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新增 2023 年度并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
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新增 2023 年度并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
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
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 2023
年度并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
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