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7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立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
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
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并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信永中和、立信进行了沟通,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
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67 名、注册会计师 2,392 名、从业人员总
数 10,62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74 名。
立信 2022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2022 年度立信为 64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审计收费 8.17 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0 家。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裁)事件 金额
尚余 1,000 多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金亚科技、周旭
投资者 2014 年报 万,在诉讼过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
辉、立信
程中 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保千里、东北证
组、2015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80 万元
年报、2016 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
立信等
年报 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
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项目信息
开始从
注册会计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公
事上市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项目 姓名 师执业 所执业时 司提供审计
公司审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时间 间 服务时间
计时间
捷顺科技、海目星、芯
项目合伙
陈华 2018 年度 2015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海 科 技等上市公司审
人
计报告
签字注册
陈愉霞 2022 年度 2017 年度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
会计师
鼎通科技、海川智能、
质量控制
龙湖川 1998 年度 1998 年度 2011 年度 2023 年度 捷佳伟创、光弘科技
复核人
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8 万元。2023 年度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业
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由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执业期间恪尽职守,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
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
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2 年度,信永中和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况。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
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并
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聘任立信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
均已明确知悉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
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
应尽职责,并提供良好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的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进
行审查,综合考虑立信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认为立信具备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切实履行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有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变更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有利于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
公司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