收益法 94,106.01 314.96% 100% 94,106.01
日
能源院 收益法 12,013.61 39.75% 100% 12,013.61
日
注:上述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上市公司聘请天健兴业以 2023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进行
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拟置出资产加期评估报告》和《拟置入资产加期评估报告》,以确认
其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拟置出资产加期评估报告》,以 2023 年 3 月 31 日为
加期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祁连山有限的评估值为 1,114,980.54
万元。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拟置入资产加期评估报告》,以 2023 年 3 月 31 日为
加期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经收益法评估,拟置入资产的评估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主体 评估值
公规院 100%股权 778,686.09
一公院 100%股权 666,277.76
二公院 100%股权 701,082.00
西南院 100%股权 247,726.16
东北院 100%股权 99,446.84
能源院 100%股权 13,402.84
合计 2,506,621.69
根据加期评估结果,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以 2023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
的评估值,与其以 2022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相比均未发生减值,拟置
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本次交
易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作价仍以 2022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
依据,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
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的作价,亦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方案。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拟购买资产
单位:万元
支付方式
交
现 向该交易对
序 易 交易标的名称 可转
金 方支付的总
号 对 及权益比例 股份对价 债定 其他
对 对价
方 价
价
公规院 100%
中 股权
限 85%股
国 一公院 100% 1,129,754. 2,016,341.2
交 股权 74 7
建 二公院 100%
股权
西南院 100%
中 股权
限 15%股
国 东北院 100%
城 股权
乡 能源院 100%
股权
合 1,307,270. 2,350,313.2
- - - - -
计 31 9
、拟置出资产
单位:万元
支付方式
交
现 向该交易对
序 易 交易标的名称
金 方支付的总
号 对 及权益比例 其他
对 对价
方
价
中国交建下属公规院 100%股
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祁
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和中国城乡下属西南
山
权、能源院 100%股权中的等值
部分
合
- - - - 1,043,042.98
计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人民币普通股(A 每股面
股票种类 1.00 元
股) 值
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
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
定价基准 发行价
日 格
金转增方案》,以本次利润分配
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 776,290,282
股为基数,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红利 349,330,626.90 元。前述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
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相应调整
为 10.17 元/股。
发行数量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是否设置
发行价格 □是 √否
调整方案
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交易对方认购的股份将在上述
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锁定期安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建材及其一致行动人祁连山建材控股
排
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而取得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
述锁定期的约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建材及其一致行动
人祁连山建材控股因本次重组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而享
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
定。
若上述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
符,各方同意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及监管意见
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交易对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和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建材及其一致行动人祁连山建材控股本次
重组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
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重大资产置换具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置出上市公司,并与中国交建
下属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100%股权和中国城乡下属
西南院 100%股权、东北院 100%股权、能源院 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
产置换。
拟置出资产为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
拟置入资产为中国交建持有的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
院 100%股权和中国城乡持有的西南院 100%股权、东北院 100%股权和能源院
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取得置出资产后,将根据市场情况及置出资产经
营管理需求,对置出资产进行委托经营管理,交易对方、祁连山有限已与天山
股份签署《托管协议》。
以 2022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
为 1,043,042.98 万元。
以 2022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评估值为
为 2,350,313.29 万元。各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作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主体 评估值
公规院 100%股权 720,029.98
一公院 100%股权 618,326.70
二公院 100%股权 677,984.59
西南院 100%股权 227,852.40
东北院 100%股权 94,106.01
能源院 100%股权 12,013.61
合计 2,350,313.29
上述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聘请天健兴业以 2023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拟置出资
产和拟置入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拟置出资产加期评估报告》和《拟置
入资产加期评估报告》,以确认其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变化。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拟置出资产加期评估报告》,以 2023 年 3 月 31 日为
加期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祁连山有限的评估值为 1,114,980.54
万元。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拟置入资产加期评估报告》,以 2023 年 3 月 31 日为
加期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经收益法评估,拟置入资产的评估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主体 评估值
公规院 100%股权 778,686.09
一公院 100%股权 666,277.76
二公院 100%股权 701,082.00
西南院 100%股权 247,726.16
东北院 100%股权 99,446.84
能源院 100%股权 13,402.84
合计 2,506,621.69
根据加期评估结果,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以 2023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
的评估值,与其以 2022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相比均未发生减值,拟置
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本次交
易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作价仍以 2022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
依据,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
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的作价,亦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方案。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一)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本 次 交 易 中 , 拟 置 出 资 产 作 价 1,043,042.98 万 元 , 拟 置 入 资 产 作 价
交易对方购买。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
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22 年 5
月 12 日。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
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
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交易均价的 80%(元/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股)
前 20 个交易日 10.71 8.57
前 60 个交易日 10.68 8.54
前 120 个交易日 10.52 8.42
经交易各方商议,出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考虑,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价格为 10.6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
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
