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剑智能: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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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
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及高管
人员列席会议。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孙剑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 年 11 月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 11 月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 年 11 月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 年 11 月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董事会有序、高效的运作,更
好的发挥董事会的作用,董事会拟选举孙剑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董事会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下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拟选举
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孙剑华先生、王伟良先生、段亚峰先生组成,其中孙剑
华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黄苏华女士、屠世超先生、孙剑华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黄
苏华女士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段亚峰先生、李兵先生、黄苏华女士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段亚
峰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屠世超先生、韩明海先生、黄苏华女士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屠世超先生为召集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
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马红光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
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伟良先生、韩明海先生、李
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
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邱代燕女士为公
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
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周钦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时聘任周钦泽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
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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