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梦百合
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百合”或“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梦百合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1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梦百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5,287,846 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9.38 元,共计募集资金 799,999,995.48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为 790,599,995.52 元,已由广发证券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汇入梦百
合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
用 1,938,950.81 元(不含税)后,梦百合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89,193,120.1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84 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梦百合已开设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与广发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相应的募集
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
《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 调整后
家居产品配套生产基
地项目
美国亚利桑那州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智能化、信息化
升级改造项目
合计 1,564,674,900.00 800,000,000.00 789,193,120.18 注
注:与调整前差异系扣除发行费用 10,806,875.30 元(不含税)及实际募集资金与拟募集资金的差额 4.52
元。
截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前次 拟使用本次 募集资
序 已累计投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 投资进度 金账户
入金额 2
注
号
入金额 1
注
入金额 余额
家居产品配套
生产基地项目
美国亚利桑那州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智能化、信息化
升级改造项目
合计 156,467.49 19,378.32 78,919.31 20,760.50 - 79,081.77
注 1:公司将 2020 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塞尔维亚(三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美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剩
余募集资金 19,378.32 万元划转至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美国亚利桑那州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专户。
注 2:含自有资金投入及募集资金投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
资金的需求,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为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
投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范丽琴 毕兴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