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
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
格。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经审计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也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
利 349,330,626.90 元。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相应调整为 10.17 元/股。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五)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
本次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中国交建和中国城乡。
、发行数量
本 次 交 易 中 , 拟 置 出 资 产 作 价 1,043,042.98 万 元 , 拟 置 入 资 产 作 价
交易对方购买。
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0.17 元/股计算,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预计为 1,285,418,199 股,具体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合计 1,285,418,199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确定的数量为
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也将
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交建将持有祁连山有限 8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中
的 102,000 万元),中国城乡将持有祁连山有限 1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中的
(六)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
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交易对方认购的股份将在上
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
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建材及其一致行动人祁连山建材控股在本次交易
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不受此限。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
得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中国建材及其一致行动人祁连山建材控股因本次重组前已经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
约定。
若上述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各方同
意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及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交易对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和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中国建材及其一致行动人祁连山建材控股本次重组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八)过渡期损益安排
置入资产整体在置入资产过渡期因实现的盈利、或盈利以外其他原因导致
净资产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上市公司享有;置入资产整体在置入资产过渡期因
发生的亏损、或亏损以外其他原因而导致净资产减少的,减少部分由交易对方
承担并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置入资产交割审计基准日后三个月内,由审计机
构对置入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交易对方需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交易对方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
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前述情况下所持标的
股权净资产未减少的交易对方不承担补偿义务,所持标的股权在过渡期净资产
减少了的交易对方为补偿义务人,各补偿义务人按照所持标的股权净资产减少
值的比例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各补偿义务人就其所持净资产减少的标的股权应补偿的具体金额=(该净资
产减少的标的股权的净资产减少值÷各净资产减少的标的股权的净资产减少值合
计数)×交易对方合计应补偿现金。
置出资产在置出资产过渡期的损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和承担。由审计机构对
置出资产在置出资产过渡期实现的损益情况(指祁连山有限在本次资产置换的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后可供分配
的归母净利润)在交割审计基准日后三个月内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
计报告》。前述安排具体按以下方式执行:
(1)置出资产在置出资产过渡期内的利润通过祁连山有限向上市公司分红
的方式由上市公司享有,分红派现时间为《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6 个月
内。若祁连山有限母公司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不足,则届时通过其所属子公司
逐级向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方式解决。
(2)置出资产在置出资产过渡期内的亏损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给予祁连
山有限足额补偿,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为《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
日内。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四、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
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
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
(四)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25,603.93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证
监会注册后,按照《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
终确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也将相应调
整。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部分,亦遵守上
述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
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及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七)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上市公司拟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
超过 225,603.93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金金额
一、提升科创能力项目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智慧交通运管 一公院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注 1)
数字化协同设计与交付平台研发项 公规院
目 (注 2)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金金额
城市产业运营大数据应用技术研发
项目
绿色低碳及新能源技术研发能力提
升项目
一公院
装配化、工业化、智能化建造技术 4,000.00 3,000.00
(注 3)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一公院
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技术研发中 (注 4)
心建设项目 8,243.45 4,379.48 西南院
长大桥梁全寿命周期设计咨询创新
能力提升项目
高寒高海拔道路工程建养技术研发
项目
隧道与地下空间智能建设与韧性提
升研究项目
小计 246,942.05 164,556.93 -
二、提升管理能力项目
一公院
大型设计咨询企业管理数字化提升 (注 5)
项目 10,240.00 6,430.00 二公院
小计 57,005.80 35,681.00 -
三、提升生产能力项目
中交一公院生产大楼项目 49,532.00 25,366.00 一公院
小计 49,532.00 25,366.00 -
合计 353,479.85 225,603.93 -
注 1:一公院备案项目名称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智慧交通运管技术中心研
发项目”
注 2:公规院备案项目名称为“公规院数字化协同设计与交付平台研发项目”
注 3:一公院备案项目名称为“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建造平台与技术研发项目”
注 4:一公院备案项目名称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技术中心研发项目”
注 5:一公院备案项目名称为“大型设计咨询企业数字化管理平台研发项目”
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
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待
募集资金到位后可进行置换。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
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
施。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
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届时上市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
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财务数据、《拟置出资产审计报告》、《拟
置入资产审计报告》以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的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100%
股权、西南院 100%股权、东北院 100%股权和能源院 100%股权。根据《
《拟置入
资产审计报告》及上市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的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算指标
财务指 拟置入资产 本次交易作 (财务数据与 指标占
上市公司
标 财务数据 价 交易作价孰 比
高)
资产总
额
净资产
额
营业收
入
注:表格中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二)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根据《
《拟置出资产审计报告》
及上市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指
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算指标
拟置出资产
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作价 (财务数据与 指标占比
财务数据
交易作价孰高)
