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3-0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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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
知和材料,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北京市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10 人,现场出席董事 10 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
合法、有效。
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杨毅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
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投资试点基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
华保险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项目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发布。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网公告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申请投资试点基金的议案》
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非经营计划内的投资、租赁、资产买卖、
担保等重大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申请投资试点基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耀添、赖观荣、徐徐、郭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