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宝塔石化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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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3-087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宝塔石化
     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
石化”)相关文件,获悉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
川中院”)已正式受理关于宝塔石化破产重整申请。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件概述
                   宝塔石化收到银川中院作出的(2023)
宁 01 破申 2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银川银信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对宝塔石化的重整申请。
   根据银川中院作出的(2023)宁 01 破申 29 号《决定书》,
决定由银川市人民政府推荐的有关部门人员及中介机构组成
的清算组担任宝塔石化管理人。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当前实际控股股东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第一大股东
宝塔石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第一
大股东宝塔石化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
保持相互独立,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良
的影响。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宝塔石化被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督促相关方依法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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