资产总额 1,171,636.96 1,160,434.17 1,043,042.98 1,160,434.17 99.04%
净资产额 866,352.19 863,758.71 1,043,042.98 1,043,042.98 120.39%
营业收入 797,382.47 799,348.01 - 799,348.01 100.25%
注:表格中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上市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
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基于上
述测算,本次交易构成《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同
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国交建,实际控制人将变
更为中交集团。根据《
《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与潜在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此外,重大资产置换交易对方取得置出资产后,将根据市场情况及置
出资产经营管理要求,委托天山股份对置出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因此,本次重大
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均构成关联交易。根据《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
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七、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建材,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建材集团。本次
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国交建,
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中交集团,中国交建将持有上市公司 53.88%的股权,中国
城乡将持有上市公司 8.47%的股权,中交集团将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62.35%的股
权。
根据上市公司、拟置入资产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拟置入资产资产总
额和本次交易作价孰高值、资产净额和本次交易作价孰高值以及营业收入占上市
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比例均高于 100%,且上市公司为购买标的资产发行的股份
占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亦超过 100%,达
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标准。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
单位:万元、万股
计算指标
拟置入资产
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作价 (财务数据与 指标占比
财务数据
交易作价孰高)
资产总额 1,171,636.96 2,814,691.72 2,350,313.29 2,814,691.72 240.24%
净资产额 866,352.19 958,586.29 2,350,313.29 2,350,313.29 271.29%
营业收入 797,382.47 1,301,581.36 - 1,301,581.36 163.23%
股数 77,629.03 128,541.82 - 128,541.82 165.58%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和审批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
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
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中国交建董事会授权人
士审议通过分拆公规院、一公院、二公院上市的相关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议案;
过;
意中国交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
规院、一公院、二公院上市的相关议案;
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23 年第 7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本次交易已
经上交所审核通过;
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2407 号,本次交易已经证监会注册。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拟置入资产的过户及交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置入资产交割及过户手续已办理
完毕,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规院”)100%股权、中交
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院”)100%股权、中交第
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公院”)100%股权和中国城乡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南院”)100%股权、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北院”)100%股权、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
院”)100%股权已完成交割过户,祁连山已合法取得置入资产,公规院、一公
院、二公院、西南院、东北院、能源院,已成为公司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二)拟置出资产的过户及交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置出资产交割及过户手续已办理
完毕,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已完成交割过户,祁连山不再持
有置出资产股权。
(三)验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甘肃祁连山水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200040 号),经审验,截至
权,中国城乡所持有的西南院股权、东北院股权、能源院股权已变更至祁连山
名下,上述股东变更事项已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祁连山已收到
公规院、一公院、二公院、西南院、东北院、能源院的 100%股权。根据北京天
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2)第 1514 号、第 1515 号、
第 1516 号、第 1517 号、第 1518 号、第 1519 号评估报告,中交公路规划设计
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股权评估值为 720,029.98 万元、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股权评估值为 618,326.70 万元、中交第二公路勘察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股权评估值为 677,984.59 万元,中国市政工程
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股权评估值为 227,852.40 万元、中国市
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股权评估值为 94,106.01 万元、
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股权评估值为 12,013.61 万元,
经过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中拟购买资产作价合计为 2,350,313.29 万
元,其中 1,307,270.31 万元由祁连山发行 1,285,418,199 股股份作为交易对价。
上述股份发行后,祁连山增加股本 1,285,418,199.00 元。祁连山股本变更为人民
币 2,061,708,481.00 元。
(四)期间损益归属及相关安排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
置入资产整体在置入资产过渡期因实现的盈利、或盈利以外其他原因导致
净资产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上市公司享有;置入资产整体在置入资产过渡期因
发生的亏损、或亏损以外其他原因而导致净资产减少的,减少部分由交易对方
承担并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置入资产交割审计基准日后三个月内,由审计机
构对置入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交易对方需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交易对方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
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前述情况下所持标的
股权净资产未减少的交易对方不承担补偿义务,所持标的股权在过渡期净资产
减少了的交易对方为补偿义务人,各补偿义务人按照所持标的股权净资产减少
值的比例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各补偿义务人就其所持净资产减少的标的股权应补偿的具体金额=(该净资
产减少的标的股权的净资产减少值÷各净资产减少的标的股权的净资产减少值合
计数)×交易对方合计应补偿现金。
置出资产在置出资产过渡期的损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和承担。由审计机构对
置出资产在置出资产过渡期实现的损益情况(指祁连山有限在本次资产置换的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后可供分配
的归母净利润)在交割审计基准日后三个月内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
计报告》。前述安排具体按以下方式执行:
(1)置出资产在置出资产过渡期内的利润通过祁连山有限向上市公司分红
的方式由上市公司享有,分红派现时间为《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6 个月
内。若祁连山有限母公司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不足,则届时通过其所属子公司
逐级向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方式解决。
(2)置出资产在置出资产过渡期内的亏损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给予祁连
山有限足额补偿,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为《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
日内。
(五)新增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已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新增股份的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增股份数量为 1,285,418,199
股,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
上市后,祁连山股份数量增加至 2,061,708,481 股。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针对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
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四、交易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
情况
自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注册文件至本公告书出具之
日,交易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换情况如下:根据管理需要,中国
