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7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九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第四十九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 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
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 定,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
馈意见。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
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 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
当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公告。 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 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
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 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独立
告。 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
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
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
…… 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
公司暂不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
公司暂不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第 一百〇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 如因董事的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公司
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董事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或者独
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
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应当在上述事实发生
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
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 中 3 名为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提 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提名。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
规定提名。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
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
利。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工作; 作;
……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
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 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多数并担任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 高 级 管 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
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董事会应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董事会应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七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 第一百一十七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
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 股东、1/3 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监事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 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
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
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 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
进行中期分红。 进行中期分红。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
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 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
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 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等事宜,独立董事有权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
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股 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题。 在提议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会议中
在提议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会议中 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
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 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
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 事有权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
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 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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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