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称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人员以货币形式发放的酬金,包括年薪、奖金及其他福利待
遇。
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经董事会聘任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
问等。
立董事。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该委员应主动辞职
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 2.1、2.2、2.3 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理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股计划;
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定的其他事项。
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
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的经营绩效情况;
有关测算依据;
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审议通过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
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
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采用通讯表决方
式,委员在表决票上签字者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
议决议的内容。
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
细则的规定。
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委员会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应明
确授权范围和期限。一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两名以上其他委
员委托。
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该委员应当回避。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利
害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利害关系的
委员过半数通过。
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时亦同。
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
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董
事会议事规则》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云煤能源[2019]87 号即废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