交建对一公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应调整,吴明先离任董事、
王学军由董事兼总经理改任为董事长、张博任董事兼总经理、姚治强任监事会
主席。除以上情况外,交易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其他变动。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
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交易各方按照《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
的相关协议及承诺的要求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未出现违反协议
及承诺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实施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行事宜,并就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
募集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更登记手续。
根据审计结果执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中关于期间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上述未尽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本
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重大风险。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
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上市公司已置出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并合法持有公
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100%股权、西南院 100%股权、东
北院 100%股权、能源院 100%股权,标的资产过户程序合法、有效。
部分的新增股份验资及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核查意见签署之日,交易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换情况如下:根据
管理需要,中国交建对一公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应调整,吴
明先离任董事、王学军由董事兼总经理改任为董事长、张博任董事兼总经理、
姚治强任监事会主席。除以上情况外,交易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发生其他变动。
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
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议及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或承诺
的行为。
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嘉源律师认为:
各方可依法实施本次重组。
产;上市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向交易对方非公开
发行的股份办理验资及登记手续;本次重组的实施符合本次重组相关协议及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出现
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交易标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其他变化。
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本次重组涉及的各承诺
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组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上述后
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第四节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一)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祁连山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代码:600720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
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开始计算。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关于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详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之“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情况”之“(六)锁定期安排”。
第五节 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 776,290,282 股,前十大股东持股
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5,872,822 14.93
甘肃祁连山建材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91,617,607 11.80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2,054,959 7.99
王勇 境内自然人 19,122,229 2.46
新疆笑厨食品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538,000 1.1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7,300,741 0.94
王勇莉 境内自然人 7,202,800 0.93
西藏林芝福恒珠宝金行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00,000 0.48
张子文 境内自然人 3,682,663 0.47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469,940 0.4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
后,上市公司总股本 2,061,708,481 股,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以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在册股东与本次新增股份情况模拟测算):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10,869,947 53.88
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74,548,252 8.47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5,872,822 5.62
甘肃祁连山建材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91,617,607 4.44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2,054,959 3.01
王勇 境内自然人 19,122,229 0.93
新疆笑厨食品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538,000 0.4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7,300,741 0.35
王勇莉 境内自然人 7,202,800 0.35
西藏林芝福恒珠宝金行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00,000 0.18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交易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中国交建和中国城乡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1,285,418,19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2.35%,中国交建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中交集团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前,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
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类别 比例 发行数量 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776,162,687 99.98 - 776,162,687 37.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7,595 0.02 1,285,418,199 1,285,545,794 62.35
合计 776,290,282 100.00 1,285,418,199 2,061,708,481 100.00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将相应增加,上市公司的资
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将得以提升。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水泥、商品混凝土的研究、开发、制
造、销售,目前已经形成兰州、永登、天水、甘谷、平凉、成县、漳县、文
县、陇南、嘉峪关、古浪、夏河、张掖、定西及青海湟中、民和、西藏等 17 家
水泥生产基地。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退出水泥行业,未来将主要从事工
程设计咨询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规院、一公院、二公院、西南院、东北院、能源院将
成为上市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将助力上市公司完成战略转型,增强上
市公司盈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有利于维
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交建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中交集团成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将继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
程》的约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以保证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本次发行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的影响
自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文件后至本公告书出
具之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不存在其他因本次发
行而发生变动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和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
的利益需要,对现有的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改选、调整。公司
将对新一届董事会成员进行培训,充分保证各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将采取
各种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作用,并在公
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权限,实现公司治理的规范运
作。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选举监事,
并对其成员进行培训,确保监事继续履行监督职能,并保证为监事履行职责提
