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健康: 莲花健康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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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3—098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康”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3〕65 号《关于对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及责令
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及〔2023〕66 号《关于对李厚文、曹家胜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一)“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健康或公司)存在以下
违规行为:
  一、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重要信息
众号提前发布跨界开展算力业务信息、持续发布算力服务器采购进展信息。公司
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重要信息,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82 号)第八条规定。
  二、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公告》,未及时、充分提示
交付期限不明确、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履约保障措施不足、资金筹集具有不
确定性、尚无运营资质等风险。10 月 12 日公司《关于对公司有关签订采购合同
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称采购资金来源之一为金融机构授信且正在审
批的授信额度充足,与授信资金用途受限、无法用于支付算力服务器采购款的实
际情况不符。
互动及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稿中称“H800 算力服务器同步完成下单”,将“如
期交付 330 台算力服务器”,与实际情况不符。2023 年 11 月,公司通过上证 e
互动及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稿发布的算力服务器交付进展信息,未准确、完整
说明交付数量、交付内容、交付型号、交付主体等情况。
闻稿配图显示“杭州莲花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智算中心”铭牌和“LHKC 莲花科创”
字样,但相关算力机房与液冷机柜所有权、使用权不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图片
信息易误导投资者。
  以上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五条规定。
  三、开展算力业务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公司跨界开展算力业务、签订大额采购合同未依规履行审议决策程序,违反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六十五条规定。
  四、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规范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不完善,算力服务器采购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存在遗漏和错误,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第
七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
采取出具警示函及责令公开说明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
案。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
信息披露质量,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7 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责令你
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2 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采购合同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交付不确定性、交付期限不明确、资金筹措风
险等)和截至目前交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单情况、付款金额、交付期限、交付
数量、交付型号、交付内容等),后续每月定期说明转型算力业务相关进展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算力服务器下单情况、付款金额、交付期限、交付数量、交付型号、
交付内容等),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二)“李厚文、曹家胜:
  公司董事长李厚文、总经理兼代董事会秘书曹家胜对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
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规定,
我局决定对李厚文、曹家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
场诚信档案。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升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7 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
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决
定书》相关问题逐项核查、落实,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根据河南证
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与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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