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集成: 博通集成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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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3-047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以电话、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SHU CHEN 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
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博通集成
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具备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
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0 票。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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