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0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 15 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公司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董事张辉阳、张辉、杨建兴、洪艳蓉、
李成言、李宗义六人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孟丽、李源、柳吉弟三人现场参加,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辉阳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
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共兰州市城关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关于在企
业公司章程中增加党组织工作规范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
行的《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的《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相应修订涉及的部分公司制度部分条款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
的相关公告《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为确保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杉杉”)项目
经营的资金保障及稳定发展,公司拟将甘肃杉杉尚未归还的 8,500.00 万元财务
资助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公司向关联方
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辉阳、张辉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
议案、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以及公司拟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3-045)。
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