供必要的条件和配合,保障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的权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的控
股股东将变为中国交建,实际控制人将变成中交集团,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将
体现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为维护股东利益,尽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将继续通过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决
策制度、关联交易回避制度等措施来规范关联交易。对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继续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遵照公开、公平、公正
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参照与其他无关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作为定价和
结算的依据。
为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中国交建、中国城乡及中交集团分别出具关于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提下,本公司承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祁连山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将来可能
发生的关联交易。
经营与祁连山及其下属公司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
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
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祁连山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
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祁连山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交易,亦不利用控制地位从事任何损害祁连山及祁连山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
连山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
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祁
连山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祁连山违规向本公司提供任
何形式的担保。
(祁连山及其子公司除外),本公司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履行规范与祁连山之间己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果,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的控
股股东将变为中国交建,实际控制人将变成中交集团。六家设计院业务与中交
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叠,但不构成实质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为保证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消除与避免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
之前的同业竞争,中交集团、中国交建和中国城乡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1、对于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与祁连山的同业竞争,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
的前提下,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本着有利于祁连山发展和维护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转让、资产
出售、业务合并、业务调整或其他合法方式,稳妥推进符合注入祁连山的相关资
产及业务的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祁连山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通
过股权关系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妥善处理涉及祁连山利益的事项,不利用控股股
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不从事任何损害祁连山及其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
上述承诺于本公司作为祁连山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
述所作承诺而给祁连山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进一步明确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及时间,中交集团、中国交建分别出具《关
于避免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承诺如下:
“1、《同业竞争承诺函》第 1 条及本补充承诺约定的相关资产及业务“注
入祁连山条件”“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明确如下:
(1)相关资产及业务注入上市公司不会摊薄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有利于
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2)相关资产及业务的注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关于
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监管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
规定;
(3)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重大违法行为、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
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
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和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水运院”)
和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咨集团”)亦从事公路、市政
设计业务及相关领域的监理业务。本公司将通过委托经营、业务重组、股权转让
或其他合法方式对水运院和中咨集团的竞争业务予以调整,在水运院和中咨集团
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立即配合上市公司启动收购程序,解决水运院、中咨
集团在公路、市政设计业务及相关领域的监理业务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
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天
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中交
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和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
有限公司等公司(以下合称“工程企业”)从事少量公路、市政设计业务及相关
领域的监理业务,本公司将督促工程企业通过业务调整、股权转让或其他合法方
式,在同业竞争承诺期限内尽快完成对外开展公路、市政设计业务及相关领域监
理业务的去化,解决工程企业在公路、市政设计业务及相关领域的监理业务与上
市公司的同业竞争。
他单位不再新增开展公路、市政设计业务及相关领域的监理业务,避免与上市公
司产生同业竞争。
总承包业务的去化,并督促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调整业务模式,不再独立开展工
程总承包业务。
院未来仅从事运维期检测业务,督促下属其他单位未来不再从事运维期检测业务。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
的前提下,于《同业竞争承诺函》及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予以解决。
《同业竞争承诺函》及本承诺函将自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完成之日起生效,于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
续有效。”
第六节 持续督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重组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督导责任与义务如下: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
导期间为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起,不少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持续督导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将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及其他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将结合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
第一、二、三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 15 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对交易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予以公告:
第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8767
传真:010-60833976
项目主办人:李琦、周江、张藤一、秦翰、刘柏江
项目协办人:王天易
其他经办人员:蒋昱辰、王翔、洪振寰、李博、罗欣艺、修潇凯、王天易、
凌陶、张翼、刘宗景、李欣怡、张潇寒、封自强、于志强、卢乾明、王若诚、张
城硕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负责人:颜羽
电话:010-66413377
传真:010-66412855
经办律师:史震建、柳卓利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电话:027-86791215
传真:027-85424329
经办注册会计师:夏宏林、 张锐、周稳、宿金英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雄、梁春
电话:86-(10)-58350011
传真:86-(10)-58350006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宇锋、张萌
四、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
法定代表人:孙建民
电话:010-68083097
传真 010-68081109
经办资产评估师:包迎春、彭勇、时召兵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号);
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
问核查意见》;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本次重组的申请文件。
二、备查地点
上市公司名称: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力行新村 3 号祁连山大厦
电话:0931-4900608
传真:0931-4900697
联系人:朱玉玲
(本页无正文,为《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之签
章页)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