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划: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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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3-022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3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2023年11
月29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3人,
独立董事李百浩、周中胜、卜璐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锋
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周中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周中胜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周中胜
先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周中胜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
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
日起正式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周中胜先生仍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直至
新任独立董事任职之日止。
  鉴于以上,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一致同意补选王玉华女士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玉华女士正式出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王玉华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
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
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苏州规划设计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1日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为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
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000万元
(含本数,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授信额度;董事会一致同意公
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都市空间环境设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6,800万
元(含本数,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授信额度。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都市空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定于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公司2023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拟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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